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瑛律师:益阳检察现形记之酷刑暨国赔案控告书

蔡瑛

控告人蔡瑛,湖南湘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卜雪梅,女,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立案庭庭长,涉嫌滥用职权罪、报复陷害罪。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张业喜,男,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涉嫌徇私枉法罪、报复陷害罪。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陈立明,男,中共湖南省益阳市政法委副书记,涉嫌滥用职权罪。

被控告人(违法嫌疑人)周小晔,女,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涉嫌徇私枉法。

控告事实与理由:

2012年7月6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时任立案庭庭长,被控告人卜雪梅,为阻止控告人蔡瑛代理一民事案件,违法使用刑事提押票,到益阳市第一看守所提审了还处在公安侦查阶段的蔡瑛律师的委托人刘XX,要求刘XX解除蔡瑛律师的代理权,放弃立案。以上,有“刑事提押票”“讯问笔录”为证。

7月12日,蔡瑛律师向益阳市纪委举报卜雪梅滥用职权违法提审犯罪嫌疑人、侵犯律师执业权。益阳纪委接待人为常委朱翠娥。

举报后,蔡瑛即遭到卜雪梅的恐吓,还当面威胁蔡瑛“我们中院要搜集材料关起你”。7月29日,蔡瑛突然接到益阳市检察院反贪局杨泗波“约见”的电话。30日上午,蔡瑛主动赴约却被强行掳至沅江检察院,投入该院设置的黑监狱“豪门宾馆”非法囚禁87天,日日严刑拷问,还有四人二十四小时贴身监视,完全丧失人身自由。

现所有的事实和材料均表明,2012年这宗对控告人蔡瑛的所谓立案,其真相是益阳市中级法院、益阳市政法委、益阳市检察院个别领导为帮助卜雪梅打击报复蔡瑛,合谋设计的一起构陷迫害案。主要构陷责任人为被控告人卜雪梅、张业喜、陈立明。

2015年8月,控告人蔡瑛因沅江检察院不予国家赔偿,将国赔案件诉至益阳中级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益阳检察院指派被控告人周小晔担任代理人。

代理期间,周小晔发现案卷中有大量涉及其好友卜雪梅、政法委陈立明等人的构陷材料,遂与益阳中院主审法官李××合议,将法院案卷中的该部分材料抽走,隐匿至今。

控告人认为,

被控告人卜雪梅,违法使用刑事提押票提审另案犯罪嫌疑人,阻止律师执业,涉嫌滥用职权;因不满控告人举报,利用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负责信访、维稳的职务之便,编造、罗织虚假材料,试图使控告人受到刑事追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报复陷害罪。

二、被控告人张业喜,在益阳检察院分管渎侦工作,直接决定对控告人立案。其行为属于明知控告人无犯罪行为违法决定对控告人立案、抓捕,试图使无罪之人受到刑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报复陷害罪。

三、被控告人陈立明,系益阳市政法委副书记,他帮助卜雪梅打击报复控告人,滥用政法委权力干预司法,涉嫌滥用职权罪。

、被控告人周小晔系益阳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自2012年起至今,控告人多次向该院举报、控告卜雪梅等人滥用职权、报复陷害的违法犯罪事实,被控告人故意不作为,一味包庇纵容。此次,周小晔又从法院卷宗抽走、隐匿国赔案件重要证据,掩盖卜雪梅等构陷真相,徇私枉法、包庇犯罪的主观意识明显。

综上,特提出控告!

控告人:蔡瑛律师

2015年10月18日

蔡瑛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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