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犯初步:授权委托书通用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多年来,本人矢志不移于对宪政民主、自由法治等普世价值的追求和对自身、他人权利的维护,并多次遭受当局或明或暗的政治打压和迫害。鉴于国内人所共知的风声鹤唳、抓人不止的政治生态,本人预感到对普世价值的不懈追求和权益维护有可能会遭遇到来自官方的政治构陷和迫害。这种构陷和迫害包括但不限于以不可预知的事由进行的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进而有可能派生出针对行政处罚或非法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有可能面临罪名不可预知的刑事诉讼。基于此,本人特授权委托 律师事务所的 律师和本人的非律师朋友 担任本人行政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辩护人。

授权权限:代理人进行行政诉讼以及辩护人进行刑事诉讼的全部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针对行政拘留的会见,代理本人就相关行政事项提起行政诉讼(含国家赔偿)。针对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后的尽早会见、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经本人同意)等;审查起诉阶段,尽早阅卷、向检察院出具初步辩护意见等;审判阶段,出庭辩护、出具辩护词等;刑事诉讼一审结束后的二审上诉及出庭辩护等。

授权生效:今后自本人被官方以任何不可预知的事由或罪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行政拘留)或刑事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之时起,上述授权委托即自行生效。

授权期限:自该授权书生效之日起至所涉相关行政或刑事诉讼程序办理终结之日止。

特别声明:今后无论受到行政处罚,还是遭遇刑事诉讼,本人均拒绝官方指派的任何律师参与本人的诉讼事宜。

除本人在自由状态、自由意志下的自行撤销外,本授权为不可撤销。

特此授权和声明

授权人(签字捺印):

签署时间: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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