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平(张圣雨):我的自辩状:法律辩护与道德辩护

张圣雨2

起诉书指控我:“自2011年7月起发表《我们的民主不是梦》等8篇文章,恶意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煽动组织颠覆国家政权”。
    
我认为这样的指控很荒唐!“恶意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怎能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联系在一起,莫非中国还处在“朕即国家”的皇权专制时代?在信奉“君权神授”的皇权专制社会,人们认为一个国家的兴亡是上天的安排,皇帝的权力也是上天授予的。因此,国家的法律就是所谓的王法是以皇帝的名义按照皇帝的意志制订的,诋毁皇帝可以视同“判国”被判死刑,甚至诛灭九族!但是在当今法治社会,国家领导人和普通公民一样作为一个法律个体,二者的地位是平等的。正常的法治社会,所谓“攻击国家领导人”充其量也只侵犯了领导人的名誉权,依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应该由国家领导人用个人名义对嫌疑人的毁谤行为提起诉讼,而不是以国家名义提起公诉。
    
我写这些文章的本意是想通过揭露政府黑暗内幕,唤醒国民的政治觉悟,一起来关注因政府施行错误政策和不公正法律而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以此督促执政党悬崖勒马,尽快实施政治改革,避免社会大动荡。 
    
平等和自由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人人生而平等,以及人人享有参政、议政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已经成为世界共识。言论自由尤其是政治言论自由更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民都有权利对本国的政治发表不同的意见,并有权利批评本国的政治制度和选择不同的执政党。但是一个号称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个自称为人民服务的政党领导的政府,当人民对它的错误和不公正制度提出批评和谴责,并提出改革建议的时候,它不但不虚心接受意见,反而把提意见的人视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犯!试问这到底是谁的国家?被称作主人的人民怎么不可能批评和要求撤换被称为公仆的政府?何来“颠覆”?!
    
退一万步说,就算我的文章有错误观点和偏激言论,也都是出于良好的愿望,俗话说真金不怕火炼,毛泽东也说过:真理越辩越明。如果政府真的清正廉洁、一尘不染,辩论过后不是更能显示政府的英明和包容,领导人的智慧和大度吗?不是也更能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国民的凝聚力吗?“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周厉王最后落得国破人亡的下场!历史的前车之鉴不值得今天的执政党反思?
    
起诉书还指控我:“2012年5月1日,印刷200份宣传材料,纠集他人准备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散发”,“2013年1月份开始,纠集他人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拉横幅、举牌、叫口号,并将上述活动情况图片上传互联网,企图以此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
    
我认为,这些活动并不构成犯罪,首先这些活动动机是善良的,也是公义、公开的。“拥抱自由,走上南方街头”等文字都很文雅。目的只是为了让更多的民众理解民主关心政治、督促政府改革,促进法律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次参与活动的人员极少,活动时间极短,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微不足道。它既没有危害行人的生命安全,也没有造成行人的财产损失或车辆交通堵塞,它的影响甚至不如一个人在街上碰到一个熟人,两人站在路边聊天时对交通造成的影响大;至于把活动图片上传网络,也没有造成更多人上街举牌、拉横幅的后果,何来危害国家安全?
    
并且,这些活动都已经被“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秩序”等罪名处罚过。现在又要给这些活动重新定罪起诉,岂不成一罪数罚?!起诉书最后指控我:“无视国家法律,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我认为,起诉书没有列举我的事实和证据,怎么判断我有造谣行为,且这些行为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中国传统里有“身正不怕影子斜”的观念,是说一个品行端正的人是不用在意别人恶意造谣的,同样的道理,对于一个公开透明、廉洁守法的政府,有必要畏惧少数人造谣、诬蔑的言论吗?当然,在当代法治社会,一个人如果认为他人造谣的言论对自己的名誉和精神造成损害时,他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失。但这仅仅是民事诉讼而非刑事诉讼。也就是说造谣只是民事侵权而非刑事犯罪。同样道理,对政府的造谣行为也只是违法而非犯罪,造谣只是损害了政府的名誉,如没有证据表明损害了国家财产或人民生命就不应视为犯罪,可以由政府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人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而不是以政府的权力打击、压制被告人的言论。
    
如果,民众不分青红皂白宁愿相信民间传闻,而不相信官方媒体的新闻和政府的权威公告,那么政府就应该反省:政府的公信力何以丧失?而不是一味打击、镇压造谣者,这才是政府的明智之举。在当今世界,一个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国家,把“造谣”定义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是很不可思议的!因为,在这样的国家,谣言就会像臭气一样很轻易自动消失在不断流动的、自由的风中,所以谣言不会伤害这样的政府,更不会伤害这样的国家。
    
张荣平
    
2015.7.10
    
我的自辩之二:道德辩护
    
初中毕业我和大多数农民一样,曾经怀着单纯的梦想,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建立自己的家庭,创造自己的幸福,而来到城市打工。现实却给了我最残酷的打击,辛苦打工十几年不但一无所有,甚至还饱受三年牢狱之苦。其实我不怨恨政府,也不怨恨社会,我认为自己罪有应得,同时也认为自己命不好。
    
在心灰意冷之时,很偶然我接触了互联网,内心有了暂时安宁。互联网是一个全新的广阔世界,在这里我的思想和视野开阔了。我不再局限于自己狭小的世界,开始关注社会,关注整个世界。透过互联网让我震惊地发现生活在我们这个国家的人民,面临着各种政策不公和制度压迫,许多人遭遇过强拆、冤案等不幸。其中一些人更是因此上访几十年,冤案始终得不到昭雪,以致变得一贫如洗、生活凄惨。看到这些我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
    
我开始怀疑,我们的国家是不是真的如政府宣扬的那么好,人民生活幸福?当时我对网络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世界各国的社会,以及他们各自的文化、思想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之后,我渐渐明白真相,原来我们的社会存在许多不公,我们的国家有许多黑暗。我们的国民性、我们的制度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我们自诩优良传统的中华文明,其实固步自封又狂妄自大,已经为世界文明抛弃!
    
我心中突然升起一种强烈的愿望,要改变这个腐朽的、不公的社会,让那些至今依然生活在黑暗中的不幸的人,能够享受现代文明世界平等、自由的幸福生活。此后,我积极阅读有关历史、社会学、哲学的书籍,希望找到一条能够让中国顺利走上自由民主的路。阅读增长了我的知识,丰富了我的思想,使我对人生和社会问题有了更深刻的思考,让我对人类幸福和社会的客观规律有了初步的认识。
    
纵观历史,我发现人们一直在寻找一条能够给世界带来永久和平、给人类带来永远幸福的真理,我认为它就是真、善、美。事实上,这条真理在人类历史上就曾经多次出现,并得到不同国家和不同民族的人们普遍赞美和推崇。但是人类历史上并没有建立一个真善美被完全敬重和遵从的社会。究其原因则是人类本性中的自私、贪婪的欲望对真理构成极大的破坏!
    
到了近代,人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探索中,又发现了另一条真理,那就是平等自由和民主。人们发现平等、自由和民主思想才是抑制人类自私、贪婪欲望的良药。于是,人们利用这一条真理的原则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建立起平等、自由的民主社会。这样的社会不同于历史上任何形成的专制社会,充斥着专制社会的虚伪、邪恶、丑陋在这里得到有效抑制;这里诚实获得普遍尊重,善良受到赞美,正义得到伸张。
    
在黑暗的专制社会,宣扬真理总是很危险的,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但真理的光辉总能驱散黑暗照亮世界每一个角落。如耶稣和甘地,他们为宣扬平等、自由和爱的真理献出了生命,换来了基督教兴盛和印度独立。他们的精神激励着世人不懈追求平等、自由的勇气和信心。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也是一个专制意识根深蒂固的国家,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一直在“起义——新王朝——新暴政——再起义”的怪圈中循环。平等、自由从来没有在这里得到遵从,这里始终充斥着如《三纲五常》、《厚黑学》等华丽外衣包装的虚伪、邪恶和丑陋。 
    
历史经验证明,社会发展首先是源于思想进步,其次是源于科技进步。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创造了禁锢思想的典范开始,汉高祖刘邦继承传统独尊儒家思想至今两千多年历史,中国社会始终被儒家思想统治。这种思想专制既限制了科技创新,也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使中国一直停滞在以农业为主的皇权专制社会。而在西方的欧美地区,自中世纪以来思想自由化运动带来的科技创新引发大规模的工业革命,给西方社会带来巨大的发展变化,把曾经是世界文明领航者的中国远远抛在后面。
    
从奴隶社会奴隶暴动使用的青铜兵器,到封建社会农民起义使用的铁兵器,再到资本主义工人革命使用的热兵器(枪和炮),都验证了科技在社会变革中的巨大作用。历史进入科技信息化的二十一世纪,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也必将为世界各国的民主运动带来巨大的动力。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思想、文化将在互联网上自由传播和交流,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专制终将被淘汰,民主将成为全世界的选择。
    
须知,世界各民族和各地区的文明,都是人类的财富,为世界共存,也为世界共享。昔日的中国,秦始皇修筑万里长城,清王朝闭关锁国企图阻挡外来文明入侵以维护“家天下”的统治,最终躲不过覆亡的命运。今日的中国还要固守传统,封锁互联网自由思想的传播以维护“党天下”的统治吗?其结果还要重蹈秦、清的历史覆辙!
    
中国已经错过了第一、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发展机遇,能不能把握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发展机遇引领世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将取决于中国领导人的智慧和胆识,也取决于中国领导人的良知——是否真正把民众的幸福放在心上!民众的幸福代表着民族的利益。
    
怀着对真善美的信仰,对和平世界的向往,我开始在中间传播平等、自由和民主的思想。这些思想无疑对专制政权虚伪、邪恶、丑陋的思想体系造成极大的冲击。于是,我无可避免地被专制政权的司法机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提起公诉!
    
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无愧于国家,无愧于民族,也无愧于自己的良心!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比生命宝贵的是自由,比自由更宝贵的是信仰。自由如人的血液,信仰就如人的灵魂。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耶稣和甘地一样博大的胸怀,但我不愿做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我有一颗普通人的向善的心,向往诚实、善良、美好的人性,向往和平、友爱的世界。假如建立一个平等、自由的民主中国,一定需要有人付出坐牢的代价,我不会挺身而出,也不会惊慌逃避。假如,我的罪名最后被认定而获刑,我会把它当成是我人生中必须经历的一段艰苦的旅程。我相信冥冥之中世间万物都是神的安排,这是神对我的考验。一切都会雨过天晴,专制政权统治下的罪名将成为民主政府时期的荣誉。
    
果真如此,我不该怨恨那些侦办和审判我的人,我相信他们都是身不由已。我更应该感谢他们,是他们把我这样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一步一步推上中国社会体制转型的大潮的风口浪尖,推上历史变革的大舞台,让我的人生变得绚丽多彩!
    
张荣平
    
2015.7.10
    
补充:根据“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的法治原则,即使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在我的行为符合现在世界普遍认可的普通价值,以及符合中国现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也是不应该被判有罪的。一个有良知的正直的法官正确的处理应该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上报立法机关修改错误的法律,而不是依然据此错误的法律执行错误的判决。法官的职责不仅仅是维护法律的权威,更应该维护人性的良知以及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童话中有皇帝新装的故事:所有的成年人都知道皇帝其实没有穿衣服,只有一个小孩说出了真相,揭露了皇帝是没有穿衣服。而现在的中国,其实所有的中国人也都知道中共专制的黑暗,由于恐惧等各种原因不敢说出真相,我就是那个小孩。我愿意揭露中共政权的黑暗,我希望更多的成年人能够像我这个小孩一样说出事实的真相,只有这样,我们中国才有希望。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让更多的人觉醒,我知道我会坐牢或受其他惩罚,但我坚信会有更多的人站出来。
    
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本文发布在 公民立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