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刚律师:该死的不是贾敬龙

贾敬龙

忍耐了几天,最终我还是决定拿出一个晚上的时间来说一说贾敬龙的案子。

■贾敬龙“痛说革命家史”

贾敬龙一案中,贾敬龙本人有一些陈述被网络披露,摘抄如下:

“在此之前的两个月当中,我的生活一直处在危险、恐惧当中。我会接到恐吓电话,晚上会有小痞子过来捣乱,他们砸玻璃,用强光手电照我,给我的藏獒投毒……”

“我家三层楼房就值9万块钱,北高营拆迁500多户,只有我们一家没从财务室里领到3万1千4的搬迁费,欺人太甚了吧!”

“我是个受害者,最原始的受害者,是这个世道把我逼得无以为继,走上梁山。”

“2013年5月7日下午4:30,在我家周围埋伏了一天的强盗开始行动了,20多人个个面相狰狞,有光头,有纹身,他们手里拿着砍刀、片斧及各种棍棒,他们手里竟然有人持枪,光天化日,在周围上百村民围观下,众目睽睽开始执行他们的任务–强拆,楼房里有一男孩,勾机和小痞子前后夹击,在正义和愤怒面前勾机哪里刨他站到哪里,勾机刨下来的石块,砖瓦掉在他周围,砸在他身上,在僵持不下之外,小痞子绑架了他的父亲到楼下,用1米长的片斧瞄准爸爸的腿,问男孩是否下来,男孩当场就认输了,从楼上走下来,小痞子一拥而上,棍棒相加打完了,村口110警车放行,原来在村口另有一拨人阻拦着一辆警车,110响着警笛驶来之后,没有去抓身旁的小痞子,却把我这个受伤的男孩带上警车,是的,那个男孩就是我。”

“在高营派出所我做了笔录,把刚刚发生的一切记录在案,我的头一直在流血,流到晚上八九点。对于110的到来就像是影视插播广告一样,110带我驶离村子,强拆继续,表哥用手机记录强拆罪行,小痞子把手机抢去,把我表哥,爸爸都打了,表哥在家歇了一个星期,上不了班。他们可恶到了极点,房子拆完后,把我家饲养的两条藏獒也顺手牵走,价值4万元。对于这点在派出所的我还全然不知,我回到家里,获悉这些我不知拿什么来叙述我的心情,对我来说:天塌了!”

“我都要逼疯了,我一度患上精神强迫症,走路干活时我不由自己咬牙叫出何建华,别人都说我精神病。”

“但凡有一步可退,给老百姓留条生路,我不会走上这条不归之路。我为民除害,替天行道。正是何建华多行不义必自毙!”

“我时时惦念的只 有我的家人,父母,我父母经受了这么多,他们身心憔悴,爸爸身上至少增加了3种老年性疾病。即此,村委会仍在刁难我家老人,几月前,村里发放最后一套回迁房,没有我家,原因不言而喻。我杀了何建华,他儿子又掌握北高营大权,作为报复,不给我家分房,我父母仍走在维权路上,举步维艰。”(见蔡慎坤《是谁把贾敬龙逼上梁山?》)

■贾敬龙的处境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有贾敬龙的自述材料。如果有人认为贾敬龙一面之词不可信,相关的信息内容还有很多,不在一一转述。简单归结贾敬龙在杀人前后的处境。

①贾敬龙,1986年出生,案发时29岁,世代为农。他的父亲又数种疾病,当然作为农民,没有医疗养老的保障,一家人就是最平常的忍民,在忍耐中忍耐。他家有一座三层楼的房子,这本来是作为贾敬龙的婚房,但是由于得罪了村官何建华,和把贾家作为重点打击对象,杀一儆百,不等贾敬龙娶了媳妇就强行拆了他的婚房,当然,贾敬龙的婚姻就没了。

②何建华,这是高营村连任三届的村长,据上述蔡文表示,北京某律师披露何建华曾因打架斗殴制作假冒伪劣产品先后被劳教被判刑,服刑之后当上了村主任、党支部书记,曾在公开场合宣称,自己买党票花了6万元,买村支部书记花去了200万元。还有信息显示何身家巨富,抢了农民土地,黑白通吃……何家还似乎有着世袭的官位,何建华西游之后,他的嫡子何志辉立即继位。

③贾敬龙家的房子被强拆,财产被打砸抢,贾敬龙父子多次被殴打伤害凌辱。

④所谓的强拆没有任何合法手续。

⑤贾敬龙作为被非法强拆的对象,他们一家是受害者,他们曾经试图向公权力机关寻求帮助,但他们最终发现他们相拥而泣的一家人才是公权机构和村官恶霸联盟下的猎物。

⑥贾敬龙家被强拆是黑白两道联手作业工程,在这个作业过程中,受侮辱受伤害受欺凌受侵夺的就是贾敬龙的一家。

⑦案发前,贾敬龙一家房子没了,财产被抢,家人都被打伤,贾敬龙作为被害者还被警方羁押……

⑧贾敬龙案发后,老村长驾崩,嫡子继位,但新村长继承其父遗志,对贾敬龙家的欺凌仍然在继续。

其实,如果没有贾敬龙最后男人一样的奋起,贾敬龙的遭遇绝对不会进入公众的视野,因为贾家的遭遇,是国朝三表年间、和谐年间和庆丰年间司空见惯的事情,是每日都在发生的事情。

贾敬龙说:“是这个世道把我逼得无以为继,走上梁山。”

河南好汉林冲,本是安分良民,但被权贵欺压,妻子没了,家没了,工作没了,财产没了,身体又被弄伤,最后他杀掉了陆虞侯,逼上梁山。

河北好汉贾敬龙本是安分良民,但被权贵欺压,妻子没了,家没了,工作没了,财产没了,身体被打伤,最后他杀死了村官恶霸,他说“是这个世道把我逼得无以为继,走上梁山。”但他没有逃亡,他选择了自首。

■贾敬龙是制度的猎物

贾敬龙本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但最终成了杀人犯,什么原因让他走到这一步的呢?其实他的处境,在2300年前孟子就说过了。孟子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

对照孟夫子的话来看贾敬龙的处境,案发前28岁的贾敬龙沒有房子,因为家被强拆了,财产被打砸抢,连喂养的狗都被抢走了,婚姻没有了,还有一个年老多病的父亲,这对于一个近30岁的农村大龄青年来说是个巨大的问题,所谓养生丧死的条件,继续生活的希望,一切都被侵夺。而此时公权力在哪里?公权力恰恰是侵夺欺凌贾敬龙的一方,这又切断了贾敬龙依靠公权力寻回公平的路径。于是他选战了复仇。再然后就是复仇“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这就是孟子所谓的“罔民”。

是什么人在罔民呢?当然是执政者,是政治体制,是孟子所说的“残贼”君主。贾敬龙有幸生在国朝,行凶者被授予了合法的伤害权,黑白夹击把贾敬龙逼到了悬崖,贾敬龙难忍刚强血气纵身一跳,然后公权力跳出来将他拿下,说贾敬龙是杀人凶犯,要对其进行审判……孟子说,这是一个局,是一个执政者设计的圈套,是一张网,目标就是套住贾敬龙们,然后以惩治凶手的名义将他们杀掉。

贾敬龙只是个猎物。

■是战士还是罪犯?

对于贾敬龙为什么拔枪而起,还可以从近代文明的视角进行审视。

英国哲学家洛克首开社会契约理论先河,他认为人类从自然状态进入契约社会,个人必须把一部分权利交给政府,由政府行使这部分公权力来保障公共福祉,保障每个公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而每个人所拥有的生命、财产、自由和反抗的权力决不能让渡给政府,政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予以侵犯。政府一旦侵犯了公民的生命、财产、自由权利,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战争,是对神圣权利的侵犯,每个公民有权利进行反抗,这种反抗是为生命而战,是为私有财产而战,是为自由而战,这是神圣之战。

先说生命权,在贾家被强拆的过程中贾敬龙父子及亲属被多次殴打,甚至以绑架他的父亲当场行凶来胁迫贾敬龙;贾家房子、财产没了,贾父年老多病,贫病相连之时就是死神来临之时;且,拆了婚房,毁了贾敬龙的婚姻,未来的希望在哪里?贾敬龙的生命权随时在遭受威胁,且一直在被侵害当中。

再说财产权,三层楼房被黑白两道联手强拆,财产被打砸抢,甚至抢走了家里喂养的狗,贾敬龙还有财产权吗?

最后再说自由权利,生命、财产难保的贾敬龙还有自由的权利吗?

按照洛克的说法,当生命、财产、自由受到侵犯的时候,这是一种战争的状态,泛起反抗是正义之战,是神圣之战,因为,作为一个公民还有反抗的权利。

贾敬龙是杀掉了何建华,但贾敬龙是主动行凶杀人还是奋起反抗呢?看看伟大的洛克的著作,自然能有结论。

■“执事者宜有惭色”

有关贾敬龙是否应该被执行死刑的议题还在延烧,贾敬龙该不该死呢?

法律的分析自有辩护律师和法学家来论证,此处不再续貂。

1200多年前,唐朝也出了一个杀官然后自首的血气青年,叫做徐元庆。他的父亲被县尉所杀,徐元庆为父报仇刺杀了县尉然后自首。对于如何处理徐元庆一案,则天武后一朝展开了讨论,柳宗元有一段论断:

“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大意说,如果元庆的父亲没有犯罪,县尉赵师韫公权私用杀死了他,而上下级的政府对于县尉的暴行进行包庇,元庆呼冤无门。这种情况下,元庆奋起血气,按照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的要求干掉县尉,这是义举,政府机关面对元庆的时候应该惭愧,应该忙不迭向他赔罪,这样的守礼行义的壮士怎么能杀掉呢?

古今对照,堪称绝对。贾家被打砸抢的时候政府、公检法在哪里?贾家房子被非法强拆的时候,政府、公检法在哪里?贾家父子亲戚被殴打的时候,政府、公检法在哪里?贾家被村官恶霸欺凌侮辱的时候,政府、公检法在哪里?

看贾敬龙的陈述,家家父子被殴打的时候警察是在的,等打完了警车呼啸而来,抓走了被殴打的贾敬龙,留下手持凶器的打手继续拆房。

其实,用膝盖都能想清楚的道理,没有当地政府的支持谁能当上村官?没有政府的支持谁能强拆?没有警察的勾连、默许,打手能明火执仗光天化日行凶?拆房强敌背后的巨大利益流向了哪里?这其实不是当年大唐徐元庆案件中“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而是州牧和刑官本就是一方当事人。

2400年前孟子说这是“罔民”,1200年前柳宗元说“执事者宜有惭色”,这两句话在贾敬龙案中都得到体验。这是对独裁暴君、贪官污吏穿越千年的拷问。

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呢?贾敬龙该杀还是该留呢?孟子和柳宗元有答案。

再进一步问,在自然法面前,如果“必不得已而去”,在贾敬龙案中,贾敬龙与何建华、强拆的打手、助纣为虐、黑白勾连的警察、组织推进强拆的官员、谋取拆房抢地的贪官污吏,以及当下这个极权专制、人吃人的体制,“于斯数者孰先?”哪一个最应该死呢?人心自有答案。

■为爪牙复仇

贾敬龙必须被判死刑吗?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不是这样,最起码应该留下一条命在,法律的分析和问难不再赘述。

但贾敬龙一案不是法律案件,而是一个政治案件(其实专制国家事事皆和政治相关)。一个案件一旦成为政治案件的时候,就和法律没有多大关系了,即便有关系,也是羊头狗肉、包袱瓤和包袱皮的关系。

政治案件中法律开始退场,同时退出的还有公平和正义;进场的是立场和利害,这都和公平正义无关甚至完全相反对。一旦司法机关成为刀把子,那么刀把子攥在爪牙手里,刀刃就要砍向不服不忿的人了。

贾敬龙的死刑判决一路冲进最高院,且通过死刑复核;之前的夏俊峰被杀掉了,范华培被直接枪杀了;枪杀徐纯合的警察不仅没有被追究刑责反而是被奖励。这些案件都和公权力相关,都和权力的基层爪牙相关,但凡触犯公权力者,必然被重判,而枪杀平民的警察会被包庇,其实原因都是一样的,作为专制的权力,要保护爪牙,要为爪牙复仇,要为爪牙恤死荣生,要死戏演给活人看,要让未死的爪牙死心塌地继续效命。

想一想,贾敬龙案中,何建华组织打手强拆贾家房屋、群殴贾家父子、损毁、抢劫财产没有任何机关追究他任何责任,何建华一旦驾鹤西游,公权力立即对贾敬龙判死,同时何建华嫡子立即继位村长,这不是恤死荣生吗?

所谓的司法审判走到这里完全沦为一家私器,成为镇压工具。回头想想洛克所说的“保护生命、财产、自由的神圣战争”,贾敬龙一旦被杀,他真的不是死于审判,而是死于卫权战争。

建刚草草
2016年10月25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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