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牧青律师:丁家喜律师案即将开庭

@沈艳秋:18日李化平律师吴鹏彬到合肥会见,李化平案已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李化平状态挺好,目前换到合肥一看13号房间,每天坚持洗冷水澡;共受到来自全国寄去的一千多封明信片,但交给他的只有11张。

@隋牧青律师:丁家喜律师案即将开庭。上午接海淀法院丁案合议庭书记员亓静电话,通知我本周五到海淀法院观看录像(即法院拒绝提供的本案视听证据)。我答很可能没时间,重申法院须依法向辩护律师提供视听证据的要求,并告知对方,下次去法院,我绝不接受其非法、可耻的安检。书记员称会向领导汇报。

@郑酋午:有人说,我要争的是我的个人权利,与国家无关。这个观点对不对呢?我的认识是,这一观点不完全正确,或者说只対一半。我们要争的确实是个人权利,任何权利首先是个人权利,离开个人去谈权利,都是空洞的,甚至是有害的。从人权理论的角度讲,人权是个人的人权。但是,不能反过来说,国家没有权利,从国际法的角度看,国家是有权利的。现在虽有人权高于主权一说,并且也已成为国际新潮。但是,也不能由此得出结论,争取个人权利跟国家无关。因为现代是有国家存在的时代,虽然每个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属国,但是,每个人毕竟都要生活于某个国家内,比如,你不生活于中国内,但你离不开某个其他国家,并且任何个人的权利都是受所在国的法律制约,专制国家的法律制约着你,使你无人权或少人权,这时你要人权就得改变这个国家的法律。从国际法的角度看,国家是由领土、居民、政权和主权所构成,在专制国家,你要争得人权改变法律往往先要改造政权,政权这是国家四要素中的一个要素,怎能说跟国家无关呢?所以说,现实的人权跟现实的国家相关,民主国家能保障人权,专制国家践踏人权,我们中国是专制国家,我们中国人要想拥有人权就得首先改造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个国家的现实制度。如果人权要跟具体的国家无关,那么就要等到世界大同和建立世界政权的时候,那时争人权就跟具体的国家无关了,只是跟世界政权有关。既然现时代争人权仍然跟具体的国家相关,我们就应该想到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国家,争取改变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国家制度,使之成为民主宪政的国家,或者说复归宪政民国,这样,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之能保证我们个人拥有人权。什么叫爱国,这就是爱国,在不民主的国家,争民主就是爱国,因为只有民主宪政才能保障人权。在国家民主化之后,我们还应该为建设国家出力,因为国家各方面发展了我们的人权保障的基础才牢固。所以,我们应该放弃争个人权利与国家无关的不完全正确的认识。

@法制日报【北京律协立案调查《新快报》记者刘虎案律师】《新快报》记者刘虎被批捕后,其辩护人周泽因在网上公布该案的《律师意见书》、《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起诉意见书》等,现被北京律协正式立案调查。今日上午, @周泽律师 证实确有此事。Via@新京报http://t.cn/8sULI19

@关汉卿:说是老虎苍蝇一起打,老虎一直没见进笼,反腐的记者刘虎却被公安以莫须有罪名抓了,而且限制律师辩护,为刘虎辩护的律师@周泽 竟遭北京律协调查。新政之最大可作为亮点及期待的反腐,公安分分钟就给毁了。如果说对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这一合理要求的公民之抓捕你还可说那涉及政治,刘虎这事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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