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運4人批准逮捕,家人接「不請律師承諾書」

劳工NGO

廣東上月初大規模掃蕩省內勞工NGO組織,4個組織的20多名成員被警方刑拘或傳喚。早前已被確認在押的6名人士目前有4人被批准逮捕,兩人獲准保釋,另有1人仍然失聯。有被捕者家屬接到官方轉交的疑犯簽署的「不請律師承諾書」,但家人及律師對這一舉動的真實性表示懷疑。

以「職務侵佔罪」入罪

消息人士透露,佛山「南飛雁社工中心」負責人何曉波(圖)、廣州番禺「打工族服務部」負責人曾飛洋及員工朱小梅、NGO維權人士孟晗4人被正式逮捕,另兩名被拘人士鄧小明及彭家勇則獲保釋,失聯1個多月的湯歡興尚無消息。

鳳凰網報道,佛山警方前日向楊敏發出其被拘丈夫何曉波的逮捕通知書,罪名為「職務侵佔罪」,與刑拘通知書上罪名相同。雖然並非「危害國家安全罪」,但楊敏聘請的律師葛永喜卻一直無法會見何。

楊敏在微信朋友圈稱,接到佛山檢察院一名徐姓官員口頭通知,何在看守所內已簽下「不請律師承諾書」。知情者透露,曾飛洋及朱小梅的家人甚至收到被拘家人「不請律師」的親筆信。

葛永喜批評,警方未按刑事訴訟法要求辦案,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他們已起訴警方不准律師會見的行為,以及檢察院在做出批捕決定前,未有聽取當事人和律師的意見。

律師:警未依法辦事

了解事件的人士表示,當局的打壓是經過長期、精心部署,朱小梅的女兒於11月25日剛滿1歲,約一周後她就被拘捕,她因剛過法定一年的哺乳期而無法申請保釋。

此外,事發一周前,警方曾拘捕一名與朱在同一現場的女性NGO義工,應屬「抓錯人」。該人士強調,這些勞工NGO均參與「集體談判」,影響量較大,或令政府及有關企業經濟利益受損,打壓行動與此有關。

香港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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