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品健:“死磕”律师,中国法治的脊梁!

近日,关于死磕、关于“死磕派”律师、关于律师的死磕精神,再次成为人们深切关注和热烈讨论的话题。相关媒体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连续发文并图文并茂地对“死磕”、“死磕派”律师及律师的死磕精神进行挖苦、讽刺和污蔑。笔者当然不能赞同上述对律师死磕的批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他们批评的权利。为了让人民群众对律师死磕有更全面、深入、公正的认识,我也来谈谈我对律师死磕的理解。

一、死磕及律师死磕的本质

“死磕”一词,其实是个中性词,《现代汉语》的解释是“拼命作对或争斗”,作对或争斗的对象性质如何,将决定死磕的是非、善恶和美丑。即,如果死磕的对象是坏人坏事,死磕当然是好的;但如果死磕的对象是先进、文明、进步、正义的人或事,这种死磕就是坏的。因此,死磕其实是一个中性词。单从“死磕”一词的原本含义无法判断律师死磕的好坏与对错,必须结合律师死磕的对象是什么才能判断。那种一听说“死磕派律师”或者“律师要死磕”就义愤填膺、就要与律师不共戴天的“表情”,要么是犯了严重的“幼稚病”,要么是别有用心。

长期以来、直至现在,律师在公权力面前一直被定位为是“来闹事的”、“来挑刺的”、“来砸我们饭碗的”,因此,很少有执着追求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的律师能够被待见于公权机关。律师在中国法律行业中很没有地位或者说地位极其卑下,此外,律师执业还常常受到来自公权机关的很多违法整肃。律师想要生存,要么对公权力俯首帖耳、唯命是从并要进行利益输送;要么铁骨铮铮、勇于抗争。以挣钱为人生目标的律师,为了钱大多数人不愿与公权力对抗;但以铁肩担道义为人生价值的律师,则会为了心中那份法治的理想而誓将与涉嫌违法犯罪的公权死磕到底。

其实,在我看来,律师自身并没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他的诉权完全依赖于当事人的相关权利,因为律师都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授权而享有参与诉讼的权利的。从这一点来看,打压律师其实就是打压当事人、限制甚至剥夺律师的权利其实就是限制和剥夺当事人的权利,律师的死磕在很大程度上其实都是为了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律师凭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劳动收取一定的报酬是必然的,毕竟律师是以此为业——不过,也有不少维权律师不计报酬、免费为当事人维权的。据此可知,律师的死磕其实是一种民众抗争的代表,即律师死磕其实是代表民众来死磕。

二、我们为什么要死磕?

某些媒体对“死磕派”律师进行污名化之后,律师界的不少中坚挺身而出,为律师的死磕正名。如“死磕的那点事儿”视频出来之后,网络马上贴出了著名律师斯伟江的旧文《围剿死磕派,只有死磕没有派》指出“死磕”体现的是律师们追求法治的一种精神,死磕律师并没有形成什么“派”,每个律师的死磕都是其个人行为,但大家都体现了对法律的信仰、对正义的渴望。同时推出的旧文还有记者李蒙采写的发表在《民主与法制》杂志2014年第17期的《死磕派律师是怎么来的?》文章,主要向我们介绍了“死磕派”律师的来龙去脉。这两篇文章对于正确认识“死磕派”律师为什么会死磕有着非常高的参考价值。

在某些媒体对“死磕派”律师新一轮的污名风潮之后,迟夙生律师非常罕见地在网上发表了极其严正的声明,她说:“我要死磕到生命最后一息。当下很多人劝我躲避一下,我要大声告诉全世界:我是中国的死磕律师迟夙生!只要枉法的执法者不被清除,只要我们倾一生努力建设的法治道路被违法者堵住,只要那些腐败分子让民众无处伸冤,我就和他们磕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这段话不仅表达了迟律师将要死磕到底的决心,更突显了她为什么要死磕的原因:枉法的执法者不被清除,法治道路被违法者堵住,腐败分子让民众无处伸冤等。

同样,著名“民告官”律师袁裕来也掷地有声地说:“不死磕,能行吗?有关方面在围剿死磕派律师,还贴上了我的照片。大话空话我就不说了,我只说说实在话,委托人付了律师费委托我们,法院又总是不敢依法裁决,我们律师能不死磕吗?我必须声明一下,我是一定要死磕的,直至磕死为止。”这里同样表达了袁律师誓将死磕到永远的决心,以及他之所以要死磕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收取委托人的律师费,更因为法院总是不依法裁决。为此,袁律师表示一定要死磕,而且直至磕死为止。

在我们的法治文化里,缺少的是一种认真、严谨、较劲的气质。公民权被公权践踏,自己明明是那个被压榨、被侮辱、被侵夺的对象,到头来还要非常虔诚地说“感谢X、感谢XX、感谢C*TV”这样让人既啼笑皆非、又心痛无比的话。形成今天如此懦弱的人民,皆因我们没人敢较真、没人敢死磕。律师们在这一方面为民众做出了表率,有如普罗米修斯把火种带到了人间——勇气实在可嘉。

另外,公权机关主导的冤案频频发生,似乎已经成为司法实践的一个顽疾。有的司法人员,对法律不敬畏,对正义没有追求,无视群众的权益。他们办案草率甚至草菅人命,对案件的疑点不能进行认真的侦查、审查和核实,根本的原因就是缺乏一种死磕的精神、并且容不下律师对案件的死磕。西方有一句谚语说:“邪恶盛行的唯一条件,就是善良者的沉默。”自从有了律师的死磕之后,很多冤假错案得到了昭雪、很多无辜的当事人得以免去牢狱之灾——这是铁的事实。

三、律师死磕精神的核心到底是什么?

律师死磕体现的是律师们对法律精神的执着、对法治理念的信仰、对公平正义不灭的追求。这就是死磕的精神,死磕的本质。

律师死磕的对象是公权力机关违法犯罪的行为、一些司法人员的法外特权以及那些腐朽不堪、不能与当前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而不是法官、检察官、公安中的整个群体,更不是整个现有的国家政权和现行制度。公检法如果能够依法办案、公平正义,哪来的律师死磕呢?律师死磕的目的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社会制度的改革”并“促进社会的发展”,而不是逞行业之“英雄”、更不是为了“炒作”提高知名度。要知道律师死磕是要付出代价的,轻则得罪公检法及其工作人员,在以后办案过程中有可能受到刁难,重则被公权机关列入“黑名单”进行职业报复,有的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甚至被捕被判。如果不是重大违法行为,如果不是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已经把律师逼到了墙角,律师何来冒着巨大的危险来死磕呢?因此,律师死磕通常都是在别无选择、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在被违法行为逼到已经没有了退路的情况下,才会根据法律做最后的搏斗。

杨学林律师在《论死磕派律师》一文的最后感慨地说:“我坚定地相信,死磕消亡之时,就是宪法和法律被遵守之日。”当宪法和法律都被人们所遵守、特别是被掌握公权的人所遵守时,律师的死磕将随即消亡。

最后,关于“死磕派”律师,用云南高院副院长田成有的话来讲,他们是这样的一群人:“这几年来,律师界涌现出不少敢于说真话、敢于捍卫法律尊严、敢于与强权抗争、敢于为当事人争取权利的铁骨铮铮式的律师,他们尽管力量单薄,声音弱小。但他们屡败屡战,永不服输,他们是中国律师的正直脊梁。他们的精神、努力、信心和勇气,应该被看见、被记住,他们是值得尊敬的人。”这样的一群人,他们以法律为信仰、为匡扶正义为己任,只要他们心中那份法治的理想不曾泯灭,他们就会将死磕进行到底。

谨以此文向奋战在“死磕”一线的律师们致敬,并自勉。

转自: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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