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及公民成立反酷刑联盟

在中国大陆一些中国律师和活动人士发起成立反酷刑联盟,目前已有数百人响应加入联盟。有发起者表示,酷刑在中国大陆是一个禁忌话题,成立联盟的目的是为了发出声音,以遏制当局酷刑逼供不断严重的问题。

中国的酷刑问题经常受到外界诟病。日前,一些律师及民众发起成立中国反酷刑联盟。该联盟于2月7日发布的成立公告中指,不仅每个冤假错案的发生几乎都伴随有酷刑的存在,而且酷刑的目的也不仅用于侦查阶段的刑讯逼供,有时纯为凌辱,特别是709大抓捕以来,这些人权捍卫者普遍被施以指定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这一年多来被酷刑的消息高频率出现。包括人权律师李春富取保后一度呈现出精神分裂的症状;李和平和王全璋两位人权律师则传出被惨烈电击的消息。

公告中重申中国《宪法》禁止酷刑的精神内核条款,包括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根据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因此决定成立反酷刑联盟。

发起人之一,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向记者表示,酷刑在中国是一个禁忌的话题,而在习近平上任后,这一问题愈来愈严重,

“酷刑受害者国际日6月26号,这样的日子在中国是不会纪念,甚至是不会提及的。相反中国是全世界酷刑采用最广泛的国家,我们都是亲身经历过那种酷刑的,所以我们尤为知道那种酷刑施加在人身上所产生的创伤。习近平当政以后,他在2013年11月12号建立起他的国家安全委员会,成为一个超级政法委,施加各种压制人权的手段的效率和力量大大增强的背景下,我们明显感觉到酷刑将会继续实行、泛滥。尤其像今年十九大要召开了,他们肯定会广泛施加法律之外的,侵犯人身权利的手段。”

中国人大于1988年9月批准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该公约已于1988年11月3日在中国生效。公告认为防止并惩治酷刑行为是政府不可推卸的义务和应予承担的责任。

胡佳说,在无法杜绝酷刑的情况下,他们至少得发出声音,让外界知道酷刑是一把悬在每个人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才有可能遏制当局的肆意妄为。

该联盟对所有人开放,截至目前,已有400多人响应,签名加盟反酷刑联盟。

参与签名的湖南居民欧彪峰说,谢阳在长沙的遭遇让他痛心疾首,因此加入反酷刑联盟以表达对酷刑的严厉谴责,

“中国当下的酷刑的情况一直是存在的,特别是前段时间湖南的谢阳律师,获准律师会见以后传出他在里面遭受虐待,各种酷刑的全文。对这个事情感到痛心疾首,民间发起反酷刑联盟的联署签名,我就积极参与,表达对酷刑的严厉谴责,也是尽公民的责任。”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嘉華)

转自: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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