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屏南奇案”一家三口被控“破坏生产经营罪”远程宣判

中国公民运动网报道:2018年12月28日下午,备受外界关注的“福建屏南奇案”被控“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一家三口在没有出庭的情况下被屏南法院宣判:黄志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陆惠平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陆宗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了解,宣判当天,代理律师林洪楠出庭,当事人陆宗平被带到被告席上,而陆惠平及母亲黄志球并未出现在法庭上。审判长简短地宣读了黄志球、陆惠平及陆宗并的判决书,林洪楠律师指出,陆惠平没有到场,我还要把判决书给她,征求她的意见。法官称,不用了,他们来不了现场,我们已为他们安排了远程宣判。

2018年2月8日,屏南维权人士陆惠平到古峰镇长汾社区复印承包土地确权材料时,被长汾社区副主任殴打。陆惠平报警后反被殴打并处行政拘留10天。拘留期满时陆惠平的母亲黄志球到拘留所接女儿回家时,母女二人被当场抓捕,同时陆惠平的父亲陆宗并在家里也遭到抓捕,陆惠平的妹妹因发布上述信息也被带走。同年7月10日陆惠平、黄志球及陆宗并被控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起诉。

2018年8月,屏南法院历时15天对此案审理,林洪楠、纪中久、任全牛等律师圴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事件起因是2015年陆惠平一家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利,要求建设施工部门保护自己农田灌溉的水源问题,2016年在县镇两级政府的调解下已经签订协议解决纠纷,然而事后,屏南地方当局却以陆惠平一家阻挠工程施工为由进行打击迫害,很明显这是当地滥用职权报复维权公民。

一宗土地维权案,牵涉到一家三口被起诉定罪,在陆惠平一家三口被羁押的过程中,从“盗窃国家机密罪”、“扰乱单位秩序罪”、“敲诈政府罪”直到“破坏生产经营罪”四易罪名。辩护律师之一的林洪楠认为,陆惠平一家4口因为土地维权被刑事拘留奇案,屏南地方政府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维权人士,严重破坏、干扰法庭的审理裁判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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