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牧青律师: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亦可耻

——祝圣武律师吊销执业证的行政处罚案代理词

作为祝圣武律师的代理律师,本律师就祝圣武律师因涉嫌发表危害国家安全言论被吊销执业证处罚一案发表如下听证意见:

一、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协权责

1.祝圣武律师发表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微博言论并非执业言行,依法不属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范畴,山东省司法厅无权管辖。

2.山东省司法厅系通过言论监管发现祝圣武律师的所谓违法言论,而自行监管律师的非执业言论显系越权行为,其立案于法无据。

3.依常识而言,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协的主要职责在于保护律师执业权益,同时对不正当执业行为予以警戒及必要处罚,保护律师执业权益应系其主要职责。

4.司法行政部门没有认定哪些言行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法定权力,当然也无权执法。

5.司法行政部门应尽力避免基于政治观念、倾向而处罚律师。

6.律师通常是在职业道德不检的情况下才会污损律师职业形象。祝圣武律师堂堂正正地发表与官方不同的社会、政治等观点,绝无可能污损律师形象,山东省司法厅涉嫌侮辱、诽谤祝圣武律师。

二.关于危害国家安全。

1.任何政党、社会团体和政府都只是国家的一部分,不等于国家,对它们的批评,当然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即使国家整体,也无权免于批评。

2.基于社会常识,个体平民并无能力、资格危害国家安全,通常只有身负重任的国家、政府要人(如各地行政首长等)才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祝圣武只是一介普通律师,基于其价值观和社会、历史知识发布一些异于官方意识形态的言论,何谈危害国家安全?这个国家真的那么脆弱吗?

三.关于言论自由。

1.本案核心是打击、压制批评性言论。

2.关于言论自由的边界,中国并无言论自由边界的相关法律规定,而文明世界公认的言论自由边界是:公共言说不得引发即时的重大社会危险(由沙利文诉纽约时报等判例确定),通常指不得言辞煽动暴力。

3.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是最重要的公民权利。依据宪法,公民有批评政党及其政策,批评国家、社会制度的权利,与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抵触。四项基本原则是改开后确立的治国理政原则和模式,系制度层面框架,不涉公民权利,据此否定公民批评执政党、国家制度、政策的言论自由权利,并上升至危害国家安全高度,系肆意曲解宪法。

4.任何人均有权臧否历史人物,正如我们有权任意评论马恩列斯希特勒、华盛顿、慈禧太后等等。无论毛泽东生前地位多么尊贵,如今也只是一位历史人物,对其可褒可贬。如果毛的后人认为祝圣武律师的言论有辱毛之人格,可自行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而不应由公权力越俎代庖。

5.古代皇帝不乏下罪己诏者,中共中央对毛还保留三七开评价,说明中共也承认毛有错误和罪行。山东省司法厅如此谄媚党国前领袖,令人不齿。

6.批评世上最黑暗邪恶的朝鲜及计划经济体制也成为被处罚理由,山东省司法厅公然力挺邪恶和反对改开的极左立场,令人错愕,发人深思。

7.祝圣武律师称当下中国治理模式很像纳粹德国,是大体符合历史事实的中性判断。中国社会从改开前原教旨社会主义到改开后的类纳粹、法西斯主义阶段,是文明的巨大进步。纳粹、法西斯虽因二战败亡而声名狼藉,毕竟属于社会主义范畴,没必要在意识形态问题上讳疾忌医。

8.影射社会主义制度之说是欲加之罪的类推适用,依法应予禁止。任何观念、主张包括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自由民主主义等均不能免于批评,否则人类社会无法取得进步。事实上,改开后中国宪法的每一次修订都是对社会主义某种程度的否定。

综上,对祝圣武律师的处罚荒唐无理、于法无据,山东省司法厅的调查报告使用了大量文革式语言,几无中性、准确的法言法语,对祝圣武律师非执业言论的处罚不仅践踏了现行法制,也开创了一个司法行政部门以非执业言行处罚律师的恶劣先例。

习总曾言要容忍最尖锐的批评,这与宪法有关言论自由权和公民批评、监督政府权利的规定精神有共通之处。然而,现实中呈现的景况令人遗憾,对祝圣武律师的处罚是司法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打压律师言论自由的又一鲜活案例。

祝圣武律师的言论与宪法35及41条规定完全无悖,不应受到任何部门的侵扰。同时,我也理解山东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协之前对祝圣武律师的劝诫。毕竟,现实中公民权利长期受到体制及长官意志的阻遏,宪法纸面上的权利尚未转化为现实权利,无论出于何种立场、动机对其劝诫,均可善意理解,但如此严厉的非法处罚,其恶意昭然,且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山东省司法厅因祝圣武律师非执业言论而施以最严厉的吊销执业证處罰,思想極左,行为极端,像极思想警察盖世太保!在社會、政治動蕩的當下,人為激化社會矛盾,無論從何種立場出發,均應予以譴責!

最后,对司法行政机关提三点期望:1.勿耽于体制内小天地话语,尽速适应互联网时代,多上网了解舆情和时代潮流,开阔思维和视野。

2.切勿充当思想警察和迫害正直律师的打手。

3.遵守法律,守护良知,良知是更高的法律。

有一句话: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略做修正,与诸君共勉: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亦可耻!

隋牧青律师.2017.8.23(根据8.21听证会发言整理、补充而成。8.22,山东省司法厅已下达吊销祝圣武律师执业证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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