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特约评论员:罢工犯罪?中国工人用什么保护自己?

2014年4月15日,广州12名医院保安维权案在历经近八个月的关押之后,终于由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宣判。在判决书上,12名保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名成立,其中3位工友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6位工友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3位工友免于处罚。庭上,6位工友表示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罢工有罪!这是这起案件最后的定论。从表面上不难看出,这是样的判决是为了震慑工人的行动,试图让“违法犯罪”的恐惧加在每一位力图通过集体行动维护权益的工人头上。但讽刺的是,在案件宣判的这几天里,香港开达集团旗下的东莞玩具厂罢工工人代表被打,似乎是在以事实进行叩问:政府维稳机关是否还存在公义之心?另外,同在东莞的裕元鞋厂数万人的罢工则明确地对这种“罢工有罪”的说法进行最有力的回击;甚至,常德沃尔玛工会主席带头维权的新闻也让人看到了如何保护罢工工人的强有力方法。

罢工,是一种集体行动,在这种集体行动里面蕴含着的是工人集体长期以来一直被压抑住的种种集体诉求。从现在来看,管理者对集体行动的“维稳”办法越来越简单、粗暴,执法人员包围罢工工人,使用暴力冲击、殴打罢工工人的事件屡见不鲜,而这种执法者的暴力行为往往自称为“维护社会秩序”,而工人的集体行为则被谴责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但应该留意到的是,工人采取罢工,乃至上街等行为往往并不是工人最初的意愿,他们通常有经过一段时间不短的时期期望与资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可惜的是这样的策略在当下经常是毫无结果的——正是在这段期间资方、政府对工人诉求的傲慢与模式,还有更重要的是以往在工作场所里企业管理者的专制,对工人诉求一贯的冷漠与毫不重视——导致了以后在他们眼里的“工人过激行为”。

这一点在广州12位保安的事件上显得尤为明显。这家医院早在2012年就有数位护工因社保问题与医院打官司,至今仍无结果,而行动之初,100多位保安护工就有积极寻找医院方、广东省政府、工会等进行协商,但结果多是毫无答复,或者是院方开出的意图分化维权工人的所谓赔偿方案。他们是在所有的所谓“正当途径”都尝试过以后,发现这些途径并不能解决,而且反而是在阻碍他们实现他们的合法诉求之后,才采取了罢工,以及最后的跳楼行动。
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管理所谓的“维护社会秩序”,毫无合理依据。如果这个社会不是为了让人的生活变得更好的话,那为什么需要让一大部分饱受欺压的人同意遵守所谓的社会秩序呢?不追究真正的违法者,却对权益受害者施以严厉的处罚,这背后固然有着各种复杂的社会原因,但当这种行为的背后是一种结构性的力量,而并不是个体或者少数利益勾连在起主要作用的时候,这就是一场典型的阶级斗争,是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说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斗争。

面对这样一种困境,集体行动是必需的。集体行动从来都是工人有力的武器。在所有所谓的“合法途径”都无法实现的时候,集体行动甚至几乎是工人唯一的武器。但在现在,工人面对的是多重的压力,集体行动、罢工等方式很多时候并不能得到满意的结果,而且工人也往往对此付出极大的代价。面对这些压力,法律能起到的保护作用极少,对于工人最好的保护,是工人自身力量的壮大。当法律不再保护工人,当法律宣称工人的集体行动、罢工是违法犯罪时,工人就只能选取自己保护自己,或者说,是通过工人阶级的力量来保护工人。对于阶级斗争,只能通过阶级斗争来回应。对罢工是犯罪的宣判,开启的不单止是对工人的打压,还有的是工人需要以阶级行动来争取、来保护自己的一条艰辛复兴之路!

(新生代特邀评论员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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