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札记:苍南火种

直至今日,那段记录三天前浙江温州苍南千人围攻城管的手机视频仍在中国互联网上被频繁传阅。从邻近高楼内居高临下的拍摄视角,以其全景俯瞰方式,使得画面尤为怵目惊心,那辆城管藉以藏身的执法车如同汪洋大海上被暴风雨无情撕打的一条破船,数以千计的民众喊着“一二三”、“打得好”的号子,像抗战电影中对待汉奸或者日本鬼子一样,将棍棒、石块雨点般砸过去,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置之死地而后快——用@庄子慎之的话来说,“成敌我矛盾了”。

事发上周六。在社交媒体上陆续有“苍南县灵溪镇城管打人至吐血”、“现场近千群众围困打人者”的消息传出后,当天下午15时许,这个浙江小城的政府新闻办通过认证微博账号发布官方通报:“2014年4月19日上午9时许,灵溪镇城管在灵溪镇大门路与康乐路路口整治占道经营时与一名过路群众发生冲突,冲突中该名群众受伤。随后,110赶到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处置,120将伤员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医生全面检查,该伤者并无大碍,情绪稳定,医院将对该伤者继续留院观察。”

晚间21时许,苍南新闻网带来更详细的事件描述:“据悉,上午9时许,灵溪镇城管局组织人员在大门路与康乐路交叉口执法时,发现沿街一商户把煤气灶等物品摆放在过道上,存在违法占道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商户按规定摆放物品,停止占道经营,该商户不予配合,并阻挠城管的执法。期间,黄某刚好路过此地,并用手机进行拍照,在执法人员要求其停止拍照行为无果后,双方发生冲突。冲突中,黄某受伤,引发附近群众的围观……午后,有人在网络上发布‘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致使围观群众聚集,秩序混乱,5名城管工作人员被围困殴打。鉴于现场情况,下午16时许,公安部门组织人员进场劝离群众,目前,围观群众正被劝离中,现场秩序基本得到控制,受伤的5位城管工作人员已送医院。经诊断,2名工作人员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目前病情危重,正组织抢救;3名工作人员多处软组织受伤,正接受治疗。”

平铺直叙的语言不足以形容现场之山呼海啸。此时,由@温州草根播报、@苍南网、@温州都市报、@温州网、@新浪浙江搜集汇总的现场图集,已经开始在微博微信上迅速流传,并透过网易新闻客户端、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向全国扩散。

画面中,那辆执法车已经被拆解得完全变形,车内几名黑衣男子看似已经奄奄一息,尤其是裸露上半身那位,满是血污伤口,惨不忍睹。

另有图片显示,一位衣着尚算整齐的男子躺在地面上,嘴角有血——他就是那名因试图用手机拍摄城管执法画面而遭致殴打,并就此引发千人为其报复的过路群众黄某。

面对本地冲突已成全国网络热点之势,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则以刊发官方通稿为主。唯有温州商报许以封面头条,且有自行描述,其中包括追访正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接受治疗的黄某:“躺在病床上的他双眼紧闭,正进行输液。其右嘴角有已经干掉的血迹,不时会因疼痛眉头紧皱……他的白色T恤上还清晰地留有明显的一个榔头印和一个脚印,翻开衣服还能看到胸腹部仍有红印……该院急诊中心创伤外科医师徐洪波介绍说,就目前的检查情况来看,黄某肺部有挫伤,颅骨可能有骨折,下肢活动较差,神智较刚送到时略有好转,但仍不清醒,具体的情况仍需进一步观察。”

此前,根据温州都市报所发微博,针对网传被打者吐血情况,苍南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黄小艺称,“伤者确实嘴外有血,但属口腔黏膜破裂出血症状”。

与多数外地市场化媒体援引@新华社中国网事同样以温州官方通报为基本素材的稿件不同,南方都市报已重装上阵。

先是@南都评论在事发当晚即贴出那组著名的“城管来了”版清明上河图,怒斥“一段视频,何以让城管如此害怕”、“正所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次日版面上,又以《浙江苍南城管执法时殴打拍照路人起冲突》援引目击者讲述:“一名林姓司机称,他目睹了城管打人的全过程。‘一个卖锅具灶具的年轻女人把货品摆在了一家商店的门口,城管不让她摆。’林师傅说,‘这个女人的货没有堵塞道路,她只是摆在店门口。当时城管执法态度很粗暴。’之后,城管发现其执法过程被一名路人拍下,便大声质问这名路人‘你拍什么!’路人说‘我没拍’,城管称‘那你把手机给我’,便引发了双方的肢体冲突。城管人员先用拳头击打这名男子,将其打倒在地后改为用脚踢,男子吐血。林师傅说,参与执法的城管共有十多人,其中七八人身穿城管制服,其他人穿便衣,他认为这些‘便衣’都是城管雇来的‘临时工’。‘打人持续了一分多钟’,林师傅说,男子倒在地上约半个小时后120赶到……看到黄某被打的还有在苍南某学校工作的陈老师。他目睹5个人围住黄某,其中2人穿着城管制服,另外3人穿便衣。在黄某被打倒在地昏迷之后,穿着制服的城管队员跑掉,没穿制服的打人者则被群众围堵。陈老师告诉南都记者,苍南本地不少人对城管‘临时工’非常反感。他说,当地计生、拆违等工作经常由雇来的‘外地人’执行。”

在这篇当天获得多家门户推荐展示的报道中,还另附《争创“文明县城”突然加强执法?》之问:“多位受访者认为,最近加强的城管执法与灵溪镇正在争取‘省级示范文明县城’有关……‘灵溪镇以前执法不严格,但这周开始突然严格起来。’目击者肖先生称。他说,除了去年拆违过程中,拆违人员将一拍照群众打伤,此前灵溪镇从未发生过如此暴力的事件。4月18日,灵溪政务网发文称,在灵溪各街桥头,对占道经营等现象,‘文明劝导员’会‘耐心劝说’,说‘请您把摊位挪一挪,不能摆在桥上’。”

南方都市报所引述的“临时工”说法,此时已经得到确认。由新华社在浙江宁波主办的现代金报周日引用苍南县城管局法制科何科长的说法,声称那5名被围困在车内遭致群殴的男子并不是正式城管员工:“他们是城管临时叫来协助搬运占道石块等物品的。因为有些经营户门口会放一些石块防止外人停车影响小店生意,但这是不能放置的,所以城管事先知道有东西要搬运,叫了外面的工人来协助。”

于是,在中国近年来城管冲突中屡屡出现的“临时工”身份,再一次浮现。只不过,这一回,他们不仅是肇事者,也是受害者。

“身着制服的城管队员悄悄离开,没穿制服的几人留下继续殴打黄祥拔”——昨天出版的新京报,通过整版报道《“同情”的暴力》,更进一步地还原了这场因“临时工”而起的冲突。

根据文中所引目击者记忆,是正在搬东西的两名城管队员转身冲向黄祥拔,“他们上来就是两个嘴巴子”:“殴打持续了不足10分钟。据目击者提供的照片,黄祥拔此时已口吐鲜血,身上留下几个脚印。‘当时我已经没有意识了。’黄祥拔对新京报记者说。黄祥拔昏倒后不久,在康乐路开店已10余年的唐淑娇赶到了现场。‘那是我堂舅!’她的喊声迅速凝聚了围观的数百名街坊,他们围住了正试图离开的打人城管乘坐的车辆……从19日10时许到14时许,4个小时内围观民众由数百增加至数千,苍南县人的微信朋友圈频频转发了‘城管打人了’的消息。60岁的目击者王浦(化名)介绍,被围城管车辆共两辆,一辆是装载收缴物品的货车,另一辆是小面包。起初,两车试图移动,但围观者马上扎破了车胎。被困货车上的城管队员惊恐地跑进面包车内,锁住车门,不停拨着电话。‘打他们!打他们!’一波波声浪淹没了面包车。11时许,黄祥拔的亲人赶到事发地点,现场进一步失控。12时,警方、县领导赶到现场。警员曾试图带离5名被困城管但遭现场群众制止。”

按照新京报获得的说法,此时紧张气氛陡然升级:“据第一位拨打110报警的李勤(化名)介绍,他最早看到‘城管打死人’的消息是在微信上,几乎同时,现场便响起了同样的喊声。14时许,在‘城管打死人了’喊声后,部分群众持砖块、木棍等砸破了车窗、车门,致车内几人受伤。一名目击者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照片显示,在被人群围住的一辆黄色中巴内,至少有3人不同程度受伤,身上可见多处血迹。‘我知道打人不对,但你知道当时他们有多嚣张吗?’一名要求匿名的当地人称,当时他抄起了自家门口的扫把。他介绍,苍南本地不少人平时就反感城管,这些人基本都是‘外地人’。‘很多人都上去打了几下’,目击者郭先说。”

在这篇昨天广获流传的报道中,最后一句话引发唏嘘:“‘我也很纳闷,为什么突然就遭到一顿暴打。’一位多处软组织受伤的‘临时工’赵二远说。”

为什么?所有人都在问。

新京报自己的回答是:“对于城管执法频频燃起街头冲突的火苗,一些地方政府总将此归结于谣言的传播,归结于民众不明真相。这显然是一种鸵鸟思维,不正视城管执法冲突背后的社会心理,不下决心用铁腕去约束城管执法,改善极度负面的城管职业形象,恐怕城管执法引发的街头冲突,将不会停止。”

在这篇昨天同获多家门户首页推荐的社论中,新京报强调“苍南冲突事件追责要‘一碗水端平’”:“最新消息说,苍南公安已抓获多名参与围殴城管的涉案人员,那么对于参与围殴的城管,相应的搜证和抓捕有没有同步启动?据悉打人的城管人员均为临时工,当时有正式执法人员在场,那么,这些正式执法人员是否指使打人,他们为何没有及时制止手下的暴力行为,这些同样需要进行事后的调查追责。”

此前,根据苍南新闻网周日通报,当地警方已抓捕十余名“现场挑事”的涉案人员,指其“多为县城及周边的社会闲散人员”。

依据温州商报所言黄某伤情,新京报还向当地官方通报口径发难:“苍南冲突事件,充斥着暴力,无论是民众被城管打倒在地,还是城管最后被殴休克,场景都让人震惊。毫无疑问,只要是暴力,无论是哪一方对哪一方的,都没有借口和理由,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责。不过,令人玩味的是,苍南相关部门似乎侧重于突出城管作为受害方的事实。例如,对于城管受伤的严重情况,披露得较详细,而对于被殴民众,则用‘身体无大碍,情绪稳定’一笔带过……另外,对于黄某被打,苍南相关部门说是因为双方‘冲突’,言下之意,双方行为都有不当。但黄某只是对城管的执法拍照,有何过错?城管的执法若正大光明,又何惧民众拍照?目击者的证言显示,黄某被多名城管冲上来追打,几无还手之力。这样的场景能算作‘冲突’?并且,对于网络热议的黄某被榔头敲头的情节,苍南官方的响应没有丝毫提及。”

的确,对作为整场冲突导火索的路人拍照引发城管追打之事,中国舆论有相当一致的谴责和追问,不仅民间意见领袖拍案而起,@人民日报、@新华视点等中央喉舌同样在微博上齐声批评。

甚至,作为中共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亦在昨日刊出《执法应当容忍公民拍照》,由杨涛宣布公民有权对执法、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拍照、摄像:“执法、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都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的,并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就像新闻记者有权拍摄各种公众场合的新闻图片一样,公民当然有权拍摄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其次,执法也好,司法也罢,执法、司法人员的程序必须合法,合法的程序才能接受公众和历史的检验。而公众有权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就是对执法人员执法程序的最好检验。当然,不可否定的是,恐怕有些人会用所拍照片,所摄影像进行剪裁,断章取义,误导公众,引发社会不良反映。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而对公民的监督权进行粗暴干涉,何况,大部分拍照的公民不会不实事求是。最重要的是,为什么执法机关要惧怕公民拍照的行为呢?如果真的有公民歪曲事实,他拍照你也拍照啊,如果他真的断章取义,歪曲事实,那么,执法机关也可以拿出当场拍的东西进行澄清……苍南县城管即使再有理,这个暴力阻止公民拍照的事情也是无理,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但是,在“以暴制暴”的话题上,围观者的声音产生了根本性分歧。

几乎是从消息流传开来的第一时间起,对城管“罪有应得”、“咎由自取”的喝彩声,就在微博上大声喊出,与冲突现场“打得好”的口号交相辉映。儒家学者吴钩暂时放下“温良恭俭让”:“听说城管这种生物被愤怒的苍南群众暴打,坦率地说,真是大快人心啊”;何三畏面对人山人海的街头暴动画面,兴奋地定义“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冒安林也是“公开点赞”:“都知道罪恶制度是根源,但个体何尝不是体制之帮凶?依附公权力的爪牙,谁不是飞扬跋扈,草菅人命?道义上理解并同情他们,是因为他们也是体制的牺牲品;但并不代表豁免那些对人民痛下毒手的凶徒。严惩作乱者,才能维护公众秩序。暴力是反抗暴力的最后工具。”

至于@赵楚和@叶恭默,早就在此前类似事件中表明了他们的坚定立场,此番又是异口同声。

前者宣布,“靠泛泛的反复宣扬反对暴力的情怀是毫无意义的”:“一边在课本里宣扬两把菜刀的伟大,一边谴责苍南暴民如何违法不德,这很虚伪。要问为什么会有这种大家不愿见的暴力,应该先问问平时城管是怎样行为的……苍南人上街、购物、做买卖、走大路不是去行凶的,他们不是什么暴民,而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跟你我一样的人民。激发事件的是长期以来人民对官府衙役狗仗人势,欺行霸市的万丈怒火,是现场城管肆意殴打拍照者的混账点燃暴行。被殴打者只是尝到了他们自己长期恣意栽培的人民义愤的果实而已。”

后者再行启蒙:“有一些朋友,无条件的反对暴力,既反对公权力的暴力,也对民间的抗暴痛心疾首……苍南事件,是否存在使用过当抗暴权?就个案件来看,可能存在;相对城管的暴行总和来说,又没过当。有些法学家过份玄化自由伦理,纵使美国人,多数也说不出ABC。个体的、随机的群体暴力哪里都无可避免,但并不足以造成大规模的灾难。最值得警惕的是制度性和组织化的暴力,这才是自由伦理的核心问题。”

站在“以暴制暴”合理性的对面的,自然也就是以@平民王小石、@点子正为代表的老对手。李承鹏当年为小贩夏俊峰而写的名作《杀人者,父亲》被再一次翻出,视作“推墙系媒体、公知多年埋下的定时炸弹”。@大众网朱德泉更有舆情总结:“商贩违法占道经营+路人拍摄城管执法视频+城管不爽打人+有人造谣城管打死人+自媒体扩散+当地警方处置被围+暴力分子掀砸警车+围殴被拷住城管打得半死+上传血腥图片+部分大V拍手叫好呼唤春天”。

吴法天则通过人民日报下属海外网质问“为‘打城管’叫好者居心何在”:“城管在中国古已有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现代城管的产生,是出于城市管理的需要以及社会综合治理的良好初衷。近年来,城管经常被卷入一些公共冲突事件,是因为城管所进行的是最为复杂的街头执法,而且是面对面的……无论是早年的‘崔英杰案’、‘夏俊峰案’,还是去年的‘延安城管打人案’,都显示了城管执法的天然困境……街头执法的复杂性需要执法人员具有对形势的清醒认识、较强的临场应变能力和解决被动局面的高超智慧,但城管执法者未必具备……媒体总是偏好负面信息,城管打人现象是有发生,但绝不是全部,却总会被舆论放大,加剧了人们对城管暴力的刻板印象。那些坚决执行‘柔性执法’的地方,城管队员‘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甚至和商贩对跪,却不一定能换来商贩的高度配合……而‘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之所以能快速地被围观者相信,则是根植于很多人心中对城管的偏见,这种偏见是舆论长期潜移默化形成的。然而,人们把愤怒发泄在几名城管队员身上,用的恰恰是他们所批判城管的暴力;这种以暴制暴的现象,有的公知竟然在网上叫嚣‘打得好’,仿佛打城管就有打人的道德正当性,这种逻辑实在可鄙、可叹!”

其间,观察者网再次表现突出。这家已经替代四月网、独家网成为左派重要阵地的网站,前天发表《新媒体谣言与超乎想象的浙江苍南群体暴力事件》,由作者关哲承接苍南官方对“谣言”、“闲散之归因,向自由派占据优势的互联网舆论发起挑战:“在各大门户网站,事件被冠以‘城管打人遭群众千人围攻’的标题放上醒目位置,从而被描述为一场官民对立事件。但明眼人都能看出,事情远比标题党描述的复杂……通过录像可以看出,虽然里十层外十层,但外圈大部分群众有说有笑,很多举着手机拍照,外层的甚至不知道最内层在发生血腥的殴打杀戮。人们互相站得很近却又很远。通过微博,无数不相识的人仿佛很近,却并不了解真相,只是制造‘真相’。在最内圈,几个明显是暴徒的人在手舞大棒和砖头进行打砸。看上去就是闲杂人等。最后一群歹徒更是喊叫着把救护车推翻,全世界通用的不攻击救护设施的准则竟公然在苍南遭践踏。视频中传出整齐的‘123’口号声,说明苍南的闲杂人等数量已经达到了一定密度。在上午的事件已经基本平息之后,下午这些暴徒的殴打行为令人发指。如果有人还在跟着部分网络大V欢呼这是官逼民反这是义士反击,不妨仔细看看这些画面,想必会被刺痛。画面里,这些暴徒轮番上去殴打,不紧不慢,打打歇歇,依仗围观者众,慢慢享受暴力血腥。这场景会令人想起文革中的暴力,会让人想起发生在阿拉伯世界的那些冷血砍杀。”

文章选取大V代表作为重点批判对象,为“这些工人只是普通的民众,他们只是参与工作,却被不法暴徒当作发泄暴力的对象”而鸣冤:“前中国日报员工、网络大V五岳散人宣称这不是私刑滥用,而是见义勇为,反抗暴政,我只能为打人的民众叫一声‘打得好’,普通网民跟着喊打喊杀的不少。非常奇怪的是,这些意见领袖往往也是批判文革批判群众的那伙人,一向批判中国革命史就是暴民上街史,此刻又为暴民欢呼,可见心中文革遗风根深蒂固。这些观点完全无视事件发生的具体过程。有人在网上造谣说市民被城管打死才是下午群体暴力爆发的导火索。这些被打城管很可能是下午在街上例行执法的人而已。网络大V、意见领袖吃人血馒头已经成为改不了的恶习,通过语言暴力煽动他人杀戮,自己躲在网上喝彩并享受意见领袖的虚荣,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道恶疾。”

再提升一个层次,就是对“小政府大社会式的温州发展模式”加以反思:“私营经济发达,但政府却缺乏实力治理社会,不能有效平衡各种矛盾,不能成为普通人的有力支持。随意搜索一番就可发现,苍南近年来刑事案件多发,甚至有歹徒抢劫杀害女警的恶性事件发生。市场经济不受规制地发展,必然导致丛林社会,蕴积大量矛盾和不满。不法分子也混迹其中,遇到风吹草动,就借机发挥……希望此事变成深化城市管理改革的契机,而不是又一场人血馒头的盛宴。”

环球时报也不会放过这个质疑公知的机会,且其社评标题大有“一个也不放过”的气势,是谓“苍南城管遭围殴是全社会之耻”:“整个社会对城管的体恤都不太够,舆论、尤其是互联网舆论把城管当成发泄对政府不满的出气筒。如果有城管粗暴执法,往往立刻被描述成政府‘欺压百姓’的写照,从而引来一些人的加倍愤怒。苍南事件就是这样。政府对城管的扶持也远远不够。各地城管都聘用大量临时工,他们很多人都缺少在复杂环境下执法的经验和能力。很少有书记、市长出面力挺城管,帮助后者与公众沟通。公共知识分子大多都清楚城管对于确保城市最低文明面貌的重要性,但他们也很少有人为城管遭到的集体抹黑说句公道话,大家或者选择沉默,喜欢抛头露面的则高呼‘城管可恶’,配合民粹主义捞取好处……就苍南事件来说,城管打人致伤肯定要被依法惩处,舆论应把焦点放在这样的呼吁和坚持上。一些人鼓吹暴力对付城管,宣称被打休克的城管‘罪有应得’,他们应为自己在公共场所这样说话而感到羞愧。”

当然,胡锡进团队承认“反思的主体应当是政府”,并就此讨论制度建设:“政府既欠对城管的人财物支持,也欠对他们的舆论支持。希望下一步各地市县书记走基层联系群众时,别都去扫大街了,也有谁去当两天城管吧,亲身体验一下城管人的苦衷,带动一下公众对城管人的理解。另外,城市管理应定多高的标准,值得探讨。商贩占道经营肯定不好,但给人的印象是,政府对这些现象的反感,常常超过了公众对它们的不接受。对城市‘形象’的追求,往往走在了公众对秩序和方便追求的前头。政府对城市秩序的要求,应同公众的要求相契合。在当前情况下,政府不妨稍稍后退一点,避免城市治理措施的超前。比如治理一个街区商贩占道摆摊,要视民众的态度而定。摊贩的违规多了,民众自会怨声载道,根据民声采取措施,就会同舆论相互支持、而不是彼此对立。”

意犹未尽,今晨,环球时报再刊社评《莫让城管充当社会冲突的前哨》,呼吁“城管问题需要彻底解决”:“从政府方面,要对城管执法的必要性重新认真评估。如果城管的工作无可取代,就应实现整个城管队伍的正规化,包括全体城管人员的编制化,结束‘临时工’现象,由此多付的治理成本,社会理应承受。如果城管可以被取代,改革就应当发生。这个决定应当由城市管理者和公众共同做出,可以拿出几个城市做试点,开展扎实的公众意见讨论,这当中城市应当追求什么样的治理水平,是否可以允许城市的某些街区在一定程度或一些时段里‘有点乱’,应让不同意见充分争辩,并最终形成最大公约数。”

反思检讨城管制度乃至城市管理模式,固然老生常谈,但也是苍南事件引发的另一个讨论方向。此间,@戴假发的南瓜st已有提议:“苍南事件是改革城管制度的契机。建议在苍南成立‘无城管区’,对私搭乱建、占道经营、污水噪音等,由商贩与受害居民自行协商,以培养社会自组织能力,除非发生市民和流民间的大范围冲突,或严重暴力事件,公权力不介入,大家觉得怎么样?”

面对这场几无调和的针锋相对,昨天的京华时报已经作出概括:“和同类事件一样,引爆公共空间的官民冲突无例外地引发了舆论场里的阶层撕裂。一些民众力挺以暴制暴,他们认为法治秩序已被城管破坏,非以更大的暴力对抗无法制止;一些民众严厉谴责以暴制暴,是因为他们认为因暴力而失范的法治秩序,正需要以法治而非暴力来恢复,‘多数人暴政’只会带来更大范围的秩序失范。”

以救护车被围攻掀翻为例,这家北京媒体承认“苍南事件也的确让我们看到了以暴制暴所带来的更大恶果”,然而,其基本立场更多地体现为标题所言,即“依法制暴要先于以暴制暴”:“支持以暴制暴更多指向现场,重心在救济;谴责以暴制暴更多指向事后,重心在恢复。当城管的暴力已经施加于相对人甚至路人时,以暴制暴实则成了一种必要的防卫权……苍南事件留给我们的更大反思还在于:为何民众对暴力执法的愤怒情绪乃至戾气一点就着?当受害人黄某路遇城管暴力执法时,他不是实时报警求助,而是选择拍照留证。当黄某转而被城管人员殴打致伤,多数围观群众也不是选择相信警方,而是选择以暴制暴。这种对警察权的不信任,或有部分偏见,但跟警方在平日处置官民冲突中也存在不作为或对官方的偏袒紧密相关。当制度化的正义稀缺或司法正义常常扑朔迷离难以预期时,私力救济就会走在公力救济之前……对公权力机构来说,自我反思永远要优先于对民众反抗的谴责……尤其是对当地警方来说,更应反思的是,若警方的依法制暴要走在民众的以暴制暴之前,哪还会有‘苍南事件’呢!”

早在事发次日,新浪即曾推出专栏评论《不能用鲜血来推动法治的进步》,而作者刘雪松正是来自浙江本地最为畅销的钱江晚报。文中,痛心疾首之情溢于言表:“谴责以暴制暴的正义感爆棚,与惊人的为城管被打叫好声,本身也是两种戾气的情绪宣泄。人们对以暴制管暴给出截然不同的评判,虽然看上去都在讲法,其实还是在用情,于事无补,反徒添戾气……以暴制暴是最糟糕的办法,但为什么在很多围观者看来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原因应该还包括,许多民众,在一次次率先背弃法律的城管执法人员身上,看不到根本解决这支队伍文明执法的希望,看不到这支社会管理队伍对被管理者的尊重与敬畏……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却在一次次暴力冲突之后试图解决有暴戾情绪的人群,便永远是本末倒置。”

此外,北京青年报《比“围殴城管”更可怕的是什么》、长江日报《若无公正公义,何谈群体理性》亦持相近观点。南方都市报昨日社论《苍南风波,执法底线在善待和敬畏苍生》更言,“严格依法执法,能守法谨行的城管部门,何惧妖魔化,妖魔之风又从何处刮起,遑论更严峻的暴力冲突”:“苍南风波猝不及防,于社会而言,提出了诸多必须要藉此尽早讨论、深入厘清的命题,包括暴力因何而产生,执法为何而存在,城市治理与施政文明以何种思路演进等。而对执法者来说,最起码的一点则在于执法行为的依法而为,执法者首先应当做到善待和敬畏苍生。事件的导火索往往被认为存在偶然性,但并不意味着导火索本身不值得反省,厘清个案细节的先后顺序,对于检讨过错与追究责任都极为必要。”

终于,在全国舆论的聚光灯守候下,苍南官方昨日发布通报:“连日来,公安部门秉着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原则,对涉案人员进行及时调查抓捕。目前,已对4月19日当天在现场参与挑头滋事的15名嫌疑人员,以及参与殴打他人的3名违法城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那么,这一碗水算是端平了吗?

通过微博感慨“解不开的心结、化不开的矛盾,究竟根在哪里”之后,人民日报今晨终以《走出“街头愤怒”的权利误区》加以点评:“放置在‘公民’这一身份面前,没有任何人是‘活该被打’的——不管是监督拍照的市民,还是被民众怒火伤害的‘临时工’,都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个体,也都有着不可剥夺的合法权利,这些权利,并不因为他们的身份不同而改变。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有‘不该’两个字,苍南事件里头有太多的不该:城管不该对拍照监督的无辜路人施加拳脚;少数市民不该不问真相传播‘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即便情绪再激愤,也不该用‘暴打’来惩罚犯了错的城管……遗憾的是,所有的‘不该’都没有在法治的边界面前戛然止步,而是被情绪所裹挟,环环相扣地迭加在一起,最后导致了令人扼腕的悲剧。”

感慨“戾气循环的怪圈”、叹息“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方式”、赞赏苍南警方态度“一视同仁”,这篇人民时评的作者毕诗成强调“法治尊严不容侵犯”:“在整体文明素养都有待提高的当下,无论是城管还是市民,都需要培养现代公共意识,学会站在彼此的立场想问题。遇事拳脚相加、随意挥洒戾气,突破文明规则,甚至挑战法律底线,最终伤害的只能是社会的共同利益与自己的根本利益。”

只不过,让人民日报心情沉重的那些“替天行道”者,在宋志标看来,“这不是暴力的循环,其实是在用双方都明了的语言进行对话与对决”。在其“旧闻评论”微信号所发《苍南一役》中,这位前南方都市报评论员预测“下一个‘苍南’,或许很快显现”:“城管对城市资源的深度捆绑,加重了这个系统对暴力的依赖程度。这最终会让整个城市的公权结构埋单,因为街头依暴力划定的势力范围,已经不再由城管稳操胜券。苍南一役之后,城管除了加重暴力防御,无计可施。而这在正好是他们被饱以暴力的诱因……时间对那些被城管代言的城市权力是不利的,苍南一役也说明,城管所孕育的暴力已是它们无法控制的。暴力在寻求各种正式的名义,暴力在追寻新的目标。苍南一役,街头演义自此不同。”

苍南事件真的会因此写入中国史册吗?身为人民网舆情分析师,@摘星手010转发了一段来自微信朋友圈的洞若观火:“从浙江织里之变到苍南事件,从忧税权到忧人权,瞬间点燃的民变是警世钟,繁荣并不意味着稳定,民富与民权一体两面无从剥离。托克维尔之问已成浙江现实的考卷。”

英国《金融时报》 中文网| 徐达内 201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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