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约工”七千万 他们的权益谁保障?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近些年各类服务型行业开始以网络为平台提供诸多服务,“网约工”应运而生,其人数也在不断增长。中国媒体最近开始频繁报道网约工缺乏劳动保障这个问题,中国内外的法律专家和劳工人士也指出,中国需要制定法律,为网约工提供权益保障。

据中国国家信息中心提供的最新数据,中国共享经济的服务提供者人数目前约为7000万人,预计2020年将超过一亿人。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服务网络平台如今提供外卖、快递小哥、专车司机、代驾、保洁阿姨、上门厨师、上门美甲师等各类服务。那么,在这些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的服务行业里打工的“网约工”的工作状况是什么样的呢?

中国央广网“天下财经”节目最近就这个新劳工群体的权益问题所作的一则报道指出,许多“网约工”与雇主的关系只是一种简单的合作关系,大部分网约工对签不签合同抱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有些即便是签订了合同,也从未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于保险、工资、加班费、解除合同限制、经济补偿等事宜相当模糊。

报道举例说,一位送餐员表示,他们认为自己有保险,但都不大注意是什么样的保险;一位代驾司机表示,他们对雇用平台有关保险等事宜的规定不大清楚;一位网约车司机透露,如果车子有损失,公司不会管。一些网络服务公司也承认,他们雇用工人没有正式合同。一个叫“闪送”的速递公司客服人员表示,该公司采用的是“合作兼职”的模式。

记者就中国的网约工劳工权益问题电话采访了总部位于纽约市的“中国劳工观察”总裁李强,他指出,与中国制造业的工人相比,中国网约工的劳工权益保护更是几乎不存在:

“中国‘网约工’的权益一直被忽视,他们与中国产业工人相比,权益状况也更糟糕,也没有组织工会。而且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中国政府制定相关法律,保护他们权益的可能性也不太大。”

天下财经节目采访的一位律师指出,网约工一旦遭遇工伤等意外,可享有的劳动者保护几乎不存在。目前,网约工与雇方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缺乏操作指引。更有甚者,网络平台为了规避自己的法律风险,故意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反而把风险转嫁给网约工。

另有律师指出,如何消除法律上的模糊地带,已成为网约工群体劳动权益保障的关键。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沈剑锋表示,中国的网约工目前仍然处于弱势状态。

那么,隶属于中国政府的工会在保护网约工权益方面是否拿出了一些行动呢? 中国劳工观察的李强指出,中国官方工会迄今所扮演的角色只是附属于政府的一个机构的角色,并没有在维护劳工权益方面起积极的作用,更不用说是网约工的权益:

“很难看到中国工会为争取工人权益而积极行动。中国的工会基本上一直扮演着政府附属机构的角色。它为中国工人的权益做的并不多。”

中国官媒新华社前不久的一则报道说,虽然网络平台因接单方便快捷而提高了各种服务的效率,也创造了许多就业机会,但被称为“新型劳动者”的网约工却在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还不享有法律保障,而且工作时间过长。

另外,“网约工”的劳动关系迄今依然很模糊,他们到底是谁的员工?他们中有的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有的则不签订任何书面的东西。

报道说,尽管网络平台与“网约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区别于传统企业,但“网约工”希望网络平台能够加强对员工权益的保障。一些保洁员指出,尽管他们没有与网络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但平台的抽成很高,而且对工人管理十分苛刻。

在美国纽约的“美中科技文化交流中心”的谢家叶指出,网络服务虽然只是这几年发展起来的,但是,在美国这样的国家,由于保护权益的各种法律已经相当健全,网络服务平台的网约工们依然有维权的途径。但中国的问题就在于,整个维权体制就很不健全,权益受到侵犯维权很不容易:

“在美国,虽然‘网约工’也还没有组成专门的工会,但美国的劳动法和其它保护权益的法律还是相当健全的, 而且人们还可以到法院上诉违反权益的行为。但在中国,如果人们的劳工权益受到侵犯,他们基本上申诉无门。”

新华社报道采访的律师们都指出,目前在中国,网约工的劳动保障还不明晰,也不规范。一些大的网络平台的法律服务把自己定位成是一个信息服务商,以便摆脱法律责任。

报道所援引的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的王寅翼律师认为,中国需要制定网络平台的用工规范。也有法律专家认为,要求平台与网约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网络平台也可以通过为网约工购买意外保险的方式来保障他们的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meiti/nu-06062018123556.html

本文发布在 观点转载.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