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晓东:交友当如常伯阳

    我和常伯阳律师相识于2011年,我是一个访民,对于常伯阳律师来说,我也许是他第N个(N的几次幂)由访民成为挚友的人吧!

    常律师不太喜欢朋友称呼他为常律师,因此,我们这群经常在一起“饭醉”的朋友多数喊他“老常”。在老常失去自由的最后的几个日子里,我是和老常接触比较多的一个人。

      526日夜,传出石玉被抓走的消息后,我和老常电话里约好赶往石玉家了解情况。我们碰面后得知方言、侯帅也在同时被带走,也许是一下子三个朋友出事、而我们共同委托的律师都是老常的缘故,老常对这次的事情显得甚是愤怒,用很少有带脏字的语气说:“ⅹⅹⅹ,有俩狗仔一直跟着我!”

    顺着他目光的聚焦处,我看到两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离我们不过三、四十米的距离。老常迎着他们走去,问他们跟踪的理由,并呵斥他们无耻。他们反驳几句,并且否认跟踪。老常耻笑他们敢做不敢承认,并拿出手机给他们拍照。我们前面走,“狗仔”仍是不离不弃的尾随在我们身后。从石玉家了解到,石玉已被带往二里岗分局了,我们驱车前往二里岗分局希望能见到石玉。

    在途中老常故意压着时间,在每个路口闪黄灯时再窜过去,而后面的尾巴也不顾红灯绿灯,追随不弃。去了二里岗几个派出所,也未能找到石玉。当晚凌晨两点多,老常我们无功而返。约好第二天继续寻找。

    次日见面后,老常说石玉已经有下落了,是专案组带走的,因为大年初三公祭老赵的事儿。并和我说昨晚跟踪他的狗仔在他们口守候了一夜,被蚊子咬了好多包,言语中带有些许同情。我说:“也许你也有危险,要不咱俩躲躲吧,到外面开个房。”老常自信的说:“躲什么躲?我们一直在法律的框架内做事,如果他们真的要抓,那就来吧!”

       写到此处,我想要说明一下:老常在被抓前,从容淡定,毫无怯意,丝毫不像有的人说的“电话中声音略带颤抖”。

    老常被带走后,罪名先是由“涉嫌聚众扰乱公众场所秩序”,到“寻衅滋事”,最后定为“非法经营”。既是“非法经营”那就不得不涉及到“亿人平”这家公益机构了。和老常做朋友的人几乎都去过亿人平。亿人平,观其名也能知其意,关注公益,反对歧视,如:为2008年三鹿结石宝宝受害者、乙肝患者、关爱残疾人、艾滋病患者等弱势人群的权益提供保护。

    我记得有次参加亿人平的一个案件讨论会,讨论网上当时热传的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农民张好峰、张海滨的案件情况。二张父子因举报该村村支书许洪振涉嫌倒卖土地、套取退耕还林补偿款等情况被报复,有天深夜,村支书许洪振之子许振军夜晚带领多人,手持器械闯入张氏父子家打人,混乱中,许振军重伤,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受张好峰家属的委托,由老常、刘卫国等律师为其辩护。老常在此案中投入的精力、财力甚多,以致事后张好峰家属常卫云多次登门致谢,我更为敬重的是老常作为一名人权律师对职业的敬业和细心。

    用他的话说,那是一种责任——对当事人和当事人家属的责任。所以,老常会把他代理过的每一个案子做一个整理、存档。我不知道老常被抓、被抄家时,那些所谓的人民警察是否把老常以前存档的案卷带走并罗列为罪证,也不知道他们看到老常的“罪证”时,是否有愧疚感,因为那些事迹在我眼里,都是至高无上的荣誉!

    我在QQ群里和老常曾帮助过的一个三鹿奶粉结石宝宝母亲聊天,那晚碰巧老常也在线,也许是喝了两杯,那晚老常有些兴奋:老常平时很少上QQ群的,那个家属看到老常,有着见到恩人般掩饰不住的激动,再三提示老常她是哪里人和自己的特征,兴许是老常从不把自己帮人看成恩惠吧,所以一直没想起对方是谁。对方一直重复着一句话:“你帮我那么多,你咋就不记得我了呢……”这句话让老常许久无言以对。

    我还认识一个老常的朋友,自称某金融机构主任(其实就是一个卖保险的),此主任在他自己的朋友圈内几乎无任何信用。听说,此主任的一个朋友进了监狱,他竟然把朋友让他代请律师的费用自己挥霍光了。我曾劝老常莫与这类人交往,老常却说,我自从带他在咱们朋友圈,让他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正能量,他此后改变了很多——改变一个有恶习的人,比教育那些有良知的人意义更为重大。

    最后,分享一下老常给我讲过的故事,他说:“一只蝎子掉到了水里,一位牧师看到了,企图把蝎子救上岸,救一次被蝎子蛰一次。最后牧师还是忍着被蛰的疼痛把蝎子捏上了岸。一个路人看到了就问牧师,蝎子蛰你,你为何还要执意救它呢?牧师笑笑说:‘蜇人,是蝎子的本性,而救赎是我的本性,我怎能因它的本性而改变我的本性呢’?”

    我听完说:“这个故事我听过。”老常说:“你听没听过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有所悟和传播给你的朋友,并让他们有所悟。”

    老常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作为一个律师,他有着对法律的信仰,他相信守法是每个公民都应该做到的。他认为,法律解决社会矛盾,是社会的解压阀。尽管在很多时候,在权势面前,法律显得那么苍白无力,但老常还是奉劝那些维权无门的人:莫走极端。在这个时代里,有这样一个用法律来为社会解压、传播正能量的君子,他做的很多事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教材育人!如果当局把他所作的事迹都列为“罪证”的话,那么我只能说:“天快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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