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上访人员张淑梅维权及受迫害经历

张淑梅,女,1956年6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230702195906280720户籍地: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红升街工农委5组

上访原因:张淑梅是因为2006年和当地银行的经济纠纷,不满法院判决于2007年开始上访。

维权历程:2008年4月29日被伊春公安分局以同年1月23日和经济纠纷人发生厮打为由行政拘留3天。2009年9月24日被伊春市公安局伊春分局以先后两次到省、北京非上访地上访,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天。2013年5月18日,张淑梅和其他8位访民一起爬上北京人民大会堂附近的小白楼进行抗议维权,当天被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获取保候审。2013年11月20日上午,因到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邮局投寄信访材料被北京警方抓到府右街派出所,训诫后将其关进马家楼。2天后于22日被伊春截访人员押送回伊春,将她非法囚禁在一家小旅馆达4天之久。11月27日,当地警方以她多次到中南海等非上访地上访为由,对她实施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12月6日释放。2014年6月8日因到中南海上访被伊春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8年两会期间被拘留10天。

酷刑迫害:非法拘禁期间有六人分三班看守她,她住的房间门在外面反锁,屋里24小时亮着灯,每天给四个馒头、两碗汤。
2013年11月被关进拘留所的第八天,张淑梅食物中毒,当时的症状是面部苍白胖肿、头昏、腹部剧痛、喉咙干哑、大小便失禁,她报警后,所内警察不予施救,释放后经多方治疗但留下了全身无力、偶尔神志不清的后遗症。
2014年6月6日,遭到两名伊春截访警察的拳打脚踢,他们不顾张淑梅多次疼痛难忍和呼吸困难的声明,强制张淑梅返乡后拘留。释放后,张淑梅去医院查看伤情,诊断结果是:(1)胸部闭合性外伤(2)左侧第7胫骨骨折(3)左侧第8肋骨不全骨折(4)左上肢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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