老徐:四中全會的歷史地位

為期4天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閉幕了。這是中共歷史上第一個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全會。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在人事方面,開除了幾名落馬中央委員、候補委員的黨籍,遞補了3名中央委員。

這樣一個主題單一的全會,卻一共開了4天。全中國幾百個最有權力的人齊聚北京,難道就是為了討論一個「依法治國」這樣一個「老掉牙」的議題?

「依法治國」確實是個家喻戶曉、耳熟能詳的詞彙,早在17年前的1997年中共十五大時,就已經成為治國的基本方略了。十六大又將「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列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十八大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但是,17年來「依法治國」的口號喊得山響,執法不公、執法犯法的事情卻是層出不窮。特別是周永康主持政法委這十年,中國一些地方的法治狀況,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倒退,各地政法委不斷爆出腐敗窩案、串案。因此,四中全會把「依法治國」作為全會的主題,包括制定的幾項旨在「去行政化」的司法改革措施,實際上都是在「撥亂反正」。

四中全會閉幕後,各種解讀紛紛出籠,拋開冠冕堂皇的官樣文章外,有些不小心說了大實話的「高級黑」言論,倒是挺值得關注。比如,北大法學院教授強世功在中紀委網站的一個訪談中談到,某種意義上,黨章也是「憲法」。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憲法,就像天上只能有一個太陽一樣,這是人所共知的基本常識。作為北大的法學教授,在中紀委網站卻大談特談中國有兩個憲法,恐怕不是隨便說說,恰恰代表了體制內很多人的真實想法。難怪老百姓總是糾結一個問題:到底是黨大還是法大?其實,只要好好讀一讀四中全會公報,這個問題就不用再糾結了。公報裏一共出現了13次「黨的領導」。依法治國必須要在黨的領導下進行,黨的領導要貫穿在依法治國的各個環節。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最高指示永遠比憲法、黨章更加重要,各行各業永遠有勤奮學習各級領導某某講話、某某會議重要精神的矯健身影,但是見過廢寢忘食學習憲法、學習黨章的嗎?這其實還是人治。因此,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法治黨、依紀治黨。

當局者迷。一個重大事件的歷史地位,必須由後人去評判。那麼,開了4天的四中全會還研究了哪些內容?若干年後,四中全會的歷史地位到底是怎樣的呢?

我認為,奠定十八屆四中全會歷史地位的,並不是通過了什麼「依法治國」的決議,而是首次提出了全黨新的指導思想,即:在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之後,加上了「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指導思想由三個變成了四個。這是奠定習近平在黨內以及未來歷史地位的一件劃時代的大事。只是由於大家的關注重點都在「依法治國」以及未來的司法改革上,這個指導思想的新提法,並沒有引起廣泛的關注。

對於中國的政治而言,執政黨指導思想的變化,往往透露出重大信號,代表了一個時代的節點,標誌著最高領導人建構意識形態的戰略意圖。未來將「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做一個簡明扼要的命名,恐怕是下次全會的任務了。

個人的治國理念和思想,首次上升成為全黨的指導思想,這才是四中全會值得載入史冊的內容,也確立了四中全會在歷史上的重要地位。

 

(據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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