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人权纪事(2018年10月15日-21日)

在声援深圳佳士工人自主组建工会进行的抗争行动期间遭到强迫失踪的岳昕仍无消息,救助良心犯的公民钟筱霖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刘正清律师代理良心犯黄琦的案件遭到立案调查,等等一系列人权个案,表明中国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利、律师正当的执业权利、公民追求社会公正的权利等基本人权统统被违法剥夺,公民在践行宪法赋予的权利反而被认定为犯罪,由此可见推动中国的人权进步是何等的艰难,而唯其艰难,更需要我辈付出持久的努力。

一、寻找因声援佳士工人而失踪的北大女生岳昕。今年7月深圳佳士科技工人为了争取自主组建工会的权利而进行的抗争行动,得到各地工人及大学生的声援,当局于8月底抓人清场,刘鹏华等4名工友被正式逮捕逾48天仍未获自由,而刚刚毕业的北大女生岳昕前往深圳声援佳士工人期间被强迫失踪至今毫无消息。日前,“佳士工人声援团”发起寻找岳昕的活动,寻人启事上称岳昕是“一个为了理想信念奋不顾身的人,一个为了社会正义忘掉自己的人。”

公民有结社自由的权利,然而当工人自主组建工会时却遭到打压抓捕,可见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是写在宪法上的一纸空文。

二、湖北维权人士鲍乃刚进京维权被刑事拘留。鲍乃刚于10朋18日在北京被户籍地湖北省京山地方官员押回当地后,次日居所被查抄,家中的电脑、手机及上访材料被扣押,随后京山市公安局以鲍乃刚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刑事拘留,关押在京山看守所。鲍乃刚是退伍军人,为父上访十数年无果,因参与公民维权活动遭到过拘留和“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指控。

公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当局不是依法解决公民的诉求,保障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反而为了维稳的需要将上访维权者视为“不稳定因素”,动辄抓人判刑,如此,只能进一步加剧社会矛盾。

三、上海、四川公民因《国歌法》受到行政处罚。在国歌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拥有百万微博粉丝的上海网络女主播“莉哥”因以搞笑的形式哼唱国歌被处以5天行政拘留,直播平台遭到封杀。此外四川公民以国歌的曲调表达维权诉求亦被行政拘留10天。

《国歌法》中相关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的方式奏唱国歌或以其它方式侮辱国歌的,处以警告或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立法无疑将公民的言论自由堂而皇之以“法”的形式剥夺。

四、救助良心犯家属被控涉嫌“煽颠罪”,钟筱霖被逮捕。深圳公民钟筱霖在被羁押半年后,深圳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其逮捕,关押在深圳市看守所。

钟筱霖因为参与支援良心犯家属、建立微信群为良心犯家属募捐、自办茶室讲座而被控入狱。当局的此举再次表明,凡具有良知、寻求社会正义的公民都被当权者所不容。

五、律师孙世华遭警侮辱案主要证人被刑拘。广州律师孙世华在正常办理案件时在派出所遭到警察的围殴及被强迫脱衣侮辱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及声援。然而,案件的三名主要目击证人梁颂基、张五洲、李小贞却因仗义执言被刑事拘留,而孙世华的丈夫隋牧青亦因为在网络上声援、谴责广州当局,其微博公众号被永久封杀。

羞辱办案律师,进而拘押现场目击证人,可见警权的扩张及无法无天。警权滥用的后果,势必会导致每一位公民成为强权之下待宰的羔羊。

六、刘正清律师被立案调查,黄琦案再生变数。黄琦的代理律师本月17日收到广州市律协的立案调查通知,指刘正清律师在7月30日会见黄琦时违规传递香烟,并称如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被指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及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羁押2年未审的黄琦的代理律师,当局对刘正清律师所谓的立案调查,无疑欲阻止其坚持为黄琦作无罪辩护。而身患多种重症、被施酷刑逼其认罪的黄琦,除了坚称无罪以外,更以书面的形式表示坚持自主委托的两位律师为自己辩护,否则将拒绝出庭。

中国公民运动网撰写

本文发布在 公民报道.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