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忠:疫苗安全危机为何一再发生?

大年初一,便传来一个极其恐怖的消息。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披露,”上海新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批号:20180610z)艾滋病抗体阳性。”

去年8月,在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开启国民制宪程序,创建现代政治体制”的公民建议中,我曾以去年暑期的疫苗危机为例,来说明政体革新与现代化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在前段时间的”告别改革开放”一文中,我又引用了当时的论述,以说明在当前的政治体制下,由于缺乏政治竞争和对公权力的制约,不存在对政府机构及官员进行及时和有效问责的可能,包括疫苗安全危机在内的诸多社会问题,都不可能得到解决。

去年暑期疫苗安全危机期间,高层似乎表现出极大的解决问题的决心。但我仍坚定的相信,一时的权力意志,不可能解决制度性的问题,虽然我在感情上不想看到任何人再遭遇疫苗及药品安全问题,但理智却告诉我,此类问题的反复出现,就像物理法则一样确定无疑。

张雪忠:疫苗安全危机为何一再发生?

在现代社会,生产技术和管理工作都很复杂,因而也要求有与之匹配的高水平的社会治理、而后者只有在现代自由民主体制下才有可能。我想再次引述一下我在去年8月份的论述:

 “虽然这样的危机曾一再发生,高层官员也曾就此一再批示,但疫苗安全并没有因此得到更好的保障,倒是揭露疫苗问题的记者和总编被去职,维权的受害家长以寻衅滋事的罪名被指控。在民愤特别强烈的情况下,或许会有个别的厂商受到处罚,但过不了多久,同样的危机又将因同样的原由而发生。究其根本,还是因为政治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约束,政府官员得不到严格的问责。”

 “一般的现代政治观念认为,保障国民的安全,是人们组建政府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政府的根本职责之一。这种安全保障,不只是使人们免受他人的暴力侵害,还包括保障药品、食品、交通、环境等各方面的生活安全。公正而合理的法律,则为政府履行职责提供了规范,政府既不能滥用职权去打击无辜者,也不能徇私枉法去纵容作恶者。但政府的职责都是通过公务人员(主要是政府官员)来完成的,如果国民缺乏及时和有效问责公务人员的途径,后者就不会有依法履职的持续动力,甚至还会为一己私利而成为作奸犯科者的后台,政府官员及公共机构的失职,就会成为必然而普遍的现象。为了掩盖自身的贪腐与渎职,各级官员们又一定会极力迫害那些揭露真相和伸张民权的公义人士。”

 “若要对政府官员进行有效问责,就必须要有现代的政治运作机制,包括自由的媒体、竞争的政党、定期的选举和独立的司法,等等。在现代西方民主国家,之所以很少出现广泛而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危机,不是因为它们的官员和商人都是不求私利的天使,而是因为现代政治体制下的问责机制,使得依法履职和合法经营,成为最合乎官员和商人自身利益的行事方式。当然,长时间良性的制度运作,也会在全社会形成较为牢固的诚信意识,以及较为稳定的遵纪守法的行为模式,从而使得疫苗造假之类的行径成为不可思议之事。但如果国民缺乏对公务人员进行问责的有效途径,人们的生活安全在各方面都无法得到保障。并且,这样的状况持续的时间越长久,政府的腐败和治理的溃烂就越彻底。”

2019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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