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刚:全章这个人【一】

 

 

王全璋

♦御批本还没有上演

全章,即王全章,亦作王全璋,璋章两用,山东日照人,人权律师,亦律师中之逃亡者也。
先说全章的展览。

全章上了无良媒体被展览,意料中事耳。但惊鸿一瞥,亦无痛哭流涕、追悔莫及之常规镜头,盖背后之编导非不为也,实不能也。坚如磐石一如全章,岂可轻易入此下作彀中。

但即便全章真的出现在无良媒体认罪伏法,笔者也不会感到意外。何也?征之以数例言之:
其一,国朝太祖自清君侧之时,储君少奇幽禁,光美女士要为六岁小女潇潇寻找生路,打算一旦入狱将携潇潇同去,学学红岩英雄重走长征路,储君劝其另想办法,光美女士说,“《红岩》里面不是还有个监狱之花(小说中指在监狱中抚养成长的孩子)吗?”储君留下名言:“那是国民党的监狱!”读者贤达,昔日险些位跻“琼楼最高层(袁世凯次子言)”的皇储贰君当时其心之悲,你可以想见吗?生死之际,骨肉之情,可都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

其二,还记得罗广斌先生吗?罗先生写了红色经典《红岩》,当时雀屏中选,佳作全国发行一跃成为御用作文无二之品,其他御用文奴啧啧连声,叹息自己没有这样的水平和运气,毕竟罗先生坐了民国政府的大牢一年多,人家有生活嘛。看看那里面的傲雪红梅江小姐、正义凌然的许先生,监狱里还可以组建支部,编报纸,绣红旗、唱赞歌、怒斥敌酋的哦。但真实的生活却是个巨大的悲剧,风云变幻,太祖自清君侧的绞肉机一旦运作起来,不几时罗作家就被捉进官里去,然后就是跳楼自杀自绝于人民了。死后还给了个叛徒”、“反革命”的身份(江妃定性)。各位贤达,你知道罗先生从被抓到自杀间隔了多久吗?5天。

其三,刚刚死在广州某看守所的现行反革命张六毛,官方说法是癌症死,但家属以命抗争得来的一睹死者遗容,却发现死者满身伤痕,淤青遍体呢。看守所里的死亡已经不再敏感不再稀奇,各位尚记否,喝水死、躲猫猫死、粉刺死、上吊死等等哪一件死亡有了真相?哪一件得了公平?人命不再关天,血泪悲剧成为麻木看客的牙资,对于看守所死亡之“审美疲劳”,体制绞肉机之副产品也,不才与各位贤达读者都在其中矣。

其四,余尝听讼于江西高院,亲耳听被告人周某讲述自己如何被培训录制认罪审讯录像之经过。经年的折磨让被告对于公平审判完全失去信心,求生不得之际唯求速死。狱官在再三对其培训录制剧本之后,又怕其录制中不老实以致返工重录,对其下了16字的警告:你如果不老实录像,我让你“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倾家荡产、生不如死!”四个成语16个字,可谓字字惊心,让人毛骨悚然。讲起旧事,像周泽、李金星、刘金滨、袭祥栋诸君必心有戚戚也。
……血肉之躯的全章如果在不良媒体上来现身说法自打嘴巴,真不奇怪也。但“御批版本”至今没有上演,吾为全章、王宇诸君内心兢兢也。

♦被展览的全章

全章被科加的罪名盖有二端,一曰寻衅滋事,一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是如何滋事与煽颠的呢?

在无良媒体上的惊鸿一瞥,仅仅提示两端以飨读者。

第一个场景,某位法官出面揭批王全章,“本来是一个简单的案子,但是这个王全章律师却偏要提管辖异议,以至于干扰了正常的审判活动”,于是王全章,杀杀杀。

看到这里,笔者内心真五味杂陈,不知从何说起!

味一,先纠正一下法官大人,对于法院管辖之异议权是当事人和辩护人之法定权利,辩护人提出异议,法庭对于异议做出决定,这是正常的审判程序,明文规定在《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之中,具体条文笔者就不提示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查阅。法官大人,打铁还要自身硬,基本常识欠缺的情况下踊跃跳出来揭批,是要被人笑的。

言及于此又想起一件趣事。昔日笔者与赵永林律师在大连某法院开庭,法官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后直接让控方宣读起诉书,永林律师发言,询问法官是否需要询问一下辩护人有无有回避申请呢,结果法官大人大显惊奇,“辩护人申请回避?你们有这个权利吗?你们有什么依据?”余当庭宣读刑诉法28条、31条以资佐证,法官又羞又恼,重击法槌宣布休庭之后黄鹤一去不返。事情传出来后,北京某远看像教授的梁律师留言“猪一般的法官”,其事历历如昨。

其事虽小可以喻大,真正遵守法律、漠视法律的都是什么人呢?

味二,该法官认为全章律师之管辖异议影响了“正常的审判活动”,言下之意,其所谓“正常的审判”是不许当事人、辩护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有此前提之存在,读者贤达,守法的是谁,违法的又是谁呢?

味三,如果一场审判可以剥夺当事人的法定诉权,这不是审判,这是法官在完成一项政治任务,审判仅仅是个装饰程序而已。窦娥之血溅白绫、六月飞雪,不也是走过审判的程序吗?

味四,想想无良媒体是如何炮制这个揭批镜头的吧。为了构陷几位律师而全国动员,奉谕旨、分任务、做剧本、找演员、订机票、上飞机、找场景、背戏词,action数次之后终于通过,然后作剪辑、配字幕,全国发行。结果整出来的却是这种乌龙球,真是有负所托,甚失朕望。当年因为一记乌龙球埃斯科巴被枪杀,承旨办事搞出个乌龙来,导演和演员也都应该被打屁股的吧。但是在“吃相太难看”成为习惯的体制之下,吾知其只能是有奖无罚也。

味五,不是律师悲观,不是律师看不到阳光,不是律师只盯着阴暗面,因为“我们看到的世界不一样”。无良媒体上法官、书记员、法院门卫等人出来揭批全章、王宇诸律师的镜头,看似言之凿凿,但各位有否思考一下孰是孰非呢?你真的认为是全章、王宇等律师在搅闹法庭、寻衅滋事吗?如此颠倒是非、大揭批的作派,实在是文革的延续,是在愚弄大众。

…………

其二个场景,某地法庭之上,三位律师王全章、王宇、兰志学在抗争,三位都面向一个方向,情绪激动,王宇律师被展示的是她说“你们都是流氓……”,然后是法官、书记员出来揭批。

有脑子的人应该追问一句,三位律师为什么这样情绪激动呢?他们手指的地方到底在发生什么?无良媒体为什么故意地切掉了另一半的视频而单单展示镜头中只有律师的一半呢?
真相是一切的依据,没有真相就没有褒贬,没有审判,有的是操作者的卑劣。为了说明真相全面展示视频就可以了,掩盖的又是什么呢?时至今日,各位还可以想想徐存合之被杀,为什么就没有在无良媒体上公布完整的视频呢?道理一样。

据笔者所知,那个法庭被审判的是三个人,一男二女,当时一位高姓当事人陈述了她在审讯中如何被剥光衣服,如何被威胁要对其性器官施以酷刑的经历,以致痛哭抗议,而几位警察又如何在法庭上当庭对其暴力对待……以致三位辩护人群起抗议。当时能进去旁听的仅仅二三位家属,还有现在游鱼于牢门之外的兰律师都可以对当庭的事实予以说明。要探求真相的读者可以追问。

如今全章、王宇二律师系狱待刑,无良媒体为什么没有请他们现身说法说说当时法庭现场的真相呢?为什么没有可以剪切一半的镜头呢?这是在隐藏什么?

♦小果子们的冤枉

悲莫大于心死,执笔至此,笔者为之废笔三叹也。

读者贤达,尚忆否?十数年前非典SARS肆虐之时,举国惶惶,草木皆兵,广州官方忽然迁怒于一种叫做“果子狸”的小动物。官方惊慌不择路,情急智不生,当此之时瓜田者流,李下者杀,遑论这一种小“果子”乎?一声令下,小果子们就嘁嘁嚓嚓,砍头不留了。回头想想当时的那些小果子们,踯躅绕室,伸冤无处,控诉无门,一笼一笼被捉去虐杀,铁笼之内泪眼盈盈,也是其情可悯的呢。

这些小果子罪在何处呢?当时的官方真的证明小果子们就是SARS凶手吗?砍头不留不会有冤案么?昔日屏幕前的各位,有几人想到过这些小果子们可能是完全的冤枉呢?后来证明它们完全无辜,死去的千百小果子又找谁申冤找谁索命呢?

回看今日系狱抵罪的王全章、王宇、谢阳、隋牧青诸位,恐怕今日之处境还不如当日的小果子们呢。小果子之被杀还有个莫须有的嫌疑。而今日落难的诸君,一样是身陷囹圄,一样是科以重罪,又一样是有口不让言,罪否不许辩,更惨的是全章等人的真相被刻意掩埋、隐藏,舆论被刻意引导,还拒绝律师回见,不告知关押地点;然后又一样的是棍棒交加,众口一词。官方此时所科加的罪名不是莫须有,是明知其无而又要一棒打杀,这是攻守双方所心知肚明而旁观者又洞若观火的啊。

笔者如是说肯定会有读者认为不才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人为万物之灵岂小果子之可比?可是不才要说的是在不受任何制约的权力面前,人命和这些小果子们没多大差别呢。

史达林说“一个人死亡是悲剧,一百万人死亡就是统计数据”,太祖说“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在今年一年内,恐怕需要处决一二千人……”,还说“你们已经杀了三千七百多,这很好,再杀三四千人”,还说“今年可以杀八九千人为目标”,又说“贵州省认为不杀千分之三就不符合准和狠的原则,我倒觉得按贵州人口一千万已杀一万三,省委要求再杀二万二千至二万五千……”,还说“人要不灭亡那不得了。灭亡有好处,可以做肥料”(上述言论一索即得非不才臆造也),读者贤达,看这些言论,你感到背后森森的冷气了吗?你以为这仅仅是说说吗?在“一句顶一万句”的时代这可是都得执行的啊。你看这些言论和“广东规定捕杀的合法驯养果子狸每只补偿250元”这样的新闻有什么本质差别吗?不受制约的权力面前,阁下和不才的人命仅仅相当于一堆肥料,恐怕还买不到一只小果子的价钱呢。

时光流转,今日之你我在体制中的横竖坐标有什么本质的位移吗?

不是在下妄自菲薄,是“我们看到的世界不一样”罢了。

♦逃亡律师

今日全章系狱抵罪,回头看他整个执业过程,几乎都是在逃亡中度过的。

初入律师业时,全章是在济南执业,但为济南所不容,以致转地执业,到了北京。为什么转到北京的,全章曾略略言之,听之可骇。由于他所办理的案件类型被济南所不许,以至于多次被追打,甚至有人扬言要收拾掉他。有几次几乎是死里逃生的经历,他谈笑道来,说的好像是别人的事情,而与他无关一般,“我当时看情况不对,没等那几个人围上来,转过一辆车我掉头就跑,他们一看我跑了,一起追我……”,还有一次是上演追车。济南一位八十多岁的老教授后来告诉笔者,全章曾有一段时间躲在他家许多时日,楼下的便衣有二十多人。
转到北京的王全章还是猎人眼中的目标。

靖江事件之后,全章立即被限制执业,所在律所有了某些单位的支持对于全章的限制逼迫更是摆到桌面上来。首先是不能承接案件,然后是自己的费用被扣留,要想转所就要签字确认放弃自己的几十万费用。

全章咬牙签字,转所。但律师证却被某司法行政机构长期扣留,以致于又不能执业。再然后是转所锋锐,再然后就是锋锐被查封,多位律师系狱。

如今全章系狱,回头清点与其过从场景,多是鸿爪雪泥一鳞半爪,其他朋友多半如此。盖无他,都是来去匆匆,萍踪莫定故也。朋友相知贵在知心。过从之际,可以感受得到的是,全章身上山东人的那种耿直、淳朴、厚道和不苟言笑。印象中的全章不善言辞、大喇喇不修边幅,头发时常乱蓬蓬,国字型大脸加上浓眉细眼,一件夹克一穿就是几个周,要不是戴一副眼镜,真以为是山东来的农民工,而事实上出自农家的淳朴、厚道在全章身上也是贯彻始终的。

印象比较深的一次是全章、程海、梁小军诸位去大连开庭,结果法院法官一时心气不顺出动法警饱以老拳,当时年届六十的程海老律师被几个人殴打,还撕扯了老头的裤子。饭叙之时程海绘声绘色讲述当时场景,全章虽身历其事仍然言语不多。后来同去大连开庭,司法局约饭劝勉告诫,半夜当地警察查房,法院之内动手殴打律师,全章都是重点对象。

还有一次,某头领律师(姑隐其名)“在”北京邀人餐叙,便邀群雄,许以大餐,罗致甚伙。群贤毕至后,老仁兄端出一盆辣椒,言:“没买水果,咱们吃辣椒吧!”众人谔谔,老仁兄又补了一句“好吃,好吃,水果味哩!”辣椒当水果待客,古今所难,盛举仅此一见。水果味的辣椒余不敢知,但“栗子味的老窝瓜”估计也仅见于侯宝林的段子中吧。当时瘦小精干如程海者,捡一青果,小白兔般捧而食之。大喇喇如全章者就老实不客气了,左持青,右持红,接连几枚。谈笑间,依稀记得全章谈及所办类型案件的趋势和难处。

回头清点全章的经历,恐怕国朝之内律师中若论被打、被抓、被刁难、被抢手机、被威胁,全章应该是最靠前的几位中的一个。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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