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芳:风雨中让我们抱紧自由——致709大抓捕中的人权捍卫者

当人权律师和人权捍卫者都要受到抓捕审判,这是一个国家的法治(如果曾经真的有法治的话)崩毁的开始。当人权灾难漫延,当权利受害者对法治和公正绝望,挣扎在社会底层长期受到欺诈求助无门的那些胡家兵、马永平们,就会让暴力和报复成为整个社会的噩梦。而更可怕的,是在这噩梦的背后,肆虐的国家暴力和国家恐怖主义。那么我们人权捍卫者的使命就是:坚决反对和抵抗这种以“国家安全”为由来剥夺人的尊严和自由的国家恐怖主义。我们坚信:监狱再大,也装不下所有愿意为人权进步而奋斗的中国公民们!让我们在风雨中抱紧自由,共同渡过中国农历的“大寒”节气,去迎接不会为任何力量阻止而必将到来的春天!

2人权律师

距离709大抓捕过去了6个月,我们与你们(这些被拘押的人权捍卫者)一起熬过酷暑,送走暮秋,现在又面临着寒冬中的酷寒。在这半年艰难的等待与守候中,终于,被非法执行监视居住、遭受强迫失踪逾半年的你们--陆续有了消息,根据各方综合报道情况,截止2016年1月19日晚,已知有15名人权捍卫者们被执行逮捕。包括:胡石根、王宇、周世锋、王全璋、李和平、李富春、赵威、李姝云、刘四新、刘永平、勾洪国等11名人权捍卫者被控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谢阳、谢燕益、包龙军等3名人权捍卫者被控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高月被控“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逮捕。

可以肯定的是,接下来的时日,在我们的担忧和等待中,还将会传来我们无法接受但又必须面对的现实--对你们的审判。可以肯定,丧心病狂的他们对你们和所有人权捍卫者们的残酷镇压不会就此画上休止符。

就在709大抓捕后一直遭受强迫失踪的人权捍卫者们陆续被逮捕之际,又传出瑞典人权活动人士彼得•达林在中国被指控“涉嫌危害中国国家安全”而遭到羁押的消息。据称彼得•达林是总部位于美国的人权组织“人权卫士紧急救援协会”的工作人员。随后,中共喉舌中央电视台播出了彼得•达林“认罪的画面”。新华社的报道称,该组织(指“中国维权紧急救援组--笔者注)还“通过被培训人员,插手社会热点问题和敏感案事件,蓄意激化一些原本并不严重的矛盾纠纷,煽动群众对抗政府,意图制造群体性事件。”并提及自2015年7月9日被非法羁押至今的北京锐锋律师事务所的王全璋律师是其合作人,很显然,彼得•达林一案是709事件打压迫害人权捍卫者的延续。

由于到目前为止,从被强迫失踪到被违法监视居住,再到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或“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人权捍卫者胡石根、王宇、周世锋、王全璋、李和平、李富春、赵威、李姝云、刘四新、刘永平、勾洪国、谢阳、谢燕益、包龙军、高月等15人,无一人能够获准会见律师。你们究竟因何事被羁押?半年多的时间里,你们可否受到酷刑虐待?你们的身体能否承受住长时间关押而引发的一系列后遗症?你们是否有足够的冬衣来御寒?……一个个谜团无解。在你们的代理律师冒着同样失去自由的危险,一次次前往权力部门打探你们的下落并要求依法会见时,是什么强大而诡秘的力量,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告知你们的下落,并阻止律师会见。当逮捕通知书上终于写上了你们被关押的地点,同样是强大而诡秘的力量称,你们已经自行解聘了家人为你们聘请的律师,试图进一步剥夺你们会见律师的权利。

目前为止,我们能够了解到你们消息的惟一来源,就是通过我们根本就不信任的“央视”。律师见不到你们,家人见不到你们,甚至连中共的法庭尚未对你们进行审判,你们便被当作“罪犯”公示在全世界面前,最善以谎言欺世和愚民的宣传机器们极尽蛊惑和抹黑之能事,企图让世人相信:你们这些人,是在以“维权为幌子进行着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但是,他们的抹黑和污陷,有哪一句哪一条是无可辩驳的事实?针对人权捍卫者们的示众抹黑,恰恰可以成为专制治下的中共是如何操纵舆论、迫害人权捍卫者们的铁证。

顾名思义,人权捍卫者是指以非暴力的形式维护《世界人权宣言》中所规定的任意一项或所有权利的人士。人权捍卫者最主要的职责就是监督政府,阻止政府利用国家公器侵犯人权,依法采取各种行动以维护人的尊严,捍卫普世人权。为了保障人权捍卫者能够行使这些权利,1998年12月9日在联合国大会上以第53/144号号决议通过后颁布了《人权捍卫者宣言》,这是联合国第一份承认人权捍卫者工作的重要性,旨在为人权捍卫者在开展保护人权运动中自身安全能够得到更好保护的需要的文件,并申明所有国家当然也包括中国在保证这些权利时应该履行的义务。

宪政学者张祖桦先生在《以捍卫人权为己任--一论人权捍卫者》一文中,精辟地概述了《人权捍卫者宣言》中载明的人权捍卫者享有的权利规定:

“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范围内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与基本自由;

2、他们应享有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结社从事人权活动的权利,有成立社团和非政府组织的自由;

3、有和平集会、聚会的自由;

4、有收集、获取、接收人权信息的权利;

5、有权对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提出批评、递交改进政府职能的建议,指出政府工作在哪些方面有碍实现人权;

6、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不歧视的基础上得到有效机会,参加治理国事,管理公共事务;

7、有权反映或申诉有碍人权的政府行为或政策;

8、有权通过诉状或其他适当手段,向国内主管司法、行政、立法当局或该国法律制度授权的任何其他主管当局,对某些官员或政府机构的违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政策、行为提出申诉,有关当局应对申诉作出裁决,不得有不当延误或不作为;

9、有权提供专业上合格的法律援助以及其它维权咨询和帮助;

10、有权出席公开庭审和审判以便判定这些庭审是否合法、是否遵守了国际人权准则;

11、有接触、交流非政府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的自由;

12、当公民受到侵害时,有得到有效救助的权利;

13、有权合法从事人权捍卫者的职业或专业性工作;

14、有权在和平反对由国家行为或官方机构造成的人权侵害时,依法得到适当保护;

15、有权从事捐款活动、接受和使用那些在于推动人权的资助(包括接受来自国外的这类资助)。

“《人权捍卫者宣言》还责成所有成员国包括中国政府采取必要步骤保护公民捍卫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权利:第一、国家有责任采取立法、司法、行政或其他适当措施,促进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人了解他们的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第二、促进和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第三、倡导和普及人权观察。第四、向人权受害者提供有效救助。第五、对侵犯人权的指控进行及时和公正的调查。第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所有人权捍卫者,使他(她)们不会因为合法行使《宣言》所规定的权利而被施行暴力、受到威胁、报复、歧视、施压或遭受其他非法及非人道的待遇。”

虽然有了这些专门针对人权捍卫者的保护条款和国际公约,但是,人权捍卫者在专制的中国进行维护基本人权的活动中,连自身的安危都无法保障,他们常常被当局视为洪水猛兽,被中共当作“随时可能颠覆他们政权的敌人”,于是,你们--胡石根、王宇、周世锋、王全璋、李和平、李富春、赵威、李姝云、刘四新、刘永平、勾洪国、谢阳、谢燕益、包龙军、高月们,被关进了专制的铁牢,失去了最宝贵的自由,为了维护所有人的基本人权,你们的权利被剥夺殆尽。人权捍卫者的权利保障是一切权利保障的基础,当人权捍卫者自身的权利都被野蛮非法剥夺时,那么在这样的制度下任何人的权利都不可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相信谁都不曾忘记,在709大抓捕一案中,曾有全国各地近三百余名人权捍卫者遭受过威胁、传唤、禁止出国、强迫失踪和非法羁押等打压,在此次最后被逮捕的人权捍卫者中,周世锋、李和平、王宇、王全璋、李富春、谢燕益、谢阳等人是代理过多起侵权案件的人权律师,李姝云是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赵威是李和平律师的助理,她们两人是年仅24岁的女性,而被逮捕的人权捍卫者中年龄最长的是曾经因为行使结社权利而坐牢近17年的胡石根先生,709抓捕之时,他的双腿因为一年前纪念六四而入狱留下的后遗症还在不明原因地肿胀疼痛,他已经年逾60,不知花甲之年的他,腿疾是否得到了应有的诊治。

你们知道吗,行文至此时,突然收到一条信息,让我压抑太久的情感突然决堤--《杨金柱律师拟发起组建“为中国律师自我辩护的辩护律师团”的公开信》,公开信中称“中国刑辩律师面临今天这个地步,已经到了绝境!”这样的感慨缘于朱孝顶律师提前准备好的“告妻书”。这样的悲壮,说明中国的律师们并没有因为残酷的迫害而停下关注人权的脚步。这一刻,我的心中骤然响起了那首《光辉岁月》中“风雨中抱紧自由”的旋律。说实话,当在酷寒时节传来你们被逮捕的消息时,我们已经忘记了还有泪水可流,但是这封公开信,不仅为我们消融了恐惧,更燃起了一束温暖的希望之火。

当人权律师和人权捍卫者都要受到抓捕审判,这是一个国家的法治(如果曾经真的有法治的话)崩毁的开始。当人权灾难漫延,当权利受害者对法治和公正绝望,挣扎在社会底层长期受到欺诈求助无门的那些胡家兵、马永平们,就会让暴力和报复成为整个社会的噩梦。而更可怕的,是在这噩梦的背后,肆虐的国家暴力和国家恐怖主义。那么我们人权捍卫者的使命就是:坚决反对和抵抗这种以“国家安全”为由来剥夺人的尊严和自由的国家恐怖主义。

监狱再大,也装不下所有愿意为人权进步而奋斗的中国公民们。让我们与你们一起,风雨中抱紧自由,共同渡过中国农历的“大寒”节气,我们和你们一样坚信,在酷寒过后,我们将拥抱在春天。

谨以此小文献给所有为中国人权不懈奋斗的人权捍卫者们!

2016年1月21日

附:杨金柱律师拟发起组建“为中国律师自我辩护的辩护律师团”的公开信

律师同仁们:

已经活了60岁在三亚健康养生和专心写作的杨金柱律师,今天早晨看到了北京朱孝顶律师为被抓以后安排后事(要妻子改嫁)并且宁死不屈的微博之后,感慨万千,老泪纵横!

中国刑辩律师面临今天这个地步,已经到了绝境!

已经”淡出“江湖的杨金柱,决心为中国刑辩律师的自我辩护再”较真“一回。

杨金柱拟组建“为中国律师自我辩护的辩护律师团”。杨金柱自任团长,为了不牵连年轻助理,有关组建“为中国律师自我辩护的辩护律师团”的一切大小事情,均由杨金柱本人亲力亲为。

恭请不怕坐牢、不怕杀头自愿加入“为中国律师自我辩护的辩护律师团”的刑辩律师们,直接和杨金柱律师本人联系(手机号和微信号:13908460728、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

朱孝顶律师微信:晚饭后,全家人还是认真讨论了一下。如果我被抓,在北京租的房子退掉,把仅有的车开回去或者卖掉换一个偏宜的车,把钱取出来把欠的账还了还能剩点,回娘家好好过日子。我绝对不会屈服的,宁愿死也不会妥协,我这一辈子对得起天地良心。我希望她不要等我了,找个好人嫁了吧,把孩子带大,希望寒尽春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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