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佩玉:论社会发育与社会动员

一,
社会发育是一项长期的历史工程,必须仰赖于宗教的文化的艺术的教育的系统性培植。鉴于人性不可知论以及人的自由意志,人性改造是一个不现实的社会文化学命题,故社会发育的指归:一种高贵的贵族精神,有赖于先天的社会环境以及后天的自我训练,公民社会的自治训练不能打破外在的局限,依靠内在的心灵秩序成长以及社会担当,容易产生悲观主义的绝望,这是由极权社会的生态所决定的,公民运动并不足以承担这一心理转型的责任,因为主体的人永远处于不可预测的未知之境,或谓人的无知之幕,这在当下是无能为力的,除非以跨代际的时间为条件。

二,
人还是中囯人,极权社会对人的腐化永远不可低估,把社会整体作为一个主体来分析观察的时候,公民运动及其理想主义的公民社会,并未能够脱离原生的极权社会这一“家庭出身”,因此也意味着并不发生新的人格意志和道德人。观念转型最多只能产生新的政治人格,新的道德人格依赖于公民文化和公民社团,公民行动的长期归化,这种人格力量辐射在不具备政治优势的现实情境之下,极可能导向其反面并且陷入一个新的道德困境:不为极权所见容的公民处于孤立或者对抗的社会意志之下,公民活动中有资源的上层人物可能已经移民或者半移民,单一的不能走向社会动员的公民共同体在发育过程中,其行为生态最终与极权意志完全同构,失败和挫折感折磨着资源有限的公民主体,清醒者处于行动资源和方向上无力的痛苦深渊,这里存在着一个先验的社会心理定式:人总是愿意追随比自己更强大资源更丰富的团队,当这一资源显然是非可能可欲的时候,道德人格的感召和动员力显然同样不可欲。

三,
政治所能够塑造的,应该是一种政治伦理的文化,即规则自治。政治不能越界对人性以及社会道德寄予过高期望以及理想主义改造,正如政教之分离原则,让政治的归政治,道德的归道德,政治是人的技术工具,信仰和教育中立是当代政治原则,只能交给教堂和学院来完成。人的自治在政治层面上,应该奠基于平等规则的正义之上。

四,
以上分析解释了从个体开始建构社会力量并完善自治能力,最终解构极权统治对人无所不在的侵蚀,这一理想图型所缺乏的,可能正是自由主义在学理上的先天缺陷:个体主义追求的独立人格免除了社会运动所必须的原始动力——基于集体人格意志的激情和行动力,这是一个悖论,勒庞在大众心理学上已经生动的解释了集体人格的危险性,盲目而且冲动,反智而且无礼,历史以来只是极权主义玩弄政治运动所要愚弄的对象。

基于此,一个明智的选择路径依然在于,让政治的归于政治来解决,从技术理性的治理角度来理解人:公民自治是目的,而公民训练是过程,于是这一过程必须基于一个政治上的理想而动员。社会发育在此必须与社会动员相结合才具备了自身的生命力,有自我推动的动力为预景。

五,
由此进入了社会动员的思域。社会动员以广场政治为归宿,必须推出自身独立的谈判人,在专业化的社会运动中向现代政党成长,其中的政治候选人在这一博弈过程中成长为职业政治家。

专业化的社会运动以四九以后可参考的自发性的社会运动为对象,大致可以观察到有学生运动,环境保护运动,劳工运动。学生运动的信息对接大致上可以读书会研究会等形式发生互动,这是知识分子自组织的领域。环保运动大致上有核危机意识,化学工业污染意识等等分类,可参考的历史事件有启东,昆明,连云港等等。

社会动员所要分析研究的是这些历史事件从信息传播到联系互动,进入街头,形成大规模集结的动员机制和人员因素,鉴于这些历史事件的即时性在政治层面上的失败,反抗形式应该重复推演并且以无限期静坐抗议及产生城际省际扩张效应为实践经验。

公民社会的成长在社会动员中完成其团队发展和理论更新,最终指向成熟的政治人格,规范政治博弈。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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