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慧:回应“反普世价值”之二:脱离普世价值的特色成了什么

脱离普世价值的特色成了什么?

“‘普世’的要害是否定特色”的判断,点到了敏感处。可是这个判断并不具有不言而喻的合理性,喜欢抬杠的人完全可以用“特色的要害就是否定普世价值”来回敬。

然而,“普世”与“特色”的关系其实是或类似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差异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讲普世价值,决不意味着要否定特色;讲特色,也不能脱离普世价值。

特色源于差异。差异是互补与合作的前提,差异也使人类世界呈现出天然的多样性。但任何一类事物都是差异跟共性相并存;同样,多样性只有在人类共享价值原则提供的基准线上展开,才是建设性的。没有自己独具的特色失去的是不可替代性,一味强调特色而拒斥普世价值,不尊重人类社会共存与发展所需的共同评判标准,失去的是作为人类社会正常成员的资格。在现代社会,奴隶制肯定很“特色”了,中非那位著名的吃人皇帝就更“特色”了,但这样的“特色”可憎可恶,使国家脱离进步和发展轨道,置人民于悲惨境况之下。

普世价值提供的是人类共存、发展必不可少的共同目标和评价尺度。其中部分是高端目标和尺度——譬如实现普遍的幸福与公正,这类目标和尺度标志着对人类最佳状态的关注和人类追求的开放性。而前面提到的那些反映维护群体共同生存起码条件的需要、具跨文化相似性的禁令性准则无疑是最低目标和尺度;而人权直接源于人的基本特性和基本需求,是对人的本质需要的确认,不由任何人、任何组织、机构授予,任何人(无论多数或少数)、任何组织也都无权剥夺或限制——除非经过公正的法律程序。人权标准虽近现代才逐渐确立,却并非高标准,而是人类发展至今已然不可或缺的基本尺度和目标。我国语境下,人权标准似乎理想化,似乎高不可攀,然而,由人权划出的只是人类社会须共守的底线。

关于人权标准的性质,我是这样看的:人权神圣,但并非因其标准高而是因为它作为文明的公分母具有超越任何文化或制度分歧的不可违背性。在人权无保障、被践踏之处,必定充斥人为的灾难和不幸。这些地方不仅使人最重要的类特性(如思考力、自主能力)受到遏制,甚至使许多人丧失这些特性而不能保持在人作为人的维度上,而且,人权不张,人的基本生存条件也缺乏保障,如果不在权力系统之内,无论贫富,都缺少使自己不被剥夺的必要手段,弱者面对权力唆使、纵容下的拆房夺地牵牛抢物,更难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和机会;人权不张的地方,权力在酿制人祸方面效率奇高,而对真相的习惯性和体制性封堵,在酿制人祸之后还使许多受害者连姓名都留不下就消失在封口机制之下……

国际社会把保卫人权作为基本目标,依循的是类似卡尔.波普尔在《猜想与反驳》中提出的那种思路:“把反对可避免的苦难作为公众目标,而把增加幸福主要留待个人发挥首创精神去解决”。就是说,保卫人权是基于防范罪行和不幸的考虑而不是出自增加福利的考虑,是基于维护人追求幸福的起码条件而同最紧迫的社会罪恶作斗争,而不是基于提供幸福本身。这个目标很实在。如果说禁令性准则作为底线侧重于约束社会群体中的个人,那么,人权标准主要针对了政府这一现代社会的必要的恶,为无论何种政体下的政府行为都划出了一道不得跨越,一旦跨越便堕入野蛮和罪行的界限。③

无论国家、民族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人类群体,都有权拥有和保持自己的特色,可是保持特色不是终极目标,人的生存状态的改善才是终极目标,只有不悖于这一目标的特色,才值得珍视和发扬。如果某种文化或制度具有鼓励蔑视人权、扭曲人性的价值倾向,那么这种特色的价值倾向需要的是变革而不是固守,比如,在我国高度耦合的文化和制度支撑下成为社会显性价值的权力崇拜。固守这种与人的尊严敌对的特色价值,人们就不得不接受官权嚣张的现实……如此极端的行为和“你们算个屁”的酒后“名言”,足以使他们取代几个月前叫嚣“花100万弄死你这个农民”的“国家罗汉”而共同成为权力的最新形象代表。他们生动的言行将过去多少被漂亮语词修饰和遮盖了的人民的真实地位呈现得格外触目,同时也以最直观的形式告诉人们:官权嚣张和民生多艰是人权不张的一体两面现象。它们为人权对于人的不可或缺性提供了绝佳反证,让人明白通过人权概念来表达的基本权利绝非可有可无的奢侈品。

可以说,人权标准超越文化的差异和冲突,更超越意识形态之争,提供了文化、价值观、社会体制、政治架构的多样性赖以展开的统一性基础和道义基础。未完,待续

文/肖雪慧(简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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