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強判囚三年 緩刑三年 或失律師資格

今日早上,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浦志強一案宣判。圖片來源:cctv片段截圖

內地維權律師浦志強,被控「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一案,被判罪成,判處入獄三年但緩刑三年;新華社報道,浦志強「積極認罪悔罪」,法院因而從輕處罰,浦志強決定服從判決不上訴。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指,浦的律師執業證將被吊銷,而不少網民及維權人士亦在社交網絡揣測,緩刑是當局限制浦志強維權活動的有效手段。

但浦志強的代表律師莫少平在庭外表示,浦志強承認涉案微博是由他所寫,若果措辭傷害到別人,願意真誠道歉;莫少平指,法庭將此解讀為「認罪悔罪」,但他本人認的是錯,不是認罪(詳見另稿)。維權律師劉曉原在twitter指,據悉浦志強暫未能回家,要在指定地點被監視居住十日,但家人可與他在一起。

今日早上,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浦志強一案宣判;央視報道,法院「依法對其兩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新華社:浦志強積極認罪悔罪

新華社引述法院認為,浦志強於2012年1月至2014年5月間,發佈多條微博「挑撥民族關係、煽動民族仇恨」,並辱罵多人,「引發大量辱罵性跟帖和負面言論,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兩罪達情節嚴重程度,證據充分,判其罪成。

新華社報道指,浦志強在審訊期間,對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實表示認可,並多次向公眾及被害人真誠致歉,願意接受法律處罰。報道又指,浦「感受到了法治的進步、法律的完善及社會的進步,希望通過此案明確互聯網言論的邊界,推進法治進程。」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律師資格將被吊銷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回覆《立場》查詢稱,根據相關法例,「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的,應當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意味著浦志強將失去律師資格。

浦志強於去年5月5日凌晨被帶走,拘押至今已經近600日。去年5月3日,浦志強在北京一名學者家中參與「六四紀念研討會」,兩日後的凌晨被拘捕,控以「煽動分裂國家」等四項罪名。案件兩度移交檢察院審查,均被退回公安機關補充調查,當局一直延長浦案的審查起訴期限。及後大陸檢察部門正式起訴浦志強「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兩罪,罪證為他在微博發表的七條留言,面對最高判囚八年的刑罰。

胡佳:高智晟九年前被判緩判 最終仍須入獄受虐

維權人士胡佳在twitter指出,緩刑是「對良心犯險惡的手段」;胡佳提到,當年另一維權律師高智晟,亦是被判緩刑,但最終仍需面對極大苦難。

高智晟於2006年12月22日,亦即九年前的今日,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處入獄三年,緩刑五年;但2009年1月,高智晟失蹤、去向不明,到2010年3月才再次出現,但是隨後很快地又失去蹤影,後來因為中國的官方媒體報導他因為違反假釋條件,外界才知道他在2012年1月被被送入新疆的監獄服刑。高智晟在2014年8月獲釋,當時他的律師說高智晟對外界無反應、而且因為營養不良而牙齒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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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立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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