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替上学事件处理四十六人 陈春秀不服将起诉

6月29日,山东省发布关于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结果,四十六名相关人员受到处理。但是,受害人陈春秀的家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并不满意,陈春秀本人也说要提起诉讼。

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对于冠县陈春秀被陈艳萍顶替上大学一案,陈艳萍及其父亲陈巨鹏、舅舅张峰、招生办主任冯秀振、邮政局副局长李成涛、武训高级中学校长崔吉会、烟庄派出所所长任书坤、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处长助理杜言利等二十九人参与了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和户籍等环节,他们受到解聘、降级、立案侦查、严重警告等。

由于东昌府区王丽丽被陈伟冒名顶替上中专的问题,陈伟及其父亲陈丙苓、聊城农业学校校长李广运、于集派出所时任所长杜青等十七人受到类似处理。

陈春秀家属:这么大的漏洞只是警告处理吗?

陈春秀并不认识顶替者陈艳萍,用她的话来说,“不是一个档次的人”。

高考“落榜”十六年之后才发现自己上大学的资格被窃取,陈春秀一直不明白,毕业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这些重要证件她都妥善保管,究竟哪里被钻了空子呢?

陈艳萍的父亲陈巨鹏是冠县冠洲福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舅舅张峰曾经是烟庄乡乡长。

二人利用其政商资本发动各级权贵瞒天过海,将高校招生链条的关卡一一打通-—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忙着盗取和伪造户籍,高中校长和主任帮着替换档案,大学教务处在入学审查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把半只脚已踏入校园的陈春秀生生拽了回来。

这和王丽丽的故事也不谋而合。在针对这四十六人的处罚中,最严重的丢了工作,最轻的受到警告。

陈春秀的二姐李心蓝在发表的声明中说,他们对调查结果并不满意:“我们并没有觉得开心,反而特别难受,特别痛心!真没有想到,竟然那么多人欺负我们一个老实巴交的小姑娘。”

她想不通,为什么轻易修改户籍的派出所所长只被降低退休金,邮局送错通知书和校长调包档案学籍只受到警告处理或者降低退休待遇?

“这好像一大帮人围起来欺负一个小孩一样,他们回家自嘲一番就结束了吗?”

陈春秀的二姐李心蓝在“今日头条”上质疑调查结果 (网络截图)

陈春秀的二姐李心蓝在“今日头条”上质疑调查结果 (网络截图)

陈春秀曾请求山东理工大学允许她回校就读,学校以“无此先例”为由拒绝。随着媒体曝光和民意发酵,山东理工大学最终于22日表示愿意帮助其实现入学愿望。

顶替者的亲戚曾找来希望私了,连一句道歉都没有,陈春秀对央视新闻表示,已经聘请律师起诉陈艳萍,“想质问顶替者为什么那么自私,更可恨的是帮她办事的人,任意践踏别人的人生!”

2004年高中毕业之后,陈春秀在食品厂做工人,在电子厂加工镀膜镜片,在餐厅端盘子。三十六岁的她,如今是一名幼儿园教师。

为了完成大学梦,陈春秀参加了成人高考。今年五月,在学信网上查学籍信息时她才发现,自己已经在山东理工大学顺利“毕业”。

陈春秀一直因为落榜而愧对父母,他们靠种地为生,“砸锅卖铁”也要供她上大学,母亲如今受到真相冲击已生病住院。6月14日,新京报记者实地探访陈春秀的老家,她家的房子与邻居的两层楼形成鲜明对比,墙上贴着一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材料,2019年其家庭总收入为八千余元。

二姐李心蓝为她深深惋惜,“被篡改的人生最美好的十六年已经成为过去式,时光也不会倒流。”

被顶替的大学生陈春秀(视频截图/CCTV)

被顶替的大学生陈春秀(视频截图/CCTV)

山东还有242起顶替事件处于调查中,学信网疑受限制

山东省的调查公报还指出,工作专班将会逐件调查1999年至2006年之间山东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的问题,。

十余年来,从湖北的王俊亮、河南的王娜娜 、湖南的罗彩霞到山东的苟晶,顶替入学的事件屡禁不绝。

安徽律师郑继能曾于2012年同河南律师常伯阳等八人联名致信教育部,反映山东、河南等省份教育资源不均、面临招生地域歧视等问题。

郑继能告诉本台,中国教育部的学信网已经被限制搜索,“中国从清朝开始冒名顶替是会杀头的。你们应该关注学信网,已经封杀了,不能输入查询。(以前)我把你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输进去,你可以知道你上了哪个大学。现在输进去,不行,而且还要你(输入你)上了哪个大学。几千所大学你输哪个大学?我冒你的名字上了你的大学,你怎么查?”

知乎网友“清风徐来”也披露说,学信网目前必须通过身份证和毕业院校名称查询,陈春秀如果不是通过身份证在学信网查询到信息,恐怕这辈子都不知道自己的学历。

来自河南上蔡和桐柏的两名被顶替者曾试图找常伯阳维权,但是官官相护,他们无法搜集有效证据:

“很多部门都不认真查处,也不给调查结论,就是有调查结论也是糊弄。他们很难拿到确切证据,进入法律程序。要拿到怎样冒名、身份作假这一系列证据,如果不通过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教委,他们拿不到。”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分组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与会者提出将冒名顶替入学行为规定为犯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业遂建议在刑法中新增“冒名顶替上学作弊罪”,可规定为:“盗用他人证书、身份,冒名顶替上学、工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权力不能得到有效制衡是问题的关键。就像多年前奶粉造假,收敛一段时间又会这样。”常伯阳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从根本上斩断作假途径、斩断户籍和学籍造假。对国家公务人员的查处才是最重要的。”

他表示,目前刑法中已有相关罪名可以惩治顶替者,关键在于法律条文无法得到执行和监管。针对陈春秀事件,若按照滥用职权罪处理,后果严重可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按受贿罪,十年以上刑期也有可能。

转自: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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