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青山、何宜伦、孔杰荣 :中国不应视公民社会组织为威胁

中国政府先是在去年春天针对那些女权主义者进行打压。去年夏天,他们又把矛头转向维权律师。12月3日,在这个国家的宪法日前夕,中国政府又在广东工业重地发动了一次针对劳工维权人士的大清扫。

非政府劳工组织自二十年前第一次在中国出现,就遭受着常态式的轮番镇压和骚扰。其形式包括查税、黑势力暴力和国保的频繁讯问。但最近的这次镇压尤其严重。中共似乎有意要将公民社会中的劳工维权人士彻底清除。

在这次运动中,几十名人士因被警方传讯而受到惊吓,包括曾飞洋(广东一劳工组织的知名领袖)在内的七名劳工维权人士因受到刑事指控而被拘留。他们的律师被拒绝安排会见。据报道,这些劳工维权人士被指怂恿甚至哄骗工人向资方提出不合理要求,采取过激行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而被刑事拘留。

但是,这些不公正的治安措施完全没有抓住要点。近年来,中国的劳工冲突的确日益增多,工人自发罢工,设置路障,甚至骚乱都成为工业区的日常事件。然而,工人罢工是因为劳动法没有依法实行,且缺乏有效的渠道来合法解决群体性劳资冲突;而非因为工人被别有用心的非政府组织所欺骗。例如利得鞋厂的罢工,官方媒体在报道中指出这是曾飞洋的罪证之一,但事实上是鞋厂工人得知鞋厂的搬迁计划后,抗议资方长期不按法律要求为工人购买社保并支付其他费用。非政府组织并未煽动这起冲突。

事实上,非政府劳工组织在解决这类纠纷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中国的资方在处理罢工问题时,常常忽视工人的要求,而去向官方求助帮忙。官方则越来越多地派遣警察去将工人暴打一顿,或者抓走罢工领导。相比之下,在利得案中,非政府劳工组织给罢工的工人建议,如何明确阐述他们的要求,选举工人代表,组织同资方集体谈判,进而解决了一些根本问题,有时甚至协助双方在如何促进将来劳资关系上达成一致。

事实上,利得案的资方最终同意补缴社保,重新安置部分工人,向要辞退的工人支付经济赔偿金,并同继续在该厂工作的工人保持对话。这种有组织的劳资集体谈判更有可能获得中国政府所寻求的“和谐劳资关系”,而不是工人抗议和警察镇压这种周而复始的循环。

不幸的是,目前中国政府采取的这些刑事拘留措施体现的是当局要绝对控盘的决心,而不是贯彻树立良好劳资关系的政策。非政府组织被视为对国家权力和资方利益的威胁。中共政府声称要促进工人的权利和利益,但却丝毫不愿让公民社会在该过程中起到任何作用。

基于这个原因,这次清扫运动已经不再停留在大规模的讯问调查和对所谓的煽动分子进行刑事拘留。中国中央电视台已经在播放抹黑劳工领袖曾飞洋的片段,涉及指责他婚外情和挪用机构的资金归个人使用的情况,以公开败坏他的声名。此外,全国劳工维权人士报告还着重指出,不仅维权人士本人,他们的家人也会受到骚扰。

问题的症结部分在于国家控制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总工会宣称它是中国工人和倡导工人利益的唯一代表者,但它在这两方面都一事无成。与非政府组织不同的是,总工会很少帮助被剥削的工人争取权益或者督促资方履行法律义务。这主要是因为中共视工会为“和谐”劳资双方的力量,而不是工人的代表。此外,资方一贯在企业里对工会进行过度控制。工人因此并不信任工会。这种状况为实际致力于促进工人利益的机构提供了机会,成为非政府劳工组织的契机。

但是,中国政府目前并无计划认可公民社会各种因素的积极作用。公民社会组织一般被视为对中共的威胁,接受国外资助则尤其意味着该公民社会组织用心险恶。不论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如何无伤中共政权的稳定和合法正统、甚至对其有益,这种对非政府组织的官方看法都不会改变。

如果中国政府真要改善劳资关系,应该要求工会向这些非政府组织的领袖学习。然而,它却决定对致力于让中国的工厂和社会更加合法公正的人进行骚扰、羞辱和关押。这会导致更严重的无法状态、冲突和镇压。

(傅青山,康奈尔大学国际和比较劳动系助理教授,著有《叛乱的陷阱:后社会主义中国的劳动政治》。何宜伦,律师,纽约大学法学院亚美法研究所研究员。孔杰荣,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所长、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外交关系协会兼职资深研究员。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译。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责编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6,01,11

转自:FT中文网,http://m.ftchinese.com/story/00106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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