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能:法官沒任何主人

2014-09-30 大案

 

李国能﹕法官没任何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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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度回应白皮书指爱国无公认定义

【明报专讯】终审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国能首度评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他不认同白皮书把司法机关形容是行政当局,表示这是「不幸的」及「不适当的」。他称,「更令人关注」的是法官要爱国的要求,又称「法官没有任何主人」。

他说,白皮书发表后,社会各界的行动,反映他们保持警惕,包括法律界,所以提醒,「恒久警惕乃自由的代价」。

不过,基本法委员会成员陈弘毅不认为白皮书对法官增加了《基本法》以外的额外要求。

「恒久警惕乃自由的代价」

 

白皮书中文版把法官和司法人员称为「治港者」,表明爱国是「基本政治要求」。这些内容引起部分司法界人士极大反响,大律师公会发表声明反驳,司法界黑衣游行以示不满。2010年退休后甚少论政的李国能,今日在本报发表原题为「The RULE OF LAW 法治」文章,首度回应白皮书,以及讲解香港法治涵盖的三大基要原则(见表),更表明在目前充满政治争议的时刻,维持法治与司法独立作为香港不可动摇的基石,是「委实格外重要」。

李国能提到,「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在广义上可被视为政府的三大分支或三大组成部分,但立法和司法机关并不是行政机关的一部分」,他称白皮书中文版以「治港」一词来形容,是指这个广义说法。

指法官列为「administrate」不适当

 

不过,他说白皮书的英文版把法官列在「those whoadministrate Hong Kong」当中,他称用「administrate」这个字是「很不幸的,也是不适当的」,「很明显,司法机关不属于行政当局」。他称这一方面最好能澄清,以消除因「administrate」一字而引起的忧虑。

称法官作司法誓言便够

 

对于法官要爱国的要求,李国能说「何谓爱国,无举世公认的定义」,在司法独立的原则下,「法官不应该亲任何人或事,或反任何人或事」,无论在政治上或其他方面,法官「只对法律本身忠诚」。他称,对法官而言,他们入职时要作司法誓言的法律规定,已是足够和合适的安排。

他又称,正如许多巿民一样,他对当前社会愈趋两极化感忧虑,盼可在基本法框架内理性讨论,一切活动依法进行,希望参与讨论的政界各方,能以明智及务实态度寻求妥协。

陈弘毅﹕白皮书没附加额外要求

 

基本法委员会成员陈弘毅同意李国能所说,法官在入职时作出司法誓言已是足够和合适。陈重申,法官履行他们的誓言,便已经符合基本法或「爱国者」的要求。不过,他称白皮书没有对法官附加额外要求。

资深大律师、公民党党魁梁家杰认同李国能的看法,觉得李选择在人大常委就政改做决定前发表文章,反映李对时局的忧虑。

民建联主席谭耀宗说,白皮书将司法机构看成治港一部分,但并非在行政之下,不认为有关说法是要影响三权分立。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称,从国家角度出发,看不到爱国爱港有什么问题。

梁爱诗﹕视为治港者无问题

 

前律政司长、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昨出席一个论坛谈一国两制白皮书时,重申白皮书将法官视为治港者并无问题,法官就职时,要宣誓效忠司法誓言,包括效忠基本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而国家与特区是整个概念,不可能效忠特区而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章来源:http://weibo.com/p/100160374378930182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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