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设网络红线 “细则”严于法律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在官网设立细则,共有一百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细则严禁带有攻击中国政治制度、分裂国家等内容的短视频出现在网络,而且大部分内容涉及意识形态。网民认为,当局正在进一步加紧网络控制,一百条细则比法律更严厉。分析认为,虽然发布者属于民间协会,但却体现了执政者的意图。

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在官网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一百条,其中明确网络视频不得出现的具体内容并作了详细解释。文件规定,网络播放的短视频节目,及其标题、名称、评论、弹幕、表情包等,其语言、表演、字幕、背景中不得出现21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包括攻击中国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分裂国家,损害国家形象、泄露国家秘密。该细则还举例,短视频不得“从事反华、反党、分裂、恐怖活动的特定组织或个人制作或参与制作的节目及其开设的频道、版块、主页、账号、侵犯个人隐私、恶意曝光他人身体与疾病、私人住宅、婚姻关系、私人空间、私人活动等。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在官网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一百条。(网页截图)

网络活跃人士孙志刚本周四(10日)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当局制定网络审核标准细则的目的十分明显,即将不符合法规的行为合法化:“过去经常乱抓人,翻墙也被抓,发评论也被抓。我当初被拘留10天,也是说我转发一些新疆的信息是‘不实信息’,‘扰乱了社会秩序’。他们都没有法律依据。这些法律根本靠不住。他就拿出这么一个实施细则。把过去那些非法的东西套在里边。”

上述细则在网上引发热议。网民“燃骨为烛”留言道,歪曲文化传统和宣扬封建迷信怎么界定?另有网民写道,不得传播非省级以上新闻单位发布的灾情事故信息的,那么家乡发生事故,个人也不能传播灾情吗?

网民赵先生对本台说,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出的规范网民细则,并无法律约束力。但在中国,很多政策的出台,政府先是通过非政府部门放风,测试民间反应,下一步就是官方出面。他说:“我们看到这里面所说的颓废,反党、反华,首先他把‘党’和‘华’混为一谈,这就是错误的。而只有在一党独裁的情况下,才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三道四,不允许有任何不同的声音。比如说制作节目也好,发表评论也好。”

赵先生说,当局的所有限制归根结底就是要控制及封杀民众的思想和言论。他表示,当局此举出于中国共产党一党私利,违反《宪法》精神。

有网民称,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定覆盖范围大到国家和民族形象,小到个人私生活与个人思想,均不得逾越规定的红线,其限制范围俨然超过了中国法律。

官网资料显示,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成立于2011年8月19日,是网络视听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行业组织,也是中国互联网领域规模最大的行业协会之一。该协会现有会员730家,包括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湖南电视台、浙江电视台等广电机构、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新媒体机构、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企业,优酷、爱奇艺、搜狐视频等,涵盖了网络视听行业全产业链。

转自:RFA 

本文发布在 时政博览.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