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超:关于环卫工人权益情况的调研

环卫工人

环卫作业是城市公用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环卫工作与人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息息相关,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用性、社会公益性,因此提高环卫工人的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应该成为政府的责任,逐步完善城市环卫作业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环卫工人法律意识,加强环卫作业保护,应该成为政府的义务和目标。

一、目前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环卫工人年龄偏大,女性居多,学历普遍较低。根据网络调研数据显示,42.97%的环卫工人居于50-60岁这个年龄段,而35.04%的受访者居于31-49岁的年龄段。我们认为这种年龄分布跟环卫工人的工作性质和就业者的观念有很大关系。环卫工作以脏活、累活为主,并且工资较低,而青壮年则不愿意从事这种工作,这就导致新的劳动力进不来,老的劳动力出不去。从年龄段的分层来看,31-49岁的环卫工人大多以外来女性职工为主,占有较大的比例;50岁以上的环卫工人多迫于生活压力以及自身条件而选择环卫职业,而且由于青壮年从事此行业的比例很低,所以占据了最大的百分比。环卫工人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小学或以下学历的受访者占了最大比例,高达74.68%,而专科、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受访者几乎没有。这也是由环卫工作的性质和劳动者自身情况决定的。环卫工作对从业者的学历基本没有要求,而高学历、有技术的就业者也不愿从事这种工作。

(二)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收入水平低。环卫作业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环卫工人普遍工作时间超长,其中很大一部分每天工作10-12个小时,更有甚者,每天工作14-16个小时也不足为奇,而工作在8小时以下的仅占受访者的24.3%。《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时间应为8小时,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是实际上很多环卫工人每月加班时间甚至超过了120小时。另外,由于政府或者环卫所资金投入有限,机械化清扫率较低,因此无论是从面积还是次数来看人承担着繁重的清扫任务,每人每天需要清扫相当于半个足球场面积的道路,至于清扫次数更是不计其数。在我国正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制社会的时代背景下,环卫工人的劳动权益却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这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有人说环卫工人正处于“三低”的状态,即社会地位低、工资收入低、劳动环境安全系数低,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一些市民不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甚至侮辱他们的人格;交通事故发生率高,职业病患病比例居高不下;部分城市环卫所改制失败;工资收入低、工作时间长、没有社会保险;居住条件差等是我们本次调研中发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在加拿大,清洁工是地道的公务员身份,和图书馆管理员、市政府服务人员同属“市政工人协会”,工资待遇十分丰厚,一个普通清洁工的小时工资常在30加元上下,年薪大概12万加元(1加元约合人民币6.5元)。不但赚得多,他们还享受完整的年假和各种社会保险。因为假期多,收入高,所以清洁工出国度假不算什么事。而这在中国是难以想象的。

(三)社会认同度低、社会地位不高。环卫工人,他们日复一日、风雨无阻、起早贪黑,用自己辛勤的劳动清洁我们的城市、美化我们的生活环境。他们在为城市清洁付出汗水的同时,社会地位低下,收入微薄,人格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人身权益得不到有力的保护。他们不但流汗而且经常流泪。

环卫工人1

二、建议及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市民素质,营造尊重环卫工人的社会氛围。
多一点环卫等一线岗位的宣传报道,将镜头和笔触经常性地深入基层一线岗位,不要等到“环卫工人节”、“技工节”等特殊的日子才集中宣传报道,平时则有所冷落遗漏。多宣传报道环卫等普遍一线岗位上爱岗奉献的先进人物,让世人了解环卫行业,让环卫工人鲜亮、饱满的形象打动你我、感动社会。最好每年组织对环卫等一线岗位先进人物的表彰奖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到会颁奖,并将表彰情况在媒体上大张旗鼓地宣传,提高环卫工人对岗位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改变长期以来低眉顺眼、面容黝黑、浑身尘土的灰色形象,扫除心中的沉闷情绪。向社会广泛宣传环卫工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自觉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更进一步的认识、重视、理解、支持环卫工作。

(二)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监督、管理。经了解我市的环卫工人一部分是与城管部门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一部分与保洁公司签订合同。城管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比较规范,“五险”能够按规定比例缴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监督与管理,严格要求保洁公司按标准为环卫工人缴纳相关费用。

(三)提高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加强工作培训。对他们的工作环境,工作待遇有关部门要多给予关心和重视,应逐步提高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改善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在提高待遇、稳定人员的基础上,加强环卫工人安全教育和工作培训,开设一些有针对性的辅导班,提高对不文明行为的劝导技巧,妥善化解矛盾。比如如何与人打交道,遇到乱丢垃圾的如何劝说,处理矛盾就如何注意细节来保护自己等等。

(四)加强环卫工人人身权益保护措施。公安机关对殴打环卫工人事件,应该及时处罚,严惩打人者,树立社会正气,大的事件还应该将处理结果公布出来,以儆效尤。尽量避免环卫工人单独作业,积极推行相对集中作业,环卫工人之间可相互照应。为每个环卫作业班组配备对讲机,遇到紧急情况可呼叫城管执法队员,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城管部门加强与社会单位、小区保安和当地派出所的联系,建立与各单位沟通联系的正常制度。一把扫帚、一件反光背心的工作条件过于单薄,建议在财力许可的条件下,尽量增大机械化环卫作业面,包括提升环卫设施的档次,逐步改善目前环卫工人的工作条件。

转自: 环卫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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