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抓捕”之律师个案周报 (2015.09.12至2015.09.19)

“709大抓捕之律师个案周报

(2015.09.12至2015.09.19)

*说明:王宇、包龙军的被带走始于7月9日,全国律师遭大规模约谈始于7月10日。

本周进展:

李和平律师:

  1. 马连顺律师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看守所和预审处递交了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复印,并要求公安机关答复是否对李律师采取、采取何种刑事强制措施,办案单位及介绍案件情况和涉嫌罪名,要求会见 (11.9.2015)
  2. 马连顺律师到天津市公安局信访处,要求查7月27日要求信访部门查证李和平律师的落实情况,女警官指「查无此要求!」(11.9.2015)

王全璋律师: 李仲伟律师到天津市公安局信访处递交了信访要求,当局接收了,并称15日内给答复 (11.9.2015)

谢远东律师:

  1. 李永恒律师及谢的家人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要求会见及转交衣物被拒,当局收下了《要求会见等书面意见》 (11.9.2015)
  2. 李永恒律师到天津市公安局信访处填写了《来访信息登记表》(11.9.2015)
  3. 再次收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拒绝会见的决定书 (14.9.2015)

李春富律师: 高承才律师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看守所要求会见,被拒。有关律师说家属都没收到通知,赵旭说肯定已通知。律师要求知道被监视居住的具体地址,办案人员说得请示上级才知道。(15.9.2015)

隋牧青律师:

  1. 冉彤律师到广州公安局询问隋牧青的情况,公安局不接待他,请他到信访室
  2. 冉彤律师到广州信访室递交律师函,要求依法告知律师该案主要案情,信访室收下了材料

刘四新律师:

  1. 葛文秀律师到天津市河西区看守所会见刘四新被拒,看守所收了要求会见的律师材料,称会给书面答复。律师提出是否受到刑讯,赵支队称绝对没有。关于刘四新两个月来家属从未收到拘留、逮捕通知的问题,他们坚称已经发出通知了。(15.9.2015)
  2. 王磊律师到天津河西公安分局预审支队提交书面手续、会见申请及法律意见,要求: 会见、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保障通信权利、向家属送达强制措施通知书、杜绝刑讯逼供、疲劳审讯,保障饮食休息权利、律师依法了解案情、家属要求递送衣服物品书籍,赵旭接收并答应转达。律师得知刘四新的强制措施现在是指定监视居住。律师问如何联系项目组,赵副队长表示无法联系可以到河西分局询问,并指预审支队没有参与项目组办案。(17.9.2015)
  3. 王磊律师到信访接待处要求面见案件承办人,一位警号290797的李姓警察说整个分局都不知道办案人是谁。(17.9.2015)

陈泰和:

  1. 陈泰和的强制措施在8月13日由刑拘被转为家中监视居住
  2. 律师无法从办案单位了解到案情,因为办案人员根本不接待。
  3. 陈泰和太太发现陈及其太太名下所有银行账号遭查封 (5.8.2015)
  4. 陈泰和涉嫌罪名为:寻衅滋事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职务侵占

赵威(李和平助理):

  1. 任全牛律师到天津河西公安分局预审支队提交书面手续、会见申请及提出律师意见,要求: 准许会见、保障通信权利、向家属送达强制措施通知书、杜绝刑讯逼供、疲劳审讯,保障饮食休息权利、律师依法了解案情、家属要求递送衣服物品书籍,赵旭接收并答应转达。律师得知赵威的强制措施现在是指定监视居住,罪名确定增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律师问如何联系项目组案件承办人,赵副队长表示无法联系可以到河西分局询问,并指预审支队没有参与项目组办案只负责接待传达。任全牛律师亦到看守所窗口询问查找“赵威”这一被关押人员的信息,要求会见,警察告知 “里面从来没有过这个人!”。 (17.9.2015)
  2. 任全牛律师到信访接待处要求面见案件承办人,一位警号290797的李姓警察说整个分局都不知道办案人是谁。(17.9.2015)

本周数据:

  • 9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①王宇 ②王全璋 ③刘四新 ④隋牧青 ⑤谢阳 ⑥谢远东 ⑦赵威 ⑧高月 ⑨包龙军
  • 7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①王宇 ②隋牧青 ③谢阳 ④谢远东 ⑤高月 ⑥包龙军 ⑦王全璋
  • 3获知羁押地点:①刘四新 ②赵威 ③陈泰和
  • 5家属收到通知书:①隋牧青 ②谢阳 ③谢远东 ④陈泰和 ⑤高月
  • 0允许律师会见:0
  • 失联期限48日-71日

1.王宇

  • 身份:律师
  •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锋锐)/北京
  •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 羁押地点:未知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8月12日重新邮寄提交要求会见的申请,但至今未收到答复)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否(且超过3日法定期限未作出任何书面或口头答复)
  • 失联期限:71日
  • 家属遭遇:儿子包蒙蒙被警方传唤4次,护照被收缴未能出国读书,被警方威胁不能为父母聘请律师。
  • 辩护律师:文东海、李昱函
  • 本周进展:/

2.包龙军

  • 身份:律师
  • 执业地/住所地:内蒙古/北京
  •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
  •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 羁押地点:未知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71日
  • 家属遭遇:儿子包蒙蒙被警方传唤4次,护照被收缴未能出国读书,被警方威胁不能为父母聘请律师。
  • 辩护律师:黄汉中、陈永福
  • 本周进展:/

3.王全璋

  • 身份:律师
  •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锋锐)/北京
  •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
  •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 羁押地点:未知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已提交书面会见申请函)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已提交书面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函)
  • 可否与外界通信:(已请赵旭转交信件给王全璋)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70日
  • 家属遭遇:在北京的住处被公安搜查
  • 辩护律师:李仲伟、袭祥栋
  • 本周进展:李仲伟律师到天津市公安局信访处递交了信访要求,当局接收了,并称15日内给答复 (11.9.2015)

4.刘四新

  • 身份:律师
  •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锋锐)/北京
  •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具体罪名未知)
  •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监视居住
  •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 羁押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看守所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70日
  • 家属遭遇:/
  • 辩护律师:王磊, 葛文秀
  • 本周进展
    1. 葛文秀律师到天津市河西区看守所会见刘四新被拒,看守所收了要求会见的律师材料,称会给书面答复。律师提出是否受到刑讯,赵支队称绝对没有。关于刘四新两个月来家属从未收到拘留、逮捕通知的问题,他们坚称已经发出通知了。(15.9.2015)
    2. 王磊律师到天津河西公安分局预审支队提交书面手续、会见申请及法律意见,要求: 会见、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保障通信权利、向家属送达强制措施通知书、杜绝刑讯逼供、疲劳审讯,保障饮食休息权利、律师依法了解案情、家属要求递送衣服物品书籍,赵旭接收并答应转达。律师得知刘四新的强制措施现在是指定监视居住。律师问如何联系项目组,赵副队长表示无法联系可以到河西分局询问,并指预审支队没有参与项目组办案。(17.9.2015)
    3. 王磊律师到信访接待处要求面见案件承办人,一位警号290797的李姓警察说整个分局都不知道办案人是谁。(17.9.2015)

5.李和平

  • 身份:律师
  •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 涉嫌罪名:未知
  • 刑事强制措施:未知
  • 办案机关:未知
  • 羁押地点:未知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70日
  • 家属遭遇:(1)李和平太太因连续发表多篇有关李和平的文章而被天津警方、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在派出所传唤5小时。(2)李和平妻子起诉人民日报等9家媒体名誉侵权,海淀法院以“王峭岭与涉诉新闻报导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为由,裁定不予受理。(3)儿女被限制出境。
  • 辩护律师:蔡瑛、马连顺
  • 本周进展
    1. 马连顺律师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看守所和预审处递交了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复印,并要求公安机关答复是否对李律师采取、采取何种刑事强制措施,办案单位及介绍案件情况和涉嫌罪名,要求会见 (11.9.2015)
    2. 马连顺律师到天津市公安局信访处,要求查7月27日要求信访部门查证李和平律师的落实情况,女警官指「查无此要求!」(11.9.2015)

6.谢燕益

  • 身份:律师
  •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 涉嫌罪名:未知
  • 刑事强制措施:未知
  • 办案机关:未知
  • 羁押地点:未知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68日
  • 家属遭遇:/
  • 辩护律师:未知
  • 本周进展:/

7.周世锋

  • 身份:律师
  •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锋锐)/北京
  • 涉嫌罪名:未知
  • 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
  • 办案机关:未知
  • 羁押地点:未知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70日
  • 家属遭遇:/
  • 辩护律师:杨金柱、王少光
  • 本周进展:/

8.黄力群

  • 身份:律师
  •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锋锐)/北京
  • 涉嫌罪名:未知
  • 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
  • 办案机关:未知
  • 羁押地点:未知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70日
  • 家属遭遇:/
  • 辩护律师:未知
  • 本周进展:/

9.隋牧青

  • 身份:律师
  • 执业地/住所地:广东/广东
  •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办案机关:广州市公安局
  • 羁押地点:未知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律师已递交会见申请,但至今无任何答复。)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70日
  • 家属遭遇:/
  • 辩护律师:冉彤、刘正清
  • 本周进展
    1. 冉彤律师到广州公安局询问隋牧青的情况,公安局不接待他,请他到信访室
    2. 冉彤律师到广州信访室递交律师函,要求依法告知律师该案主要案情,信访室收下了材料

10.谢阳

  • 身份:律师
  • 执业地/住所地:湖南/湖南
  •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
  •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办案机关:长沙市公安局
  • 羁押地点:未知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湖南警方承诺转交律师及家属信件,但未知结果)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69日
  • 家属遭遇:/
  • 辩护律师:张重实、刘金滨
  • 本周进展: /

11.陈泰和

  • 身份:教授、兼职律师
  • 执业地/住所地:广西/广西
  •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职务侵占
  • 刑事强制措施:在8月13日由刑拘被转为家中监视居住
  • 办案机关:广西省桂林市公安局
  • 羁押地点:家(之前在桂林市第三看守所)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之前刑事拘留的时候有收到)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目前否(覃永沛律师7月16日会见后即不被允许)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通信需要批准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64日
  • 家属遭遇:/
  • 辩护律师:葛永喜、陈以轩
  • 本周进展
    1. 陈泰和的强制措施在8月13日由刑拘被转为家中监视居住
    2. 律师无法从办案单位了解到案情,因为办案人员根本不接待。
    3. 陈泰和太太发现陈及其太太名下所有银行账号遭查封 (5.8.2015)
    4. 陈泰和涉嫌罪名为:寻衅滋事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职务侵占

12.李春富

  • 身份:律师,李和平弟弟
  •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 涉嫌罪名:/
  • 刑事强制措施:监视居住
  • 办案机关:/
  • 羁押地点:/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48日
  • 家属遭遇:被抄家
  • 辩护律师:高承才、熊冬梅
  • 本周进展:高承才律师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区看守所要求会见,被拒。有关律师说家属都没收到通知,赵旭说肯定已通知。律师要求知道被监视居住的具体地址,办案人员说得请示上级才知道。(15.9.2015)

13.谢远东

  • 身份:实习律师
  •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锋锐)/北京
  •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 羁押地点:未知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70日
  • 家属遭遇:/
  • 辩护律师:杜青波、李永恒
  • 本周进展
    1. 李永恒律师及谢的家人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要求会见及转交衣物被拒,当局收下了《要求会见等书面意见》 (11.9.2015)
    2. 李永恒律师到天津市公安局信访处填写了《来访信息登记表》(11.9.2015)
    3. 再次收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拒绝会见的决定书 (14.9.2015)

14.李姝云

  • 身份:律师,周世锋律师助理
  • 执业地/住所地:北京(锋锐)/北京
  • 涉嫌罪名:未知
  • 刑事强制措施:未知
  • 办案机关:未知
  • 羁押地点:未知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70日
  • 家属遭遇:/
  • 辩护律师:未知
  • 本周进展:/

15.赵威

  • 身份:李和平律师助理
  •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9月17日得知罪名确定增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刑事强制措施:9月17日得知改为指定监视居住
  •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 羁押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看守所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否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邮寄退回申请书)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70日
  • 家属遭遇:/
  • 辩护律师:任全牛
  • 本周进展
    1. 任全牛律师到天津河西公安分局预审支队提交书面手续、会见申请及提出律师意见,要求: 准许会见、保障通信权利、向家属送达强制措施通知书、杜绝刑讯逼供、疲劳审讯,保障饮食休息权利、律师依法了解案情、家属要求递送衣服物品书籍,赵旭接收并答应转达。律师得知赵威的强制措施现在是指定监视居住,罪名确定增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律师问如何联系项目组案件承办人,赵副队长表示无法联系可以到河西分局询问,并指预审支队没有参与项目组办案只负责接待传达。任全牛律师亦到看守所窗口询问查找“赵威”这一被关押人员的信息,要求会见,警察告知 “里面从来没有过这个人!”。 (17.9.2015)
    2. 任全牛律师到信访接待处要求面见案件承办人,一位警号290797的李姓警察说整个分局都不知道办案人是谁。(17.9.2015)c

16.高月

  • 身份:李和平律师助理
  •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 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办案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 羁押地点:未知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是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否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否(辩护律师向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提出控告后,被口头告知“公安的行为不违法,因为案情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禁止通信”)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60日
  • 家属遭遇:/
  • 辩护律师:王飞、李国蓓
  • 本周进展:/

17.王芳

  • 身份:北京锋锐所会计
  • 工作地/住所地:北京/北京
  • 涉嫌罪名:未知
  • 刑事强制措施:未知
  • 办案机关:未知
  • 羁押地点:未知
  • 家属是否收到通知书:未知
  • 是否允许律师会见:未知
  • 律师可否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 可否与外界通信:/
  • 是否准予变更强制措施:/
  • 失联期限:70日
  • 家属遭遇:未知
  • 辩护律师:未知
  • 本周进展:/

转自: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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