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乌:一名政治维权者的诉求——郭飞雄上诉状读后感

郭飞雄二审在即,看了一遍上诉状。写了条读后感,希望抛砖引玉,希望看见更多的诉状评论。老郭狱中有知,一定会高兴。

希望年轻朋友们多写评论,据我所知,郭飞雄很喜欢也很希望,多与年轻朋友交流。

郭飞雄
上诉状内容,大致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诉状,叙述枉判郭飞雄六年的违法情节,指出它的不义、非法。由此引出政治理念:宪政民主政体革命,为什么必须?

第二部分,对比极权政体和宪政民主政体,阐述观点:必须进行宪政民主政体革命。叙述了中共极权政体和辛亥民主政体,其历史成因、兴衰变迁,结构特征,和极权政体的弊端,民主政体的优势。也叙述了一些名词,理论和实操层面的种种。如一人一票、三权分立、联邦制、多党制。

该长篇论述中,有不少火花,堪照亮现实。限于篇幅,摘录三条:

1、我们不仅在为捍卫《南方周末》编辑记者的言论自由而行动、为施压要求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而行动,而且是在为所有中国人普遍的政治权利而战斗、为这些普遍的政治权利的根本保障的确立而战斗。

2、高度集权发生在财政流程中,后果之一是,每年总计16万亿以上的政府财政收入,仅15%左右用于攸关民众基本幸福的福利国家项目,而在由真正民选代表掌控财政拨款权的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往往在40-60%,甚至更高。

3、美国经验为全人类创下伟大先例:宪法的精神必须是理想性的。宪法是天道下达于人间的桥梁,是人道理想和自然正义的人间宣言书。那些声称遵崇征服权理论或丛林法则的虚假宪法,不配享有真正宪法的声望,也玷辱不了真正宪法的理想性、神性的光辉。

南周政治集会、八城快闪、要求人大履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当局以此为由,枉判郭飞雄六年。但参与公民无罪,这是常识。

尽管知道49后宪法是伪宪法,郭飞雄仍从法理角度,叙述了此次枉判的违法非法,并上诉。这是他的风格:以和平方式提出政治理念,在有限的空间内行动,谋求改变和引发思考。

对极权政体历史成因的长篇描述,除了个人反思、想促进历史反思,可能也因为,他曾长期生活在黑暗旧能量中,独自矿工般开辟道路,沿途所见一切,留下了深刻烙印,不吐不快。

可能郭飞雄已感受到,年轻人的新能量带来改变。自2012年他的言行,已表现出对新意识公民的欣赏。之后,他的文字和行动,均可看作对新意识公民的呼唤:加入我们吧,一起见证历史。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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