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閃:致易大慶法官的第二封信

易大慶先生,跟你寫第二封信。

第一封信,很多朋友提出批評意見,說口氣衝,情緒化。這都是事實,我的確情緒很大,甚至情緒大都不足以形容我的心情。眼看夏霖要為我入獄,而在你的法庭,檢察院拿出來的證據又荒唐至極,你身為法官豈能放任?又叫人如何能不惱?

我在看守所的號子裡,曾遇到過一位法官,專門處理經濟糾紛,我把夏霖遇到的實體問題向他請教了一番,他說,這種案子怎麼能立的了?到檢察院就應該打回去。如果我是法官,我肯定不辦,因為現在判決書上網,把自己名字與這樣的案子掛鉤,很丟臉。不過他也補充說,如果上面有政治交代,最後也總有一些法官願意幹髒活。

出於人性中的弱點,總有人選擇順從上意,配合作惡。當然,時代從文革變遷至今,即使身在公門,也能有「同流不合汙」的選擇。而且,如果順從作惡需要以自己的聲譽為代價,並非所有人都不介意。搭上自己身家,總不算明智。公門差事,倘事非關己,何必如此投入?

更何況,作惡,無論順從作惡,還是主動作惡,都有概率付出想像不到的代價。最近的例子是三年前的上海法官趙明華,他屬於主動作惡,結果載在川漢子陳玉獻手裡。陳玉獻的那句話:「當我無法得到公平公正的時候,我只能選擇自己的方式去尋求公平」與多年前楊佳的「你不給我說法,我就給你說法」,都充滿了一種不可磨滅的慘烈。背靠體製作惡,固然強大,然而作惡者畢竟不等於體制,他的人生與別人的人生一樣,都有不可承受之處。

易大慶先生,我花了些時間瞭解你。結果竟然是不能確認你會不會願意把自己的名字與夏霖案這樣一個政治冤案掛勾在一起。畢竟,你在公安大學時的一篇論文,2002年發表在《武漢公安幹部學院學報》的《遏制刑訊逼供的幾點思考》其中不乏真知灼見,最難得的是,你十幾年前的思考,與今天你手裡的夏霖案,幾乎一一對應。

顯然,你是反對刑訊逼供的。你引用的刑訴法第三十四條以及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表明,你不僅認為刑訊逼供是犯罪,而且你也認為偵查人員、檢察人員應當同時收集被告人無罪、輕罪的證據。可是,請問易大慶先生,夏霖當庭提出的受到刑訊逼供的指控,為何你輕輕放過?

你提到了「樹立正確的證據意識」,提到「改變以口供作為證據的核心的偵查方式」,並認為這是「我們公安司法機關的當務之急」,「這就要求我們在訊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同時,要充分注意收集其他證據、特別是依靠刑事科學技術收集證據」。易大慶先生,既然你有這樣的認識,夏霖案中公安檢察院又只拿出了口供證據,而且關鍵證據還只是言詞孤證,你最終會做什麼選擇?順從自己的專業認識還是順從公安檢察院以配合他們?

在你的論文裡,你還有一通非常有見地的建議與分析。你明確建議,賦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權」,並認為這「可以使辦案人員從’只要撬開他的嘴就可以破案’的陳腐觀念中解脫出來,努力去收集其他證據,從而堵住刑訊逼供的源頭」。

對現代法治精神來說,這叫無罪推定,被告不用自證無罪而應當由辦案人員用嚴格的證據鏈證明其有罪,是基本常識,但對公檢法系統內人員,有這番認識不易————他們已經習慣了有罪推定的思路,除非被告自己說清楚無辜在哪,否則就有罪。

我想,既然十四年前你就有了這番認識,這意味著對夏霖維持至今的「零口供」,你至少應該不會抵觸,雖然夏霖恰恰是因為「零口供」才付出這麼大代價:2014年10月份,因香港占中而抓捕的這批人,包括我在內至少12人,如今唯獨剩了夏霖在牢裡。他面對辦案人員的強硬,才是罹禍至今的根源。

他對自己罪與非罪當然有底氣。但一路羈押至今,從公安到檢察院,顯然都不容忍夏霖的零口供,決心讓他吃夠苦頭。現在,易大慶先生,處理他的球傳到了你手裡,你會選擇用什麼方式對待他的「沈默權」?

你十四年前就明白,要點不在於他開不開口,要點在於公安檢察院搜集的證據能否確認他有罪。而如今,在你的法庭上,你也看到了公安檢察院拿出來的定罪證據,如何的荒唐(找不到賭球的證明,用「世界盃期間借錢」來自動「證明」借錢為了賭球;找不到錢款去向,就說被「個人揮霍」了,可又找不出揮霍的任何證據,諸如此類),你會堅持你的理念嗎?

我提到了你的理念,意味著我認為你應該有法治理念。因為在你十四年前的這篇論文裡,還明確提到了「提審分離」,建議應該讓法院負責看守所的工作,強調要有非法證據規則,並提出刑訊逼供舉證責任倒置、提出保障律師在偵查階段的提前介入等要害問題。但是,在你的法庭上,你駁回了律師的非法證據排除請求,駁回了夏霖的迴避請求(因為檢察院「忽略」了夏霖的刑訊逼供、公安構陷迫害的控告),你否定了十四年前的自己。

我第一封信裡的激烈態度,身邊很多朋友們反對,或因如此有失風度,或因對你身為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抱有期待。其實,公門裡討生活對人的扭曲,我們誰都不陌生。拜迎官長心欲碎,鞭撻黎庶令人悲。有理念的人或許會糾結,但最終黨性壓倒人性的例子,自49年以來,已經多的讓人麻木。你能是例外嗎?

除了你自己,誰都不可能有答案。我是一個悲觀的人,也有點歷史感,2013年志永入獄的時候我給他寫過一封公開信,感慨過理想主義者的命運,無論在所多瑪城還是在雅典,最終都被送上了審判席。夏霖這樣的理想主義者,因為個性複雜,或許所承受的代價更大,可主持審判的人,又能沒有代價嗎?

在歷史的審判席上,我們都有自己的位置。我有耐心,等待夏霖歸來,也等待你的入席。

郭玉闪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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