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涉司法独立,当过元首也要抓!

法国前总统萨科齐“史无前例”被警方提审迅速引起国际关注。有网友称,中国与法国同时进行的“打虎行动”似乎遥相呼应。长期关注中国政局的资深媒体人、法国《国际邮报》亚洲部主任郭妮(Agnès Gaudu)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专访时,道出了法国“打虎”背后的法理逻辑。她认为,萨科齐案的核心不是贪腐,而是涉嫌经济犯罪与干涉司法独立。

澎湃新闻:如何看待萨科齐?

郭妮:实际上,在萨科齐执政后期,关于他乱用职权的指控在法国已经不是新闻。只是因为他是在任总统,可以免受司法制裁。所以,在他下台后,关于其乱用职权的指控便不绝于耳。

澎湃新闻:法国官员贪腐情况严重吗?

郭妮:在法国,贪腐情况并不严重,法国国内也没有专门针对腐败的法律。实际上,对萨科齐的指控不在腐败,而在于其是否运用总统权力干涉司法独立性,以及其政党在其领导下是否收到大规模非法的“政治献金”,其竞选活动是否完全合法。法国宪法保证司法完全的独立性,即便总统也无权干涉。所以,对萨科齐的第一项指控涉及其是否违反宪法,第二项指控则涉及其是否有一系列经济犯罪以及违背了涉及政党公平竞争的相关法规。

澎湃新闻:怎样的部门能够提审“前总统”?

郭妮:提审萨科齐的是法国警察中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实际上,萨科齐不再当总统那天起,他就是一位普通的法国公民。同时,在法国,警察权是国家宪法赋予的,警察属于公民,不属于政府。警察在侦办案件中其身份是协助检察官调查,收集犯罪证据,调查结束后将案件移送到检察官手里,案件就进入司法程序,检察官提起公诉,交由法官判决。警察虽然享有拘留人的权力,但决定权不在自己手里,必须要经过检察官的批准才可以,没有检察官的命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不可侵犯的。如果嫌犯在被传讯的24小时以内仍然不能查明案情,在请示检察官允许之后可以延长至48小时,最后检察官决定立案还是不立案。

澎湃新闻:中国也在大力反腐,是否可以借鉴法国的反腐?

郭妮:中国的反腐行动与法国的反腐行动可比性并不大。一个是执政党内部的纪律整治,一个是经济犯罪。中国的执政党这么大,反腐肯定不容易,最近如此位高权重的官员也下马了,可以想象困难程度。

(据澎湃新闻“一号专案”(yihaozhuanan)。记者黄翱

本文发布在 时政博览.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