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寻衅滋事罪获刑四年,陈云飞向省监狱管理局及司法部申请信息公开

中国公民运动网报道:2015年3月25日,成都国保以陈云飞组织近30人给6.4遇难者中国人民大学吴国锋、肖杰扫墓为借口,动用上百特警,对陈云飞一行进行抓捕。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接下来的2年零4个月,四川省公检法竟置“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不得类推,如确需类推,也必须是有利于被告的类推”的精神于不顾,判陈云飞有期徒刑4年。

4年的刑期,陈云飞被车轮式的辗转三个监狱:四川邛崃监狱、四川眉州监狱、四川雅安监狱,恶劣的是在从眉州监狱秘密转往雅安监狱后,既不不通知家属也不通知律师,完全封锁其在监狱里的消息。在每个监狱陈云飞都遭到不同程度的酷刑,其中包括暴晒太阳致使耳膜穿孔,听力严重下降;多名狱警殴打、电刑以及24小时加穿约束衣等。

为弄清四川省司法系统对他的迫害是否违法,违法又违犯了哪些法律法规,陈先生5月10日通过邮寄,向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司法部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

陈云飞在给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申请中“所需政府信息”一栏分别做了这样描述:“我在雅安监狱服刑期间被贵局定为一级严管罪犯的法律、法规及评定依据”和“自2015年(或更早)在全国设立两个‘高度戒备’实验监区(眉州监狱是其中一个)的法律、法规依据”。

陈先生表示,对有关部门会公开公正地对待他的申请不抱多大希望,他只是在记录历史,记下他们曾做过什么。也是在提醒习近平先生其满嘴的“公平、正义”离百姓是多么的遥远。同时也是在向全世界爱好和平、民主、自由的人们诉说,除了对外宣讲团宣传他们做了什么事,还有他们做了没有宣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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