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认罪”背后的痛苦煎熬——一名新公民运动参与者的经历

李刚

近一段时间陆续传来赵威、王宇、翟岩民、胡石根、周世峰等维权民主人士“认罪”的消息,一些朋友感到不解。作为一个有过“认罪”经历的民主运动参与者,我在此分享自己的见证,但愿朋友们理解“认罪”背后的痛苦煎熬。

我1996年大学毕业到北京,直到2012年一直过着普通市民的日子,买房买车,衣食无忧。虽然一直知道共产党的邪恶本性,但除了在网上关注些民间权利运动外,也没有参与过什么政治、维权活动。2012年开始,我通过网上认识的几个朋友,逐步参与了新公民运动,做了一些社会公益工作,如早期的救助访民、后来的呼吁教育平权,最主要的是要求官员财产公开。

2013年,北京的新公民运动成员大都分三批先后被捕。我是第三批,从2013年7月12日被捕到 2014年1月26日取保候审,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被羁押199天。其间提审大概是50次左右,初期比较频繁,多次有8、9个小时的疲劳审讯。提审我的两个警察都是海淀公安预审科的,一个叫朱征斌,一个叫王君。开始审讯主要围绕我的行为有些争论,他们给我的主要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犯罪事实”是2013年1、2月在朝阳公园南门、中关村大街拉横幅、发传单要求官员财产公开。起初,朱警官(他是主审)一本正经的和我说,你这是违法行为,无关横幅内容,这种行为有可能引起交通混乱,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我和他们据理力争,这样的话在机场拉个欢迎辞是否违法?在球场拉横幅“国安永争第一”是否违法?后来他理屈词穷也就不提“无关横幅内容”了,直接就是反复问聚餐怎么组织?街头天桥悬挂的横幅咋回事?传单横幅哪里来的?具体的两次街头运动怎么组织?怎么进行?具体有啥诉求?50来次提审,就这些事反复问,整个审讯过程就是一个笑话,他们并不是要说服你什么,案情也是非常简单,他们唯一目的就是折磨你的精神,把你定罪。

在整个羁押过程中,警察想尽办法软硬兼施让我认罪。先是威胁从重惩处,说你这个罪名的上限是10年,如果不够可以考虑危害国家安全或煽动颠覆这类罪名,等你出狱,儿子都上中学了(当时我孩子五岁),我们还可以让你的儿子不能到心仪的好学校上学,在共产党的天下,他会一辈子背负罪犯子女的名声。后来二位警察暗示几次之后就明说,只要认罪,就可以取保候审。整个过程中他们先说服家属,家属写信并动之以情,当然这些信件的内容是他们审核过的,他们不喜欢的内容是到不了我的手里的。

我不是一个坚强的革命家,面对未来的可能的长期的牢狱生涯,面对对孩子长期潜在的影响以及每天夫人的以泪洗面,我坚持了6个月左右就顶不住了,选择了认罪,换取了取保候审。我在内心固然可以用“精神胜利法”睥睨警方、把自己认的“罪”解释为不合法理的恶法所强加的罪名,但这个认罪无论如何是我人生中最屈辱的时刻。之所以再次揭开伤疤,是想对近来几位维权民主人士的“认罪”说几点看法。

首先,“认罪”毋庸置疑是相对软弱的表现,这个没必要去过多的辩解。

其次,他们承担的压力也需要得到理解。我在2013年入狱后第三天见到律师,在押期间除了疲劳审讯和心理战,没有什么特别的酷刑。可是时隔两年,习近平在党内站稳了脚跟,对民间反对力量的镇压就变本加厉,现在的这几个人2015年被捕后一年多见不到律师,而且极有可能遭受酷刑折磨,更何况有些人还有家人在党国手中作为人质,他们的压力可想而知。和我相比,他们蒙受了更多折磨,坚持了更长时间。虽然他们最终选择了认罪,但我就像敬重那些拒不认罪而被重判的战友那样敬重他们。不理解他们为何认罪的朋友们,请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们在他们的处境会怎样。我无意为自己开脱,三年前我在押期间的处境,不少人能够坚持下来,但709被捕的维权民主人士这一年来的处境会超出想象的艰难,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

第三,有视频也未必有真相。我在认罪视频中首先提到的是关于在街头张打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横幅的行为我认为是有罪的,但官媒公开播出的视频就剪去了张打横幅的具体“犯罪行为”和横幅的内容,断章取义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总而言之,我想,目前最重要的是谴责中共的非法审判、酷刑折磨和亲情绑架,而不是议论这些曾经和正在为中国大陆的人权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同道。他们是为了我们所有人争取权利,而因为我们的不作为或少作为,对中共没有造成足够的压力,才让他们一年多的时间里见不到律师,信息完全封闭,一个人孤独面对毫无底线的司法系统。

最后,如果中共官员能看到这篇文章,我想和他们说几句。提审我的朱警官曾经问我,等我孩子大了会怎么看我曾犯过罪。我说等我的孩子懂事了,我会原原本本把这个事情告诉他。我寄语朱警官和大大小小的中共官员,你们有没有勇气把你们的所作所为告诉你们的儿孙?如果你们现在还没有这个勇气,可不可以坦荡做人,让自己年老的时候能够坦然面对子孙后代?

转自:纵览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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