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抓捕”】截至2016年5月6日18:00的最新资料及个案进展

截至20165618:00,至少319名律師、律所人員、人權捍衛者和家屬被約談、傳喚、限制出境、軟禁、監視居住、逮捕或失蹤

 

*說明:王宇、包龍軍被帶走始於2015年7月9日,全國律師遭大規模約談始於7月10日。另,2015年7月9日之前抓捕的,但與“709大抓捕”密切相關的吳淦、翟岩民、張婉荷、劉星、李燕軍、姚建清案亦包括在此。

 


319名分類統計】319人名單下載PDF

 

·已批准逮捕:23人(1112

·強迫失蹤:2人(02

·取保候審:12人(84

·軟禁:1人(01

·限制出境 39人(2811

·被短暫拘留/強制約談/傳喚 (已獲釋)267人(127140

 

*注:其中23人同時被歸類在兩個分類;1人同時被歸類在三個分類。


 

25名仍被羈押或失蹤的名單】個案詳細資料下載PDF

 

·已批准逮捕(羈押於看守所):23

9名律師:①周世鋒王宇王全璋李和平謝燕益謝陽包龍軍李春富劉四新

1名律師助理:①趙威(考拉)

1名律所人員:①吳淦(屠夫)

12其他公民:①勾洪國(戈平)劉永平(老木)林斌(望雲和尚)胡石根尹旭安王芳張崇助 張衛紅(張婉荷)翟岩民 李燕軍 姚建清 劉星(老道)

 

·強迫失蹤:2

2公民:①幸清賢唐志順

 

·批捕的罪名

顛覆國家政權罪:①周世鋒②王宇③王全璋④李和平⑤李春富⑥劉四新⑦趙威(考拉)⑧勾洪國(戈平)⑨劉永平(老木)⑩胡石根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①謝燕益②謝陽③包龍軍④吳淦(屠夫)⑤林斌(望雲和尚)

尋釁滋事罪:①尹旭安②王芳 (湖北聲援屠夫案)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①張崇助 (溫州教案)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①張衛紅(張皖荷)②姚建清劉星(老道)李燕軍 (濰坊案件)

罪名不詳:①翟岩民

 


【具體進展通報】2016.04.09-2016.05.06

 

【神秘的專案組】

 

(1)    2016年4月22日,辯護律師程海從員警李斌處瞭解到,公安部於2015年7月7日指定天津市公安局管轄本案;7月8日該局立案;2016年1月提請逮 捕前由河西分局管轄,之後由天津市公安局管轄;現辦案單位是天津市公安局預審和監所管理總隊(一塊牌子兩套人馬);具體辦案預審人員不願意透露,李斌說自 己算是辦案人員,專案組有預審、像他這樣的專門接待人員、還有組織領導人員。程律師問及李斌是哪個單位的員警,李拒絕回答,說他只負責接待,既沒有看過案 卷,也沒有見過王全璋,回答程律師問的案情,都是其他具體辦案人員告訴他的。

(2)    2016年4月22日,包龍軍的辯護律師黃漢中到天津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黃律師要求接待人員員警李斌告知其任職機構和職務,李斌出示了天 津市河東公安分局警號為281269的警官證,聲言警官證河東分局的記載已過時,但拒絕告知現在的任職機關和職務。

 

【逃跑的李斌】

 

(1)    2016年4月28日下午兩點,趙威的辯護律師任全牛和劉四新的辯護律師王磊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要求要求會見劉四新、趙威,看守所不安排會見先向上彙報。 傳話的張警官來回進去彙報四次,最終天津市公安局無人出來接待律師。對於天津市公安局的違法行為,任全牛和王磊兩位律師在接待室靜坐抗議至入夜21點。

(2)    2016年5月3日,辯護律師余文生趕到天津市第二看守所計畫要求會見王全璋。但等了兩個多小時直到下班,看守所都無人接待,無人收取會見申請,只好將《會見申請書》留置送達。

 

【律師解聘繼續】

 

(1)    2016年4月22日,王宇的辯護律師文東海和李昱函趕赴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李斌和一個叫張文學的警官接待,仍然不讓會見,並且告知,王宇的母親會解聘他 們。2016年4月26日,李斌致電辯護律師李昱函稱,王宇母親已經說了解除委託。但至今律師未接到王宇母親本人的電話或書面解聘檔。

(2)    2016年4月22日,包龍軍的辯護律師黃漢中到天津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李斌透露包龍軍已經另行委託辯護律師。

(3)    2016年4月28日,林斌的辯護律師常伯陽在看守所會客室見到李斌和一張姓警官。李斌提出,林斌個人已經請了律師。隨後,常伯陽律師拿出林斌個人親筆書 寫的委託書,委託書聲明,任何人包括政府機關公務人員和本人親屬均無權代為本人聘請或指定委託人或辯護人。李彬說他要核實是否本人所寫,要等到九點半辦案 人員上班後讓他們核實,核實後會書面答覆。

(4)    截至目前,官方稱“被解聘”的律師包括:文東海和李昱函(王宇)、蔡瑛和馬連順(李和平)、覃臣壽和李貴生(張凱)、尚寶軍(劉永平)、王磊(劉四新)、 李柏光(謝燕益及胡石根)、楊金柱(周世鋒)、陸智敏(李姝雲)、任全牛和嚴華豐(趙威)、王飛(高月)、紀中久(勾洪國)、呂洲賓和黃漢中(包龍軍)、 梁小軍(謝燕益)、常伯陽(林斌)。

 

【官派律師追蹤】

 

(1)    2016年4月11日,據關注組可靠消息來源,辦案單位現給周世鋒指定的辯護人是楊玉芙。此人為天津市律師協會會長、全國律協常務理事、法政牛津律師事務所主任。據悉,指定市律師協會會長為政治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師,此為首次。

(2)    2016年4月22 日,李春富的妻子告知辯護律師高承才,天津一個律師電話聯繫她,說他能見到李春富,看她是否給李春富捎話。李春富的妻子對這個陌生律師說,請李春富放心,大家都很關心他。

(3)    2016年4月28日,謝燕益律師哥哥去找到李斌要求見到他自己委託的律師,之前李斌答應親屬在他的陪同下可以見那兩位律師,但當日又改口說,親屬也沒必要見那兩位律師,因為那兩個律師也沒有見過謝燕益。

 

【王全璋父親被要求錄製視頻說服兒子“認罪”】

 

(1)    2016年4月27日,公安突闖王全璋姐夫的老家,要求他們“勸勸”王全璋。

(2)    2016年4月28日,公安對王全璋父親錄製視頻,要求“勸王全璋認錯”。

(3)    同日,公安突闖王全璋父母家中,要求錄製視頻“用親情說服王全璋認罪”。

 

【律師會見仍然“有礙偵查”】

 

(1)    2016年4月19日,辯護律師張重實、藺其磊收到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作出的《不准予會見犯罪嫌疑人決定書》:“因謝陽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會見有礙偵查或者可能洩露國家秘密,決定不准予申請人(張重實、藺其磊)會見謝陽。”

(2)    2016年5月6日,王全璋的辯護律師余文生收到類似的《不准予會見犯罪嫌疑人決定書》。

 

【因對法官拍照,2名辯護律師被非法扣押2小時】

 

(1)    2016年4月21日4時多,辯護律師文東海、李昱函就起訴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的行政案件歷經半年多法院拒不立案一事,第三次到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查詢立案情況。因法官態度蠻橫且對律師的詢問置之不理,李昱函律師便用手機對法官拍了一張照片。此時法官立即命令數名法院協警查看律師的律師證,並用執法 記錄儀進行錄影,強行滯留兩位元律師不讓離開,直到晚上七點才在外界輿論的關注下讓兩位律師離開法院,但立案的事情仍然沒有解決。

 

【幸清賢和唐志順仍被強迫失蹤】

 

截至目前,仍未有任何一個辦案機關承認羈押幸清賢和唐志順,二人強迫失蹤超過213天。

 

【高月、李姝雲被取保候審】

 

(1)    2016年4月7日,鋒銳所實習律師李姝雲被取保候審。

(2)    2016年4月29日外界發佈消息,李和平律師的助理高月已被取保候審,具體時間不詳。

 

2名辯護律師被限制出境】

 

(1)    2016年4月26日,李和平的辯護律師馬連順被告知“限制出境,理由是天津市工藝品有限公司報備,天津市公安局批准。其他資訊無法告知!”

(2)    2016年5月4日,李仲偉律師前往山東出入境管理中心辦理護照時,被對方告知:“已被天津市公安局限制出境,不得辦理護照”。李律師曾為王全璋的辯護人,後迫於壓力退出。

(3)    2016年4月18日,廣東省高級法院告知謝陽律師的妻子及其代理人,陳桂秋在深圳被阻止出境系因為國家安全部將陳桂秋列為邊控對象,此行為為刑事偵查行為,不是行政行為,故不屬於法院行政訴訟受理範圍。

 

【鋒銳所無法通過年審,50余名律師無法調動】

 

(1)    2016年度北京律師的年審已經開始。2016年4月27日,劉曉原律師給北京市司法局打電話詢問,得到的答覆是鋒銳所已無辦公場所,財務年審也沒有做,需要整改後才可年審。

(2)    對鋒銳所律師調動之事,律師協會的答覆是司法部正在與公安部協調,會儘快給予解決。自去年鋒銳事件後,除合夥人外,沒被涉案的律師,為了正常執業維持生存,向司法局申請了調動,但至今還沒被批准。

 

【疲勞審訊】

 

2016年4月11日,劉星的辯護律師王海軍首次會見劉星。後瞭解到,劉星在2015年6月中旬被羈押到看守所後,有長達半個月的時間每天晚上到第二天淩晨六點進行訊問,第二天還要被看守所管教談話,一天下來估計也就午休可以小憩一會兒。

 

【檢察院仍未實質處理控告】

 

(1)    2016年4月21日,王宇的辯護律師李昱函、李和平的辯護律師馬連順、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嶺以及勾洪國的妻子樊麗麗到天津市檢察院第 二分院查詢控告的處理意見。對方稱,答覆已於昨天郵寄到各個律師事務所,答覆內容是已轉給本院的偵察監督處。

(2)    2016年4月22日,辯護律師程海從員警李斌處瞭解到,檢察院未來人調查程律師投訴李斌不介紹案情違法情況。

 

【不允許家屬及律師匯款】

 

(1)    胡石根弟弟胡水根2016年4月19日給胡石根匯款500元。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拒絕接收,於2016年5月3日退回給胡水根。

(2)    2016年5月3日,辯護律師王磊收到天津公安局退回的他給劉四新的一筆匯款。

(据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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