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蔚向浙江省监察委寄送控告书

2019年1月13日下午,李蔚就在杭州被警察非法打伤事件向浙江省监察委寄出控告书。

2018年3月3日,李蔚到杭州旅游,当晚入住当地酒店。辅警半夜来“核查”,在明知李蔚无违法犯罪嫌疑的情况下要带李蔚去派出所提取指纹、DNA和手机数据。李蔚索要传唤证,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九堡派出所警察朱云峰及辅警多人打伤并背铐带到派出所关押数小时。

2018年3月6日,李蔚向浙江省杭州市监察委员会邮寄过控告书,后该控告材料被转至杭州市江干区监察委。

2018年4月10日15:04,杭州市江干区监察委派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周先生给李蔚打来电话说:李蔚曾经写给江干区监察委关于警察朱云峰等殴打本人的控告书(2018年3月6日寄出的)已经收到,并于4月9日受理,结果将于三个月内反馈。如果情况复杂,会延长处理时限。

2018年4月17日,李蔚分别向杭州市江干区监察委及其派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纪检组邮寄了(补充)控告书,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自2018年4月9日至今,整整9个多月过去了,江干区监察委及其派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纪检组没有给李蔚任何回复。其间,李蔚多次拨打电话(0571-87283223),要不说负责人不在,要不无人接听。

2018年12月4日,李蔚向杭州市监察委邮寄了控告书,至今既无人联系李蔚,也无任何答复。

为此,不得不向浙江省监察委反映和控告。李蔚控告的主要内容是:
1. 杭州市公安局九堡派出所警察朱云峰及3名辅警非法限制李蔚人身自由并殴打致伤,涉嫌滥用职权犯罪;2. 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和九堡派出所有关人员涉嫌嫌故意隐匿、销毁证据犯罪;3. 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九堡派出所违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将他们带到派出所采集指纹、DNA和手机数据;4. 杭州市江干区监察委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工作人员周某等人涉嫌渎职。

根据逐级控告上访的原则,如没有满意答复,李蔚将向中纪委/国家监察委反映和控告。

就在李蔚向浙江省监察委邮寄控告书之际,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李蔚的控告过程,也是民众对监察体制有效性的一次检验。

李蔚2019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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