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公民蒋鹏手机安装VPN被处罚

中国公民运动网报道:近日,由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下达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网络上流传。处罚决定书中称:违法行为人蒋鹏使用的手机上安装“Turbo VPN”“Thunder VPN”“老王 VPN”“免费SS”等翻墙软件,使用翻墙软件在“YOUTUBE”应用上观看视频及在亚马逊上购物。停止使用非法定国际信道进行联网,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自2011年开始,中共防火长城(GFW)开始对所有境外eD2k服务器进行审查,同时防火长城对所有普通eD2k连接进行关键字审查,致使广大网民无法正常获取互联网资讯,为了突破网络审查浏览被中共屏蔽的网络资讯或使用境外服务,VPN软件“翻墙”成为一种必须的选择。

因此,因突破中共的网络封锁使用翻墙软件而被处罚的公民不在少数。

今年1月4日,重庆公民黄成城被该市公安局荣昌区分局传唤、警告;警发出的通知书指其“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在境外网站发表政治言论“违法违规”。

几天后,广东省南雄市公民朱云枫因频繁使用蓝灯(lantern pro)翻墙软件被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

3月27日,四川省蓬溪县公民庞志勇,因手机里被警方发现带有VPN“翻墙”软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责令其“停止使用非法定信通道进行国际联网”,并受到警告处罚。

2019年5月,浙江省海宁市一家外贸企业因业务需要使用“翻墙软件”访问境外网站,经查,该企业由于业务需要通过网络购买、注册“翻墙软件”多次使用访问境外网站,被责令停止使用“翻墙软件”并受到行政警告。

不仅如此,当局还将研发、提供翻墙软件的公民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判刑罚款。

2019年1月29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将90后青年刘小康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00元。当局指控刘小康:在互联网下载的“shadowsock”源代码为基础,自主开发了翻墙软件。2017年1月开始租用境外IP的服务器,搭建境外代理服务器,架设名为“天眼通”的网站提供“天眼通”翻墙软件的下载、注册和交费使用。

2019年5月31日,河南省新密市法院以“提供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90后IT精英孙东洋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并没收了电脑及处罚两万元罚金。当局指控孙东洋:使用家中电脑通过租用境外(美国、日本)服务器创建网站,非法在网站上出售“翻墙”账号及引导使用教程,有486人购买孙东洋出售的“翻墙”程序软件账号,借助该软件运用通讯加密和混淆技术手段,绕过和突破国家对国际互联网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系统),可以访问被国际互联网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屏蔽和过滤的境外网站及其他互联网应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中共建立防火墙阻断公民与世界的网络自由联结,使本国公民无法正常地、多渠道地浏览各方资讯,已经侵害了公民自主获取信息的权利,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网络安全法》的实施以及对使用VPA自由浏览境内外网络信息的公民进行处罚,无疑剥夺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言论自由的权利,侵害了公民的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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