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翘楚:被连坐煽颠、指定监视居住的120天(之五)

我在密闭的房间里不曾得到跟女机器人们说话的机会。有一次下午我端坐在椅子上,身边站着的一位看守人员因为身体不适晕倒在地上,我下意识的想站起来去扶她,嘴里问着“你没事吧?”站在我对面的她的同伴先是向我吼道“目标!谁允许你动了?把嘴闭上坐好!”我解释道:“她晕倒了我想去扶她”“你坐好就行!不要跟我说话!”对面的女机器人训斥完我之后,才将晕在地上的同伴扶到椅子上向对讲机里求助机动人员进来替班。

把人关进封闭的看管森严的房间,连基本的人与人之间的关怀都不允许有,满是严格的行为约束和无来由的训斥。在如此的环境下,与审讯人员对话和建立关系便成了我唯一可以开口说话、与人交流的机会。就这样,通过“你只可以跟我们说话”、“你可以在提审的时候放松的坐着或站着、活动四肢”、“我们给你带了些小零食”建立着“囚徒”对审讯人员的心理依赖,甚至把本应属于自己的权利变成恩赐和奖赏,我难以察觉的陷入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当我以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在材料中写下“民警对我耐心教导,没有对我酷刑,还给我争取吃药和身体活动的机会,我为曾经在twitter上对他们的出言不逊深感后悔……”的那一天,我在当晚的睡梦中看到了自己“死去”的躯壳。

从2月16日至4月底,除了预审出差的时候,每天晚上都会提讯至少2个小时,他们说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行是我在网上发布许志永的“煽动性”文章,并拿着后期许志永写的几十篇文章一一打印出来,让我一篇一篇的读,读完后再进行“批判”。那种屈辱的感受一直伴随着我很久,就好像,想咬舌自尽没死成,最后剩了个舌根还要在那里“配合说话”。我被要求对于自己的“罪行”写“悔过书”,他们一再提示我要“掷地有声”,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他们说道:“你要在悔过书里面写一下你对许志永的思想有怎样的反思和批判。你还要认识到,你帮他把文章发布在网上这种行为,给境外势力攻击中国政府递刀子,应该要怎样改正自己的行为,是不是要跟煽动颠覆的思想和境外势力划清界限?”

“悔过书”在多大程度上决定了对本人的罪行指控?我表示怀疑。但在被要求反复修改“悔过书”的过程中,审讯人员和国保们实现了对一个人肉体到精神意志、从反抗的行为到反抗的意识、从独立思考的能力到独立思考的愿望的彻底控制,让我从自己的头脑中生出服从、配合、低声下气,共同达成对人格的凌辱和践踏。不管是抓我的、审我的、看管我的、还是维稳我的,他们的存在,让我永远都逃不出“被关押着”的受难者标签。“我就是太软弱太退让,我写了悔过书,我活该被羞辱”——我在取保后依然不断自我折磨自我否定;“你不是对你的违法行为认罪悔罪了吗?你不是表示要跟什么思想划清界限吗”——那些曾经限制我自由将我处于隔绝状态的人,在与我谈论“承诺”和“道德”。他们用“悔过书”在一次又一次的约谈中羞辱我,让我即使是在离开监视居住场所,依然感受着羞耻和恐惧。

在提审过程中,他们曾企图说服我去劝许志永认罪,同时问我许志永有没有什么性格弱点,在没有得到回答之后,他们自顾自的说:“许志永现在每天都在问美国的疫情怎么样,特别担心他女儿的安危,我们可以给他这个台阶,如果他肯认罪的话,我们可以保他女儿平安。”

在24小时的视频监控和看守人员实时汇报的状态下,我的面部表情都属于国家机器,我不敢笑、不敢皱眉,有些时候突然难过的默默落泪,女机器人面无表情的递过来纸巾,当晚的审讯环节预审一定会对我的哭泣进行“慰问”和分析,我逐渐变得不敢哭。记得有一天,之前审讯过我几次的警官来到房间与我谈话,进门看到我便说:“你怎么一副呆傻的表情?是被关傻了吗?还是本身脑子就不好使?”

作为女性,在指定监视居住场所,上厕所、洗澡,换衣服都要在女机器人和监控镜头前进行。隐私?羞耻感?好像都没有权利在那里谈论了。我不被允许扎头发,想着自己披头散发的凌乱样子觉得很是狼狈,到后期终于申请到了扎头发的一个黑色皮筋。我不被允许穿内衣,在面对男性审讯人员的时候总是下意识的不让衣服紧贴在身上。

主审我的李警官也偶尔会说些带有性别羞辱的话。有次他们要出差几天,来向我告知近期先不进行提审了,李警官半开玩笑的说“一想到连着几天都见不到,还挺舍不得你的”。在谈到我与许志永的关系时,他将我不断贬低和羞辱:“你听过人殉吗?你觉得自己很重要吗?对于许志永来说,你不过是他的殉葬品”,“你不想等着许志永出来之后一起好好过日子吗?你不想有自己的孩子吗?你看他虽然年纪大了,但是你土地肥沃呀”,“你觉得许志永是个硬气的人吗?当然了,他在床上硬不硬我就不知道了”。我已经想不起来自己当时的表情和反应了,但这些话我却记得异常清晰,他们试图通过性别羞辱让我觉得“我哪里做错了才会受到这样的对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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