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喜就被限出境申请信息公开,答复书称“国家秘密”

中国公民运动网报道:著名人权律师丁家喜就被限制出境一案向公安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限制他出境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过近一个月的等待,7月2日得到的答复是:丁家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属于“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第4项之规定,不予公开。

据了解,今年5月3日丁家喜准备前往美国探亲时,在北京首都机场被拦阻,被告知北京市公安局以“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禁止其出境。随后,丁家喜展开维权行动,委托黎雄兵律师向北京市出入境边检站提起行政复议遭到推诿搪塞,无果之下再向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寄达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而公安部的一纸答复书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限制丁家喜出境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的相关信息。

公民的出入境权利是人类的基本人权。《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二)明确了“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然而,中国政府却无视国际人权法关于任何国家、集团或个人无权进行任何旨在破坏宣言中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当局肆意剥夺公民出入境权利的违法滥权已经成为对异见人士迫害的一部分。

丁家喜因推动新公民运动、致力建构公民社会于2013年4月17日被控涉嫌“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一年后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三年零六个月。丁家喜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我要做一只蝴蝶》中说:“我要做一个有态度、有声音的中国公民。我要做一只蝴蝶。蝴蝶不停地扇动翅膀,一定会引发社会变革的飓风。将来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公民享有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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