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普:俠義無懼的浦志強

文/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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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強

在香港,律師維權暫時很安全,包括我在內的一眾律師,義助雨傘運動被捕者,毫無實質風險。但是在大陸,律師維權卻一直很危險,甚至只不過在別人家裏悼念六四亡靈,或者在微博上發表一下意見,也會被投進黑牢而受盡驚天磨難,被充滿仇恨和恐懼的邪惡集團連番構陷和羅織罪名,酷刑折磨,密室禁閉,飲食及衛生環境極度差劣,全程慘無人道。中共這個邪惡政權,把義人關在牢獄裏,即把自己釘在歷史恥辱柱上,正如伊斯蘭國恐怖集團,強迫被綁架的人質套上橙色大衣,在旁執刀鋸頸,即把自己推向死後地獄的永劫火烙當中。兩者正是全球人類的東邪和西毒,必須連根剷除,灰飛煙滅,絕不姑息。

浦志強,現年50歲,河北唐山人。1989年5月,他與其他12名同學成為中國政法大學首批在天安門廣場絕食抗議的學生。六四屠城後,他因拒絕按照共產黨要求寫悔過書,導致沒有工作機會。迫於生計,報讀法律,投考律師,養家糊口。1991年成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主修中國古代法制史,1995年獲取律師執業資格,自1997年起開始執業。近十年來,他曾代理多個產生巨大社會影響的維權案件,成為中國著名維權律師。

12月14日,浦志強被控「煽動民族仇恨」和「尋釁滋事」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地封閉式審理。浦志強妻子孟群以外親友均不獲准進入法庭旁聽。在僅有的12個旁聽席上,有11個都是中共傀儡。浦志強不認罪,法院擇期宣判。畢竟此案已被三次延期偵查、兩次退回重新偵查、兩次延長審理期限,足見中共政法委擺明故意拖延折磨,導致浦志強自2014年5月初被帶走後,已被羈押長達近20個月,大約600天,嚴重侵害其人身自由以及與律師的會面權利。

據浦志強親友轉述浦志強妻子孟群所見:浦志強頭髮花白,瘦了很多,但反應敏捷,狀態還好。庭審結束後,孟群對浦志強說:「朋友們都在外面,我們都支持你!」益見夫妻相愛彌堅。至於朋友聲援,的確是當天實況。法院門外,眾多記者守候,逾百位公民聚集圍觀,有人舉起「浦志強無罪」紙牌,甚至高呼「浦志強無罪」,旋即被國保盤查、驅趕、推跌或帶走。另有外媒記者被國保人員惡意衝撞,甚至被便衣驅趕及阻擋攝影師的鏡頭以阻礙採訪拍攝。美國及多個歐盟國家使館人員試圖進入法院旁聽,但不得要領。美國駐華大使館一等政務秘書白丹利(Dan Biers)在庭外當場呼籲釋放浦志強,並試圖宣讀聲明,隨即被公安阻止、推搡、干擾。他說:「像浦志強這樣的律師和公民社會領袖,不應當繼續受到迫害,而應允許他們為建立一個繁榮和穩定的中國做出貢獻。我們敦促中國當局釋放浦志強,呼籲中國維護基本的公民權利。」儘管聲聲入耳,勇義可嘉,畢竟美國長期姑息中共,一切對牛彈琴。

究竟浦志強被羅織的罪狀是甚麼?2014年5月3日,浦志強在北京一名學者家中參與「六四紀念研討會」,數日後凌晨即被拘捕,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及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等四項罪名,簡直莫名其妙。根據當時公安的起訴意見書,案件主要證據竟然是浦志強在微博2000多次發言中的30多條。與此同時,北京《財經》雜誌前記者徐潛川甘冒政治風險,大膽公開披露在2014年浦志強被捕後,徐本人受到北京公安國保(國內安全保衞局)恐嚇,強迫他「作證」指控浦志強,顯示當局不擇手段,但卻被徐潛川斷然拒絕,足見中共集團不得人心,黔驢技窮,人神共憤。

及至今年5月15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僅以浦志強涉嫌觸犯「煽動民族仇恨」及「尋釁滋事」兩罪(從四罪減至兩罪)提起公訴。起訴書聲稱:「被告人浦志強利用信息網絡,先後多次發佈微博,煽動民族仇恨,情節嚴重;公然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所謂「罪證」就是浦志強在微博發表的7條留言,亦即從30多條減至7條,共計600多字,即要令浦志強面對最高8年徒刑。在這些微博言論中,浦志強分別評論了人大代表申紀蘭、中共執政合法性、中央新疆政策、伊寧禁止穆斯林戴面紗等事件。浦志強對於其用詞涉嫌粗魯尖刻,願向相關人士道歉,但同時強調其言論絕不構成犯罪,更沒有煽動民族仇恨和尋釁滋事。

畢竟由始至終,浦志強的有罪判決早已是中南海內的板上釘釘。儘管高瑜被迫認罪,最終監外執行,鐵流認罪,也被判處緩刑,導致坊間有人對浦志強的緩刑判決抱有殷切期望,但是浦志強堅持不認罪,我估計緩刑可能性較低。無論如何,浦志強的俠骨與勇氣實在令人敬佩,絕對無法跟那些一味追求「執生」(應變求存)和「食腦」(絞盡腦汁)的「港式醒目仔」相提並論。至於北京市高級法院近日竟然把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妻子谷開來及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死緩」減為「無期徒刑」,前中國首富兼國美電器創始人黃光裕更被建議「再減刑一年」。兩相對照,足見中共集團的無恥可惡。罪犯減刑,無辜判刑,顛倒黑白,天地不容。

當然,中共集團要關押浦志強的真正原因,從來不是那7條留言,而是浦志強律師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法治意志和勇毅行動,甚至參與異議人士紀念六四的聚會,企圖扼殺一切抗爭組織化的苗頭,實情是中共無中生有,想入非非。這些年來,浦志強律師協助或辯護的案件不勝枚舉,縈縈大者包括:2004年陳桂棣及吳春桃《中國農民調查》所涉及的言論自由案件(民事訴訟)、2007年章詒和《伶人往事》禁書案(行政訴訟)、2009年譚作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刑事訴訟)、2011年艾未未偷逃稅案、2012年唐慧案並藉此促使廢除勞動教養制度、2013至2014年至少三起揭示共產黨「雙規」制度違法的案件等。這些案件體現出浦志強律師法律論述的深度和廣度,以及直擊關鍵議題的敏銳邏輯思維能力,既有歷史縱深,又有憲政精神,堪稱中國律師界奇才。習近平暴政集團如此害怕這位手無寸鐵、依法論辯的浦志強律師,長期羈押折磨,究竟是誰在煽動民族仇恨?誰在尋釁滋事?

浦志強不僅在法庭上展現律師的應有尊嚴與風骨,私底下更加行俠仗義,自掏腰包幫助無辜小民打官司,為受害人的孩子買玩具。對待加害集團的底層成員,他也不失幽默與溫柔,既邀請監視自己的國保一起觀看《竊聽者》電影,又向法官贈送《表達自由》和美國傳播法判例評析等書籍,實在難能可貴。在本案中,其辯護律師莫少平後來引述浦志強表示:浦志強出於對法律的信仰,相信法院(其實他旨在呼籲當局)能夠公正判決,作出一個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判決。以上這些說法和做法,絕對不是一個胸懷仇恨、膨脹自己的人所能做得出來。胸懷理想,俠骨柔情,樂觀忍耐,百折不撓,浦志強的錚錚風骨令人肅然起敬。共產黨把浦志強關在黑牢斗室,但卻把自己釘在歷史恥辱柱上,管它如何咆哮推搡宣判酷刑,終將敵不過自己灰飛煙滅的死期。

還記得浦志強律師於被捕前的2014年2月14日,在日本東京大學演講中,曾經說過以下這些話,實在發人深省:一、「我認為人權律師的目標應該是美麗島律師。我們這些人之所以沒有能像陳水扁那樣大展鴻圖是因為沒有一本《美麗島雜誌》,所以要捍衛言論自由,維護辦報的自由。」二、「中共建國以來六十多年的歷史已經證明並將繼續證明,前所未有的改革必須是針對共產黨的。」三、「如果說習近平想防止黨長期執政所帶來的腐敗問題的話,那就不要長期執政就可以了。」四、「我用我自己對歷史的看法,我能夠痛切地感受到,只有沒有了共產黨,才能會有新中國。」這些看法一針見血,值得仔細回味。時至今日,當劉曉波、高智晟、許志永、王宇、浦志強一個接一個被關押的時候,我們更期待周永康、江澤民、胡錦濤、溫家寶、習近平一個接一個被清算。

浦志強說過:「言論自由令人神往,有了它不等於擁有一切,但失去它卻意味可能失去一切。」我更要指出:我們善用言論自由,仗義執言,聲援浦志強,才不會讓我們失去一切。暴政固可怕,沉默價更高。發揮我們的言論自由,通過各種意見平台和社交媒體,聲援浦志強律師、家屬,以及一切遭受中共暴政折磨的律師和公民,正是世界公民的最基本責任。

(据立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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