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中国法治化最需要高层的诚意

贺卫方:法治不仅仅是老百姓的事,法治首先是政府的事,或者执政党的事。执政党和政府,务必要真诚地面对自己对国民的承诺。不论是我们的宪法,还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按照官方的说法,党领导人民制定的,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也体现了党的意志。

作者简介:

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担任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

贺卫方:中国法治化最需要高层的诚意

 

 

我认为有两条最要紧,一条叫高层真诚地践行法治,第二就是司法区化改革。

刚才邓子滨教授谈的我很赞同,我觉得他说了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我想补充一下,法治不仅仅是老百姓的事,法治首先是政府的事,或者执政党的事。执政党和政府,务必要真诚地面对自己对国民的承诺。不论是我们的宪法,还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按照官方的说法,党领导人民制定的,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也体现了党的意志。

我跟所有人都一样,大家都真诚地希望这个社会是稳定的社会,是一个有序的社会,是一个公民权利也好,政府权威也好,都能够得到完善地保障的一个社会。但是让政府最丢脸的事情就是,其实政府不守法,政府做出的承诺,自己经常违反,政府给老百姓带来了一个很大的启发,就是我们都可以不遵守规则,这是第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我们一定要让全国的每个国民都能感受到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或者把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但最可怕的是,我们发现关到制度笼子里的是我们,而不是有权力的人。

第二个方面,我要谈一下司法区划的问题。我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发出的最令人鼓舞的信号之一,就是意识到了这个国家四权重合的高度危险性。那就是行政区划不仅仅是一个行政区划,它也是一个立法区划,是一个司法区划,还是一个党权的区划。那么重庆模式表明,只要地方一把手一手遮天,没有事情不能做的,这是普遍的问题。每个地方都是这样的一把手一手遮天,权力无从制约,为什么?是因为这几个权力高度统一,没有一个能逃出如来佛的手心。如果我们假设高级法院的设定,它跟行政区划不重合,是相互交叉的,这样就极大地限制了地方政府干预司法的机会,我认为这是特别重要的改革思路。

中国是有了党的领导,但是党的领导还有中央领导、地方领导的问题,地方领导如果不做好事,我们怎么去制约,就变成特别困难的事情。所以我想,全国设12个高级法院,管辖现在的32个省级单位,没有一个省行政区划能够涵盖整个高级法院。现在中央首先想将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属省统管。但是省统管其实很可怕,因为有可能出现高级法院直接指挥下级法院的问题。那么如何去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我建议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的财政人事,由省人大来管,从人大直接对口到一个特定的法院。那么省高级法院脱离了行政区划,它是一个跨地区的设置,然后最高法院管全国,它的财政人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直接来管。这样多多少少也会形成一种地方权力和中央权力的某种平衡。所以我觉得这个是当务之急,这是一个“急所”。我特别强调前面那个“急所”比后面重要,如果国家不真诚地搞法治,只是抓样子,这个就特别可怕了,我就是这个观点,谢谢

2014年7月1凤凰网大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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