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叫停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资格审查呼吁书

尊敬的教育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

我们十分震惊地发现,北京市教委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及各区县制定的实施细则规定了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致使今年将有相当多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因为不能通过审查而无法在北京就读。我们认为,这种结果明显背离了宪法与《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并将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因而在此紧急呼吁立即叫停各区县的入学资格审查。

宪法第46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义务教育首先是政府的义务。《义务教育法》第4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12条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如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而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那么当地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是具体而明确的:只要父母能够证明在北京工作或居住,北京市政府即有义务为非京籍适龄儿童提供平等的义务教育,而不附加任何其它条件。事实上,北京市教委的工作意见本身即为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具体办法”,而不应再进一步授权区县制定实施细则并附加更多条件。

然而,北京市教委2014年的工作意见规定,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五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各区县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在制定实施细则过程中,有的区县增加了诸如必须提供完整的子女防疫接种证明,父母双方在本区县工作证明,父母双方在本区县的社保、纳税证明,社保年限,工作年限等附加条件,而审核环节又受到诸多人为因素影响,产生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据报道,按此规定需进行审核的非京籍适龄儿童近八万人之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无法通过各区严苛的审核环节。

北京市各区县教委的入学资格审查剥夺了部分非京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明显违反了《义务教育法》规定。事实上,北京市教委工作意见规定的“五证”已经比《义务教育法》要求更多。《义务教育法》第12条仅要求父母“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而工作意见则要求符合“工作并且居住”乃至更多条件。即便按照更高的要求,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暂住证也足以证明父母在当地工作或居住,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证明似无必要。各区县附加的父母社保与纳税证明、社保年限、工作年限及子女的防疫接种证明更是节外生枝,人为排斥本来符合条件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在北京入学,侵犯了他们受宪法保护的受教育权。

北京市的入学资格审查制度不仅有违宪法和《义务教育法》,而且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剥夺非京籍适龄儿童就地入学的直接后果是产生大量“留守儿童”,而大量调查表明,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极易产生各种心理问题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在此无需赘述。在严苛的入学要求面前,许多非京籍家庭已经对孩子的何去何从产生了巨大焦虑。在这种情况下,诉诸维权是非京籍家长的自然反应,也是宪法与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为争取在居住地入学,北京某些地区出现了非京籍家长连续聚集的维权现象。如果严苛的入学审查资格导致这种现象进一步蔓延和激化,那么不仅将影响北京作为全国首都的形象,而且也会对社会与生产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当然,北京市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因而确有必要控制或分流特大城市的人口,但是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通过提高用人标准、调整产业结构等手段,而不能把牺牲现有的非京籍适龄学童的受教育权作为手段。北京的治理模式必须对中国的未来和长远利益负责,而不能再延续以往那种利用进京务工人员的劳动力而不为其家庭承担公共服务的治理方式。事实上,由于京籍学龄儿童呈现逐年递减的态势,北京市的教育资源完全可以容纳现有非京籍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换言之,目前完全没有必要规定如此严苛的入学审查资格,迫使相当数量的非京籍适龄学童成为“留守儿童”。由于北京市的异地高考政策实际上并未放开,相对宽松的入学资格审查并不会导致非京籍适龄儿童人数大量增加。

值得强调的是,和大学教育相比,义务教育对于儿童身心成长发挥着远为重要的作用,并直接关系到这个国家的未来,需要引起各级政府与全社会的充分重视。教育部有义务贯彻落实宪法与《义务教育法》,监督并保证各地尤其是首都的教育政策合宪合法。北京市政府及教委同样有责任按照宪法与《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尊重与保护非京籍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

为此,我们紧急呼吁教育部履行监督职责,北京市政府与教委立即停止各区县教委针对非京籍适龄儿童的入学资格审查,取消所有对于证明非京籍务工人员的工作地与居住地而言不必要与不合理的附加条件,确保非京籍适龄儿童能够及时入学。

2014年5月20日

 

学者签名:

郭道晖,中国法学会教授

张千帆,北京,北大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湛中乐,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教育学会全国教育与政策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法制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市教育法学会顾问、北京市立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

刘练军,浙江,浙江大学宪法学博士

牟效波,北京,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教师

程迈,南昌,南昌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楯,北京,法学者,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教授

盛洪,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教授

刘志强,广州,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法学教授、博士

陆军,北京,北京益仁平中心理事

田飞龙,北京,法学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师

刘小楠,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宪政研究所负责人

王建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王军,北京,北京宪临律师事务所律师

乔兵,山东,中国云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当代学校发展研究理事会副秘书长,中国现代名校联盟副理事长,北京大学教育文化与品牌战略研究所副主任

周嗣信,甘肃,核物理研究员,国家津贴获得者

梅晓红,北京,中国戏曲大学文学讲师

 

社会签名:

杜国旺,北京,IT人

张彦萍,北京,退休人员

李煊,北京,公司职员

梁双才,北京,会计师

刘永琦,北京,广告公司主管

卢向南,北京,公司高管

梁国贤,北京,工程师

王宪利,北京,IT工程师

刘小洁,北京,个体

陈亚杰,山西,公司职员

唐艳珍,内蒙,销售

杨贵,河南,后勤保障

卓元,江苏,小学教师

张悦,河北省,会计

李泽慧,北京,人力资源职业经理人

夏永生,北京,IT工程师

黄治国,内蒙古, IT工程管理人员

赵亚军,辽宁,工程师

田霞,北京,会计师

郭文平,河南,个体

安梅芳,河北,财务

匡清平,河北,企业管理人员

王丽荣,内蒙古,工程师

黄红梅,湖南,企业管理人员

柳春香,北京,财务

王静,北京,公司职员

汪娟,安徽,个体

赵会军,河北,IT工程师

李靖, 内蒙古,销售

孙丽英,黑龙江,企业管理人员

毛重彬,豫籍,北京教师

付慧娟,河南,会计

马巧春,河北,个体

英志刚,河北,个体

马保明,山东,公司职员

王晓霞,北京,公民

彭国光,北京,公民

齐晓东,黑龙江,会计师

刘权,河南,公司职员

胡小娥,辽宁,会计师

张戌敏,河北,IT人

史明珍,北京,无业

王婉妮,  陕西,  中学教师

柏永芝,黑龙江省,公民

张乐伟,北京,外企管理人员

李达,辽宁,艺术品公司工商法人

韩振林,辽宁,经理

李顺,河南,销售

陈娜,黑龙江,个体

孙洪钰,北京,营销人员

孙儒兵,河北,公司高管

王丽娟,北京,销售

张国华,山东,医生

徐文钦,河南,作家

张启贵,江西,退休干部

周燕,北京,教师

刘凯德,北京,工程师

黄小英,河北,工人

张丽坤,河北,家庭主妇

赵燕杰,甘肃,公司经理

白小华,甘肃,大学副教授

郗书镇,甘肃,工程师

赵彤,甘肃,副研究员

刘芳,湖南,个体

胡淑菊,山东籍,家庭主妇

皮明霞,河北,企业管理人员

谢明华,黑龙江,教师

廖振波 ,北京,项目经理

李灵,江西,主管护师

陈艳琴,北京, 公司职员

王佩君 ,北京, 外企职员

王思伟 ,北京,IT人

王红霞,内蒙古,IT管理人员

吴伟,江西,IT管理人员

刘艳丽,河南,职员

李秀龙,河北,职员

陈正逊, 河南, 医生

张燕 ,山东,全职妈妈

柳胜梅 ,山东 ,职员

杨海军 ,河北技工

薛晓娟,河北,公司职员

陈红花,湖南,全职妈妈

聂爱云 ,山东, 公司职员

刘运成 ,湖南 ,销售

胡金花 ,江西 ,公司职员

马丽娟 ,甘肃 ,全职妈妈

瞿霞   ,内蒙古,企业管理人员

王富平,陕西省,北京公司职员

江海侠,山东,工作室

刘培芬,内蒙古,IT人

李小龙,北京,设计师

曹伟,山东,公司职员

山广强,山东,企业驻京办负责人

王金花,北京,公司经理

魏广延,山东,IT人

陈男,河南,中学教师

李琦,广西,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助理

张金侠,吉林,会计

王芳,河南, 个体

赵艳梅,黑龙江,会计

顾中天,河北,程序员

高惠,河北,人力资源

陈式秀,江西,家庭主妇

刘银才 ,江西,公司职员

杜燕,四川,全职妈妈

张万海,四川,建筑工人

姜正月, 黑龙江, 公司职员

付长亮,黑龙江,经理

季军猛,安徽,职工

黎秋,广西,职员

魏广林,山东,个体

何俊威,山东,职员

张具刚,河南人,职员

王艳,河南省,家庭主妇

银志贤,内蒙古,公司职员

赵宁,河南人,个体

范敬保,河北人,公司职员

张建军,北京,个体

刘树珍,北京,公司职员

张燕, 山东, 全职妈妈

刘芬,北京,金融

邓博,黑龙江,网络工程师

王宇,山东籍,北京私企

刘丽, 黑龙江, 公民

吴祖贵,安徽,企业员工

莫玲,甘肃,销售管理

王朋华,北京,公司职员

夏雅娟,北京,私企

张进虎,江苏,个体

谢国良, 河南, 农民工

唐海燕,江苏,公司高管

白冰,河南,销售

王香华,山东,公司员工

张红雪,山西,企业管理层

穆栋梁,山西,金融

穆成英,山西,作家

贾丽琴,河北,企业主

罗启凡,山西,企业主

闵艳娇,浙江,公司职员

刘强,河北,私企职员

王光亮,四川,设计总监

赵成彬,河北,职员

智家美,山东,公司职员

王丽,安徽,家庭主妇

邢仁访,山东,职员

宋国春,河北,工程师

王 敏,河北,销售经理

银志贤,内蒙古,公司职员

苗景丽,河北,家庭主妇

吴良,河北,职员

吴长立,河南,职工

季仙鹍,黑龙江,职员

郭天涛,内蒙古,公司职员

李庆鹏 ,山东, 销售

金保兴,陕西,公司职员

张静,河北,公司职员

王娟,河北,职员

吴海燕河北,销售

 

签名请发送到: [email protected]

签名格式:姓名,居住地,职业

 

本文发布在 公民文献.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