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致中共临沂检察院的公开信

吴明关于丁家喜颠覆国家政权案声明

近日在网上看到丁家喜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中共临沂检察院起诉。流传的起诉书内容事实部分3,4,5条涉及本人,对此特作如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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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称:2018年丁家喜和许志永建立“公民运动”非法组织的teleggram群组,作为颠覆活动的非法组织平台,丁家喜与境外组织成员吴明先后担任群主,王江松,张忠顺,戴振亚,华泽等20余名骨干成员使用Zoom软件召开线上会议和培训,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

首先,“公民运动”不是个组织,这是一个倡导大家一起践行公民权利的理念,也就谈不上有组织成员。本人也没有加入过任何境外组织,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组织的资金或者任务。本人唯一一次加入组织,是在幼年无知时加入过中共少先队,建议中共临沂检察院更改起诉书内容,把“境外组织成员吴明”改为“中共少先队员吴明”。

其次,本人的群组运作和丁家喜没有关系。本人常年活跃于网络热衷讨论时政,曾经在Teleggram、WeChat、Whatsapp、QQ 等平台大约做过几十上百次群主。网络时代,人们在我的群组里的同时也可能在别人的群组里,人们也可能离开别人的群组来我的群组里,也可能从我的群组里离开去别人的群组里,其他人也可以在作群主的同时来我的群组里做群成员。本人群组里的成员在别人群组里的事务与本人无关,本人组建群组也皆为个人独立行为,和任何群组成员的前任群主没有从属或者延续关系,因此就算我的群组里某些群成员曾今与丁家喜同在一个群组,也不能证明我的群和丁家喜的群有任何从属或者延续关系。

第4条与第5条称本人曾经参加公民运动的两次秘密会议。

本人从没有听说过中国公民运动是个组织,也没有参加过任何秘密会议。本人曾经公开的去过中国的多个地方,无数次与很多群友一起聚会,每次都会和不同的群友讨论时政,呼吁大家践行公民权利,做个好公民,也在网络上和很多网友经常探讨如何做个好公民,这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这样的会议和培训本人参加的有几百场而不是两场。本人谴责中共临沂检察院利用合法聚会指控和迫害丁家喜的行为。
最后,现在社会矛盾日趋突出,极端暴力事件频发,人民都在讨论社会公平、正义、自由、爱,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倡导公民践行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检察院本该捍卫法律,捍卫人民的这些权利,但是中共临沂检察院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监督机关,指控中国公民倡导践行宪法是颠覆国家政权,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迫害公民,以监督法律的名义践踏法律,这种违反和背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行为,是真正的颠覆人民的国家政权,中共临沂检察院的检察官才应该接受人民的公诉与审判。那些对丁家喜进行迫害的警察、检察官,审判人员,将在中国的历史上遗臭万年。

吴明
2021年9月13日

转自:推特@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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