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家庭教会遭取缔冲击 宗教自由遭受进一步践踏

中国公民运动网报道:继2019年6月16日福建、山西等地的部分家庭教会遭到冲击,聚会地点被责令强行关闭后,当局迫害家庭教会的行动并未停止,数日来,多个省市的家庭教会相继遭到取缔,信众聚会被恐吓及冲击。

7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发布《告示》取缔南京举目教会;

6月30日,浙江省平阳凤卧当局禁止未成年人到教堂进行主日敬拜;

6月28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取缔位于白鹭洲路普利大厦的活石教会;

6月27日,福建当局各部门出动大队人马冲击福建厦门新造教会,并恐吓参加聚会的信众;

6月26日,广西北海晨星教会被当地公安局、统战部、宗教局,教育局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教会的聚会场所、学堂和老人之家被盘查,教会的牧师、同工和相关的学堂老师都被传讯,手机被没收;

6月26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对位于铜山万达广场的一家庭教会罚款10万元;

6月23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一家家庭教会在聚会时受到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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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贵阳等地张贴“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当局亦加大宣传,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称之为“邪教”或“非法聚会”。

据民间不完全统计,中国基督教信仰者达七千余万众,而中共当局为了统一意识形态,强化一党之统治,自2014年开始大规模地强拆十字架和教堂,基督徒被禁止主日敬拜及聚会、信徒被威胁放弃信仰、冲击聚会场所、抓捕牧师及坚定的信仰者,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而遭受信仰逼迫的并不仅限于基督徒。《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第一款“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此项权利包括维持或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礼拜、戒律、实践和教义来表明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这项公认的普世公约之条款载明的公民享有的信仰自由,在中国正在遭受越来越严重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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