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律师「受辱」 申请覆议公开CCTV片段遭拒

女律师孙世华早前在广州一派出所遭暴力对待及强制脱衣检查一事,至今已发生一个多月,维权陷入困境。财新网今日(3日)发文指,孙世华已提出行政覆议和讯息公开申请,要求荔湾区政府确认其在派出所被施暴并被强制脱衣检查的行为违法,并申请荔湾区公安分局公开闭路电视纪录,两项请求近日均遭拒绝。两名目击者也自上月15日起,被当地警方刑拘至今。

对于孙世华要求「确认其在派出所被施暴、强制脱衣检查的行为违法」的行政覆议申请,上月25日,荔湾区政府行政覆议办公室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表示,孙世华的覆议申请不属于《行政覆议法》第六条规定的受案范围。根据规定,荔湾区政府决定,对其提出的行政覆议申请不予受理。

上月30日,孙世华要求公开闭路电视纪录等申请,荔湾区公安分局回覆指,孙世华申请公开9月20日其在华林派出所大厅、办案区和审讯室内所有闭路电视画面、在华林派出所被询问时所签的所有口供,以及华​​林派出所对孙世华进行等传唤文件,属于案卷材料,不属于《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讯息。荔湾分局覆称:「你可以依照《行政覆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行使案卷阅览等权利。」

对于上述结果,孙世华表示失望。她说:「法律对行政覆议的范围有明确规定,只要公民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就可以申请行政覆议。闭路电视画面不公开的理由是属于『案卷资料』,他们现在对我立案了吗?那为什么自始至终都没有给我书面凭证?当天传唤是行政传唤还是刑事传唤?这些通通都没有交代。」

原本被取保候审的孙世华的委托人周小贞及目击者梁X基、张X洲均于上月14日被传召,后来周小贞被警方监视居住。梁X基及张X洲两人均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仍羁押于当地看守所中。

48岁的孙世华是执业多年的商业律师,她的丈夫是维权律师隋牧青。孙世华在网上发帖称,9月20日,她和其代理的一宗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案件当事人李小贞,来到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分局下辖的华林派出所,约见该案经办的警察陈X商讨另一当事人周建斌的取保候审事宜。下午5时许,因要邮寄取保候审申请,她向陈姓警员查问姓名和联系方式,引发对方不悦。后该名陈姓警察指控其「袭警」,并对其施暴,并被以怀疑身上有凶器为由,要求孙世华脱衣检查,其整个脱衣裸身过程长达20多分钟。随后,孙世华又被拍照、打指模,并被强制验尿,并进行了两次总共长达6小时的审问。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律师协会先后发声表态,但与当事人的说法并不一致。

财新网

转自: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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