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良臣:就是不让你说—— 世界人权日

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而且是《世界人权宣言》发布七十周年。

不管怎么说,在党的领导下的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还共同举办了纪念座谈会,还说有这部门那专家约150人出席。全世界都知道,形式过场还是要走的。

不仅如此,国家最高领导人还发了“贺信”,并强调《世界人权宣言》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文献,对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人类共同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

种种迹象都说明,即使在我们“这种国家”,也还是应该理直气壮地讲人权,谁反对中国人讲人权,谁就是中国人的仇敌。

做为这辈子就只喜欢写点小文章的人,以平常心说几句平常话,应该不过分吧。然而,当昨晚敲出一则千字文,弄上公众号后,还是不让发。给人的感觉,这世界人权日,不是中国人的,或者说只是中国某些人的,尤其是那些开纪念座谈会的人的。难怪有网友在人权日到来前,在谈某个话题时气得骂“奶奶的”。

一个中国人不远万里被人家给弄起来了,“有资格”代表国家代表十四亿的人,面对那么多媒体记者,都要为其发声,指责这国那国怎么怎么不讲人权,如何如何不讲人道。可在国内呢,连话都不让你说,连小文章都不让你发表,所以,我也只能说一句:“他奶奶的!”

2018.12.11

下面就是昨晚那则短文,天地良心,在这样一个伟大的“新时代”,哪敢说什么出格的话:无论如何说几句。

今天是联合国人权日。

已有整整七十年历史了!

七十多年前虽然就有了联合国,但在联合国成立三年多后才有这份宣言。

七十年前,《世界人权宣言》在联合国大会投票通过,虽有八票弃权,却无一票反对。

这表明绝大多数国家,都赞成这份人权宣言。因为它“第一次规定了基本人权应得到普遍保护”,而且是维护每一个人,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反对。

据说《世界人权宣言》已被翻译成近500种语言。这一方面证明它是多么得人心,同时也更加证明它具有谁也无可否认的普世价值。

我们这个民族两千五百多年前就有了“大同”论,但可以说,孔子所说的“大同”不过是当时鲁国那一块地方,即使扩大了说,也不过是整个中华民族,从来没有想过真正的“世界大同”,更不可能像七十前这样形成条文,以宣言的形式向人类发布。

不知道人类“现代社会”到底是以什么时段划分的,在本人看来,就应该从有了这份宣言开始,人类才算真正进入“现代社会”。难怪,已经认定:《世界人权宣言》是人权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

也就在做这则短文前,本人再次浏览了这份宣言,仍觉得宣言中没有一句废话,每一句都是为了维护人类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侵犯每一个人的正当权利。

随着时间的推移,七十年来,越来越证明《世界人权宣言》是整个人类所有人所向往所希望得到的,即使是穷凶极恶的罪犯甚至专制独裁分子,也希望至少他自己能得到。

生活在地球上的人们,无一不对宇宙天象好奇,本人也不例外。可本人更好奇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政府承认自己的国家不讲人权。相反,特别是一到联合国大会,特别是谈到人权问题,或因自己的人权状况不好而受到“攻击”时,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大谈自己的国家如何维护人权,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有“活见鬼”的感觉。

自然,由于各种缘故,各国人权事业发展不平衡,但关键是看有无进步,进步的快慢,以及是自然影响还是人为拖延。正如宣言的“序言”所讲:“大会发布这一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公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以期每一个人和社会机构经常铭念本宣言,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进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并通过国家的和国际的渐进措施,使这些权利和自由在各会员国本身公民及在其管辖下领土的公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认和遵行。”

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我们都没有理由不去努力达到《世界人权宣言》中所说的“共同标准”。宣言已经公布七十年了,如果还以各种理由来为自己没有达到甚至故意不去努力达到这个“共同标准”找借口,那一定是不得人心的。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权状况好不好,用什么来判断,只要用《世界人权宣言》条文一对照,就一清二楚。我敢说,只要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都能得到保证的国家或地区,那里的人权状况一定不会差。相反,只要这两段条文落了空,或者说没有真正达到标准,那么,那里的人权状况也就绝对好不到哪里去。

2018.12.10晚间

转自: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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