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口头通知“不予立案” 大陆新冠肺炎死者家属索偿路漫漫

有新型肺炎「状告政府第一人」之称的张海,周一(22日)向本台证实,上周接获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口头通知,他早前控告湖北省、武汉市以及中部战区总医院官员隐瞒疫情的案件,法院将不予立案。通知并要他自己「好好去研究法律」。(马立克/胡凯文 报道)

张海星期一(22日)晚告诉本台,他上周三(17日)接到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称对其案件不予立案。张海询问不立案的理由,对方就要他自己去研究法律。

张海:我17号的时候有一个人就给我打电话,他说关于我那个起诉,他说不符合条件。我就问他要甚么条件?他要我好好研究法律。后来我又问他,我起诉书是正式的,如果你说你是懂法的,不能立案的话,最起码你也该给我一个书面的正式的裁定。

他说口头通知就行了,他就把电话挂了。而且他并没有给一个具体的理由,只是说要我自己好好研究法律。

张海表示,他提起的行政诉讼,起诉了武汉市市长、湖北省省长、武汉市中部战区总医院院长,要三人为这三个政府部门瞒报疫情,导致他父亲因新冠肺炎死去承担责任与赔偿。他表示, 6月10日,他在深圳从邮局用快件快递将全套的法律诉讼文书寄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翌日 (11日)快递追踪号码显示诉讼文书已被签收。

虽然现时接到武汉中院不受理的口头通知,但张海表明不会放弃以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下一步要将武汉市中级法院加进行政诉讼。

张海:第一,我要投诉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作为,口头的通知都是无效的。第二我要求武汉市中法,如果他们为为我的起诉他们不愿意立案,希望能给一个书面的裁定。就是书面正式的通知书。因为这都是法律规定的。

中国民间公益组织长沙富能联合创办人杨占青指出,武汉的做法反而可以让张海的案件继续。他说,武汉中院程序不当,按照中国的行政诉讼法,张海可以向上级法院起诉武汉中院的法官。

杨占青: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果是从程序上给你弄一个表面上合法,那可能是你真的没办法打下去了。但它现在明显的违法。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立案还是不立案,都应当裁定,裁定就是书面告知。为甚么你不立案,你要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张海的父亲今年1月16日,因骨折入住武汉中部战区中医院,其后感染新冠肺炎去世。张海质疑当局隐瞒疫情,导致其父亲染病。到目前止他仍无法处理父亲的骨灰,他在起诉中求偿约200万元人民币。

转自: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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