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异议人士孙林被控“煽颠罪”判刑4年

中国公民运动网报道:南京异议人士、原博讯记者孙林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距一审开庭10个月后,于1225日下午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宣判,判处孙林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权权利3年,宣判时孙林并未在场,目前还未知孙林是否会上诉。

博闻社的报道指,法院以“孙林的情绪不稳为由”而进行的“远程宣判”。

2018年2月9日,南京公民记者孙林案开庭,各地公民法庭外声援。

20161116日,孙林因围观南京维权人士王健案开庭时在现场拍摄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随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起诉。指控的罪证包括“发布或转发一些建立民主中国、继承三民主义等内容的文章”。

孙林在被羁押期间,受到酷刑虐待,在庭前会议上孙林揭露曾被管教人员逼迫服药,他一直坚称自己无罪。201829日一审开庭时,各地民众赶往现场声援,多人在法庭外被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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