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辉]工人运动趋势:从个体维权到集体谈判

 

工人运动趋势:从个体维权到集体谈判

——珠三角地区劳工集体行动情势报告(20132014

 

珠三角地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从早期的“三来一补”加工贸易开始,外商投资设厂,吸引成千上万的农民工从内地南下,打工谋生。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但“资本转移到哪里,资本与劳工的之间的冲突很快就会跟到哪里”,一直以来珠三角的劳资纠纷不断,农民工没有成为一个新的工人阶级,而是讨薪维权的弱势群体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

2010年本田罢工和富士康连环跳楼事件反映了新生代农民工与旧的“农民工生产体制”的碰撞,相比于父辈,他们更不愿意适应和忍受糟糕的工厂环境、低廉的工资待遇和严苛的生产管理制度,他们的维权意愿更强,在目标设定和策略选择上更具有针对性和技术性。

经过两三年的发展,集体行动逐渐成为珠三角劳工维权的常态,在诉求、规模、行动方式、过程演变和结果上都表现出新的现象和趋势,相应地,对有关各方回应和处理此类事件的机制也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一、改变“野猫式”工人维权——工人集体行动概述

 

根据劳工NGO的统计资料,2013年1月到2014年5月,珠三角地区共有338起工人集体行动的信息,主要的表现形式为罢工抗议和静坐堵路。约三分之二的集体行动发生在制造业,以数百人参与的规模为主,但也有三十多起行动人数超过一千,包括东莞裕元鞋厂超过万人的大规模罢工,工人的诉求集中在加薪,要求社会福利和经济补偿金等,在观察到的处理结果中,只有个别案例是通过劳资双方集体协商成功解决,而主要的处理方式是政府调解和警方维稳,包括三起有重大影响的工人代表和劳工NGO人士被拘留,甚至被判刑事件。

综观以上数据,在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工厂异地搬迁、企业兼并和注册性质的改变成为引发工人集体行动的重要因素之一,工人不再忍受成为经济发展的牺牲品,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而是越来越多地希望参与到企业的决策过程中去,关注企业的发展动态,并将其与自身的权益挂钩,选择以集体的方式维护权利、争取利益,这反映了工人自主意识的觉醒和参与意愿的增强,既要求经济补偿、更追求利润共享。

相比于新生代农民工更频繁地卷入集体行动,一般认为老一代农民工的耐受性更强,集体维权的意愿不足,因为随着年龄增长,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下降,找到新工作的难度增加,因此更换工作的频率要远低于年轻工人,“短工化”现象在他们身上较少发生,他们往往在一家工厂工作多年,适应了工厂的生活环境和工作强度,也能够接受现在的工资待遇和管理制度。

但近两年的数据和案例显示老一代工人的集体行动在数量和规模上并不亚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能够触发他们维权的一个很重要动因就是社会保障的问题,作为第一代农民工,他们把一生最重要的青春时间奉献给中国的工业发展,而随着法定退休年龄的到来,他们将退出劳动力市场,并返回农村,因此退休后的养老和医疗问题成为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由于早期法律政策不健全,工人的社会保险被严重弱化,政府有关部门也在一定程度上默许工厂的拒缴、少缴行为。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政策的调整,《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为工人的社会保障权利提供法律依据和标准,因此老一代工人争取社保的集体行动成为劳资斗争的重要部分。

相较于以往,当前工人个体的被侵权事件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框架下可以相对较容易得到解决,而在实现了法定的最低权利保障后,工人的增长型利益诉求在没有制度条件保证的情况下只能通过集体行动的方式提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随之而来的是工人组织化意识和需求的增强。

工人的“劳工三权”(组织权、谈判权、罢工权)在没有明确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条件下,工人的集体行动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呈现出“野猫式”的特点,自发、临时、松散,但由于人数众多,大部分情况下都被当成“群体性事件”来处置,而本身的权益保障被忽视。自2010年南海本田罢工以来,随着实践经验的增加,工人的集体行动更加富有组织性和策略性,组建(改选)工会、民主选举、集体谈判(协商)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工人的诉求中。

 

二、法律博弈VS工人罢工权——个案分析

 

一般来说,当前工人集体行动的对象是企业,性质是经济性利益冲突,双方的矛盾是一种博弈的市场行为,厂内罢工是工人为数不多的谈判筹码之一,而政府理应作为仲裁者,站在中立的位置上促成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不偏袒任何一方,但在实际的处置操作中,本应居中调节的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往往被边缘化,劳资冲突被当成维稳事件来处理,在过去的一年中,深圳、广州、东莞分别发生了工人代表和协助工人维权的劳工NGO工作人员被抓捕,甚至被判刑的事件。

1、工人代表吴贵军被抓捕关押

2013年5月,深圳迪威信家具用品有限公司因工厂搬迁,不给赔偿而引发工人罢工,在与厂方多轮谈判,和当地劳动部门、警方多次交涉后,事情仍未得到妥善解决,5月23日两百余名工人前往市政府寻求帮助,在路途中被警方拦阻,有约20名工人被拘留13天,两名工友被拘留37日,而工人代表吴贵军则被拘押超过1年。

深圳检方在吴贵军被拘留后,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于2014年1月21日将吴贵军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起诉到法院,历经三次开庭,律师为吴贵军做无罪辩护,控辩双方围绕事实和证据激烈交锋,吴贵军在法庭上说“我们没组织过任何过激行动,我们的角色是充当工人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今天坐在被告席上的不应该是我,而是那些无良的资本家,黑心的老板,是那些官僚的政府工作人员;深圳的建设离不开我们这些农民工,但最后我们却拿不到赔偿,各个部门也不理我们,不给我们解决;我被关押的11个月,压抑了太久了,看守所看押的贩毒的、抢劫的,会嘲笑我这个另类,他们嘲笑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嘲笑一个有良知,有正义的人却被关押起来”。最终法院批准吴贵军取保候审,在被关押一年又七天后,吴贵军重获自由,而深圳宝安区检察院最终以“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为由撤销了对他的起诉。据澎湃新闻报道,2014年7月29日,被羁押371天的吴贵军获赔7.4万元。

2、工人代表孟晗等12人被判刑

2013年5月12日,广州市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护工、担架工和保安因医院非法解雇、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工不同工同酬等问题,召开工人代表大会,选举11名工人代表,进行依法维权,并致信广州市总工会和广州市中医药大学,介绍维权缘由,表达工人诉求,寻求工会援助,要求医院管理方答复。

在接下来的80多天里,工人通过拉横幅抗议、静坐、上访等多种方式要求和医院方进行平等对话,集体协商,并请求广东省总工会介入调解;另一方面,在劳工NGO和律师的指导下,工人们分析维权行动面临的困境,不断调整应对策略和行动方式,发布维权简报,通过微博记录整个过程,争取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支持。

维权行动第77天,医院院长作为法人代表的广州白云康宁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首次承认医院护工是其员工,同意为她们补缴社保,经济补偿。护工的问题得到解决,是此次维权行动的阶段性胜利,但由于医院给出的赔偿方案并不包括保安,因此事件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护工在拿到赔偿和“人道主义补助”后退出行动,维权行动只剩下保安孤军奋战,正如工人在维权简报里所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合理合法的诉求在被医院方忽略后,2013年8月19日,十多名保安爬上医院门诊楼的玻璃高台,打出维权标语,派发宣传单张,希望以此方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政府部门的重视,给医院加压,使劳资双方重新坐在一起谈判协商,确定一个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但事与愿违,经过一天的对峙,下午五点多,警察爬上高台,强行把工人带走,随后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将12名保安刑事拘留。

2014年1月20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刑事法庭公开审理此案,40多名工友家属和各界人士到场旁听,法庭调查和辩论历经八个半小时,直至夜幕降临才结束,工人代表孟晗在最后法庭陈述时说,“无论是按你们的法律还是按我们工人的逻辑,我和我的11名工友都是无罪的,但如果法庭非要对工人维权予以惩罚,那就释放其他工人,全部刑期我一人承担,我愿把牢底坐穿!”。

4月15日,白云区法院公开宣判,判决12名保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成立,其中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3人免予刑事处罚,而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时间可以折抵刑期,故3名被判刑9个月的保安于5月19日获释,6名被判刑8个月的保安将于4月18日获释,3名免予刑事处罚的保安则于宣判后获释。

3、劳工NGO工作人员因协助工人被拘留

2014年4月5日,位于东莞高埗镇的裕元鞋厂约六千名员工,因质疑工厂以临时工的标准为工作十多年的工人购买社保,并与工人签订无效劳动合同而举行罢工抗议,工人最先聚集在工厂附近的公园商讨问题及对策,并打算前往东莞市政府讨要说法,在行进过程中堵塞高埗大桥,随即遭到警方拦阻和驱散,工厂当日答复说4月14日会给工人一个答复,工人接受这一安排,罢工抗议暂时缓解。

4月14日工厂贴出通告,自5月起实施新的社保方案,提高缴费基数,但仍未达到以工人实际工资为标准的要求,而且无法补缴之前未能足额缴纳的部分,这份解决方案引起工人强烈不满,四个分厂的工人先后开始罢工,涉及人数大约3万人。当天上午的罢工并未得到工厂的重视和回应,并有厂方台湾主管对工人说出挑衅性话语,下午工人走出工厂,打出横幅走上马路,导致交通堵塞。东莞警察出动,与工人发生冲突,导致数十人被抓,并有工人受伤。随后的几天里工人继续罢工,裕元在高埗的关联工厂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工人每天按时到工厂打考勤卡上下班,但不工作,或回家,或聚集在厂门口讨论,遇有记者来访则聚拢起来接受采访。经过几次与警察冲突,工人们知道只要留在厂区范围内,不走上街头就不会受到暴力驱赶。

4月17日,一封《裕元工友暨劳工界、社会各界人士呼吁广东省总工会依法履行职责的联署公开信》呼吁广东省总工会组建工作组进驻裕元,协助工人选举工人代表,与厂方就此次罢工的关键问题进行谈判协商,避免劳资纠纷激化。这封公开信在21日得到积极回应,省总工会表示会“旗帜鲜明地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并派出工作组前往裕元协调处置。

与省总工会回应同时,厂方贴出通告,要求工人22日复工,表示会为工人补缴之前的社保,而个人部分由工人按相应比例缴纳,并从5月开始每月补发230元的生活补贴,工人依旧不满意这份解决方案,尤其是其中的个人补缴部分,有的工人提出买断工龄要求,表示会继续罢工。4月24日,东莞总工会、社保局、人力资源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裕元公司联合发布公告,就工人提出的意见统一回复。

另一方面,当天工人进入工厂打卡后就被限制离开,部分被迫进入车间的工人消极怠工,只聊天不做事,而部分基层管理强迫工人复工,也因此爆发了新一轮冲突;有的厂区警察、警犬也进入车间,不愿意开工的工人会被带走,单独上“法治教育”,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贴出告示,对阻止复工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而工人用来沟通联络的多个维权QQ群也因安全问题被查封。

至此,持续12天的东莞裕元工人罢工宣告结束,这被认为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大规模的非国企工人抗议事件,得到了国内外主流媒体普遍关注和报道,某种程度上凸显当下中国劳资关系的紧张态势。

在裕元罢工伊始,深圳劳工NGO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就高调介入,4月13日晚春风机构负责人张治儒前往高埗与工人见面,在约好的餐厅坐下不久,旋即被东莞警方带走,被要求离开东莞,不得参与裕元罢工事件。虽然不能踏足东莞,张治儒及其同事仍然可以通过电话和QQ与工人保持联系,除了每日更新报道裕元事件进展外,还发出多封给裕元工人的公开信,在罢工的组织实施、行动策略、斗争方向以及如何规避风险上给与意见和建议,并成立了一个包括劳动法专家、集体谈判专家以及劳工NGO负责人在内的“裕元工人集体维权援助小组”,准备为裕元工人提供法律和集体谈判援助。

随着介入程度的加深,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面临的风险也不断增加,4月22日上午张治儒及其同事林东在与警察见面后失去联系,直至25日张治儒才恢复人身自由,而林东则被东莞市高埗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最终在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下,以“证据不足”而被释放。

以上三起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显示政府对当前此起彼伏的劳工集体行动的紧张和警惕,试图通过刑拘工人代表的行动否定罢工的合法性、以及工人代表的正当性,而拘留劳工NGO工作人员的行动也给了这些组织明确的警示信号,即介入工人集体行动,给予相关的指导和协助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但大部分被判有罪的医院保安都坚称自己无罪,并选择上诉,而劳工NGO也发声明和联署,表示自己并未违反法律,这些法律层面的博弈能否使得工人的罢工权获得正式的确认和保障,还有待有关各方进一步的讨论和推动。

三、“协助个体依法维权”转向“推动集体谈判”——劳工NGO的角色

在吴贵军被关押期间,劳工界人士通过写联名公开信,转发微博,拍照声援,撰写评论,寄送明信片,筹款募捐,出庭作证等多种方式表达关注和支持,香港和海外的劳工团体也以多种形式要求释放吴贵军;医院保安被刑事拘留后,劳工律师、学者、NGO以及工人家属就此案召开会议讨论劳资冲突的解决途径,12名工人的辩护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裕元罢工中,香港、台湾的劳工团体纷纷采取不同方式声援裕元工人,而国内15家劳工NGO也联名发出公开信,呼吁争取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这些相对罕见的联合行动,反映了在集体劳动争议日趋频繁,工人抗争的自主性越来越强的形势下,劳工NGO适时调整工作内容和策略,以回应工人诉求的变化。

回溯历史,劳工群体为经济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背后是其权益遭受肆无忌惮地侵犯的现实:工资低廉,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尽管政府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试图从制度层面做合理调整,以适当回应他们的权益诉求,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一方面因为政府的“亲资本”属性,使得农民工在遭遇劳资纠纷时无法及时获得足够的信息和制度资源,反而会面临法律程序上的重重障碍和困难,受到来自资方的刁难和打压、甚至还可能成为政府的维稳对象;另一方面工会部门受到现有体制的束缚,其职能难以发挥,无法深入接触工人,了解工人的需求,而企业工会大多受制于资方,基本不能代表工人,因此劳工的境况在根本上并没有得到改善,这些都为劳工NGO的出现和发展提供了土壤。

珠三角劳工NGO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深圳和广州出现后,经过多年的演变和兴衰,至今仍然有一批此类机构活跃在劳工维权的最前线,他们在不同的时期为工人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和援助,通过开办工人活动中心,定期进行医院工伤探访,举办法律培训班,为工人代理案件等来满足工人的工作、生活和维权的需要。

随着工人自发集体行动的高涨,劳工NGO需要不断调整方向以回应工人诉求的变化,从协助个体依法维权转向推动集体谈判,这为“工运型”劳工NGO的出现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基础和空间,上文提到的三个个案中,劳工NGO在其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工人行动的发展。

成立于1998年的“番禺打工族服务部”是中国最早的劳工NGO之一,多年以来通过开办活动中心,开展工伤探访和协助法律维权,在珠三角地区形成一定的影响力,机构也成为众多学者研究劳工问题的平台和典型案例。近年来该机构将工作重点转向推动劳资集体谈判,在专业律师的支持和地方工会的协调下,成功为多起工人集体维权行动提供指导,促成劳资双方谈判解决争议,对于转型,机构负责人曾飞洋认为只有促进集体谈判机制的启动,才能使工人真正成为工厂的一份子,“这是未来中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增长的重要保障”。而2005年成立于深圳的“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也从去年开始举办多期集体谈判和法律培训讲座,并为多起工人集体行动提供指导。

当前珠三角地区劳资矛盾突出,新生代农民工的主动维权意识觉醒,补偿型和增长型利益诉求在一些集体行动中交替体现,劳工NGO的转型顺应了这种形势,通过回应实际需求,调整职能方向,推动集体谈判制度的建立,完善劳资矛盾处理框架,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工人意识的的公民化、工人行动的社会化——工人运动展望

随着新生代农民工登上历史舞台,他们与农村关系,与城市的关系以及与国家的关系都发生变化,他们不再是农民,他们要求在城市里生活下来,他们的自主意识在觉醒,他们对国家会有越来越多的权利要求,这一切的取得都来源于他们的集体行动,在激烈的碰撞中形塑新的劳资政三方关系,推动相应的转型、调整和改革。

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一个新工人阶级的诞生意味着工人自主性社会力量的形成,这离不开工人集体行动经验的积累、沉淀和升华,同时也需要一个完善的公民社会的发育。工人意识的的公民化、工人行动的社会化将使他们有潜力成为中国社会转型的动力源泉,在这个意义上,劳工的出路也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出路。

(据2014年9月16日壹起社会研究中心。作者许辉,壹起社会研究中心实习生,德国卡塞尔大学劳工政策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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