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案下周一开庭 陈启棠案移送法院

人权律师浦志强 (法新社资料图片)
北京人权律师浦志强案的辩护律师尚宝军12月11日对本台证实,前天下午接到法院的通知,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一案,将于 12月14日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此外,佛山维权人士陈启棠委托的律师刘晓原称,其当事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12月8日已被移送法院。

被羁押19个月的北京人权律师浦志强的案件,将于12月14日上午九点,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代理该案的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尚 宝军律师12月11日告诉本台,前一天,他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告知开庭时间:“昨天下午电话通知,今天上午我把正式的传票寄来”。

记者:他给几张旁听证?

回答:这个没有告诉我。

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的起诉书指出,浦志强利用信息网络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又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应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在12月8日 召开的庭前会议上,控方认定,浦志强所发的其中七条微博构成犯罪。对此,有网民称,浦志强被羁押近六百天,官方最后拿出七条微博、六百余字来定罪,是践踏 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浦的律师莫少平认为,其当事人发出近两万条微博,其中七条被指有罪,控方有以偏概全和断章取义之嫌。

另外,广东佛山维权人士陈启棠(网民:天理)被当地检察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一年后,该案12月8日被移送佛山市中级法院。其委托的刘晓 原律师11日称,当天上午,他致电佛山市检察院查询,才得知案件已经移送法院,进入审理程序。他告诉本台:“起诉到法院了,检察官明确告诉我,12月8日 起诉到佛山市中级法院。我问检察官控罪名有没有改变,他说没有,还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佛山另一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即维权人士苏昌兰案在11月13日移送佛山市中级法院。代理该案的刘晓原律师说,苏昌兰案应比陈启棠案早开庭:“苏昌兰案件在11月13日起诉到佛山市中级法院,至今没有通知律师开庭”。

记者:从法律程序讲,他们的案子到法院以后,法院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开庭?

回答:按正常期限是两个月,法院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他报省高级法院,又可以延长一个月。还可以报最高法院,又可以延长。就像浦志强案件,检察院还可以申请延期审理。苏昌兰的案件,在春节前开庭审理的可能性应该有。

原为小学教师的苏昌兰因参与土地维权而失去工作,多年来长期参与社会维权活动。去年10月,她因在网上转发图片支持香港“占中”运动而被警方以“寻 衅滋事罪”传唤,后被以“煽颠罪”逮捕。陈启棠则因在网络上发表声援香港占中及维权文章,去年11月被佛山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 留,一个月后被逮捕,与苏昌兰同被关押的南海看守所。

关注上述案件的人权机构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潘嘉伟12日对记者称,他们非常担忧浦志强、陈启棠及苏昌兰在被羁押期间的身体状况,同时希望三人得 到公正的审判及应有的法律援助。他说:“浦志强案下周开庭,我们要求中国政府让家属旁听,如果还有外交人员要旁听,也应让他们进入法庭”。

据悉,浦志强案开庭当天,有众多网民及维权人士将到法庭外围观、声援。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胡汉强/吴晶

(据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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